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和用地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玉环市汽摩产业功能区A-96-1地块浙江万邦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低效利用地再开发项目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和用地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玉环市汽摩产业功能区A-96-1地块浙江万邦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低效利用地再开发项目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和用地规划许可
批前公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7条、《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28条和《玉环县城乡规划公示管理规定》等规定,现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和用地规划许可事项进行批前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拟受让方 | 浙江万邦汽车 (略) | ||
项目名称 | (略) 汽摩产业功能区A-96-1地块(浙江万邦汽车 (略) 低效利用地再开发项目) | ||
项目位置 | (略) 坎门街道汽摩工业园区 | ||
规划用地性质 | 二类工业用地(M2)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用地面积 | 0.0733公顷 | 建设规模 | |
容积率 | ≥2.0 | 建筑密度 | |
土地出让年限 | 至2054年12月19日止 | 土地出让金 | 134.*元 |
备注 |
附图:
二、公示时间: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9月6日。
公示情况将 (略) 场网、玉环政务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专栏上公布。在公示期间,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单位持营业执照或统一信用代码证)及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益关系的相关权利证明,在2024年9月6日前提出听证申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并确认利害关系人身份后,将依法组织听证。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按规定上报审批。
特此公示
联系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76)*(行政审批科)
(0576)*(玉城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和用地规划许可
批前公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7条、《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28条和《玉环县城乡规划公示管理规定》等规定,现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和用地规划许可事项进行批前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拟受让方 | 浙江万邦汽车 (略) | ||
项目名称 | (略) 汽摩产业功能区A-96-1地块(浙江万邦汽车 (略) 低效利用地再开发项目) | ||
项目位置 | (略) 坎门街道汽摩工业园区 | ||
规划用地性质 | 二类工业用地(M2)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用地面积 | 0.0733公顷 | 建设规模 | |
容积率 | ≥2.0 | 建筑密度 | |
土地出让年限 | 至2054年12月19日止 | 土地出让金 | 134.*元 |
备注 |
附图:
二、公示时间: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9月6日。
公示情况将 (略) 场网、玉环政务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专栏上公布。在公示期间,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单位持营业执照或统一信用代码证)及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益关系的相关权利证明,在2024年9月6日前提出听证申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并确认利害关系人身份后,将依法组织听证。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按规定上报审批。
特此公示
联系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76)*(行政审批科)
(0576)*(玉城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浙江
浙江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