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8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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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8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2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

传 真:0477-*  

通讯地址: (略) (略) 生态环境局

邮 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苏里格苏77、召51区块建设项目(滚动开发)

(略) 乌审旗、伊金霍洛旗

中国石油集团 (略) (略)

内蒙古信德工程 (略)

苏77区块共计新增钻井28口,新增管线4.565千米, (略) 1.445千米,部署天然气产能0.84×108立方米/年。召51区块新增钻井88口,新增管线10.094千米, (略) 8.92千米,部署天然气产能2.64×10立方米/年,全部为弥补递减产能。滚动开发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1.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按照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要求,做好林地、草地等保护、恢复和补偿,确保符合其管控要求且生态功能不降低。控制井场作业范围,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和永久占地;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回填、平整地面,并进行植被恢复;管道、道路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对临时占地及时进行植被恢复。运营期加强井场、管线、道路绿化植被的抚育工作,并定期采取补种措施。建设单位应制定详细的生态恢复计划。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气田开发集输采用密闭流程,加强采气井密封系统,井口设置紧急切断阀;采用技术质量可靠的仪表、阀门、控制设备等,集输系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管道天然气泄漏事故发生,采气树及管道等有阀门的地方,定期进行天然气测漏检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废水在钻井过程中循环使用,无法利用的委托周边油气田废弃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生活污水收集后送当地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滚动开发项目为弥补递减产能,不新增所在区域的天然气产能,各区块气田采出水总体不新增,仍依托苏里格气田第二天然气处理厂处理。

4.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结合区域地下水分布现状和水文地质条件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并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及土壤监测制度,确保不会对区域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5.钻井过程中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机械的工作频次,合理调配车辆来往行车密度,尽量避开附近村民休息时间;在井场周边设置临时围挡屏障。

6.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各类固废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分类做好贮存和安全处置工作。一般固体废物应立足于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7.建立健全环境风险应急处理机制,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处理措施、生态平衡保护机制,防止环境风险带来的生态环境破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2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

传 真:0477-*  

通讯地址: (略) (略)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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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苏里格苏77、召51区块建设项目(滚动开发)

(略) 乌审旗、伊金霍洛旗

中国石油集团 (略) (略)

内蒙古信德工程 (略)

苏77区块共计新增钻井28口,新增管线4.565千米, (略) 1.445千米,部署天然气产能0.84×108立方米/年。召51区块新增钻井88口,新增管线10.094千米, (略) 8.92千米,部署天然气产能2.64×10立方米/年,全部为弥补递减产能。滚动开发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1.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按照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要求,做好林地、草地等保护、恢复和补偿,确保符合其管控要求且生态功能不降低。控制井场作业范围,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和永久占地;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回填、平整地面,并进行植被恢复;管道、道路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对临时占地及时进行植被恢复。运营期加强井场、管线、道路绿化植被的抚育工作,并定期采取补种措施。建设单位应制定详细的生态恢复计划。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气田开发集输采用密闭流程,加强采气井密封系统,井口设置紧急切断阀;采用技术质量可靠的仪表、阀门、控制设备等,集输系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管道天然气泄漏事故发生,采气树及管道等有阀门的地方,定期进行天然气测漏检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废水在钻井过程中循环使用,无法利用的委托周边油气田废弃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生活污水收集后送当地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滚动开发项目为弥补递减产能,不新增所在区域的天然气产能,各区块气田采出水总体不新增,仍依托苏里格气田第二天然气处理厂处理。

4.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结合区域地下水分布现状和水文地质条件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并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及土壤监测制度,确保不会对区域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5.钻井过程中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机械的工作频次,合理调配车辆来往行车密度,尽量避开附近村民休息时间;在井场周边设置临时围挡屏障。

6.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各类固废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分类做好贮存和安全处置工作。一般固体废物应立足于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7.建立健全环境风险应急处理机制,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处理措施、生态平衡保护机制,防止环境风险带来的生态环境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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