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西街道白岭头村门店建设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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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西街道白岭头村门店建设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项目地块2009年~2012年为裸地、2013年~20 (略) 及裸地、2017年~2018年为建制镇、2019年为其他草地,2020年~2023年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因此本项目地块在变更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之前应该展开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略) 源城区客家文化公园源西片拆迁安置小区东南角,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114°41′41.*″E、23°46′27.*″N

调查地块土地使用 (略) 源城区源西街道白岭头村村民委员会;未来规划为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资料整理分析得知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主要历史沿革为:裸地、坑塘水面、城市用地、建制镇及农村宅基地等。

根据识别结果可知:

(1)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

(2)地块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

(3)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

(4)地块没有相关监测数据表明有污染;

(5)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6)地块不存在被污染的痕迹;

(7)地块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地块内及相邻地块历史无企业,无生产活动,不涉及储罐、危险废物存放、危险化学品使用、工业废水排放;

本次调查认为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内土壤不存在被污染的可能,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 25.1-2019),可认为本地块的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纳入污染地块管理,不需要开展下一步布点采样调查,可满足“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规划需求。因此,项目地块作为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无需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相关规定,现特予公告,如有疑问,请将意见发 (略) *@*q.com。

, (略) ,源城区,河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项目地块2009年~2012年为裸地、2013年~20 (略) 及裸地、2017年~2018年为建制镇、2019年为其他草地,2020年~2023年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因此本项目地块在变更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之前应该展开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略) 源城区客家文化公园源西片拆迁安置小区东南角,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114°41′41.*″E、23°46′27.*″N

调查地块土地使用 (略) 源城区源西街道白岭头村村民委员会;未来规划为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资料整理分析得知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主要历史沿革为:裸地、坑塘水面、城市用地、建制镇及农村宅基地等。

根据识别结果可知:

(1)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

(2)地块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

(3)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

(4)地块没有相关监测数据表明有污染;

(5)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6)地块不存在被污染的痕迹;

(7)地块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地块内及相邻地块历史无企业,无生产活动,不涉及储罐、危险废物存放、危险化学品使用、工业废水排放;

本次调查认为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内土壤不存在被污染的可能,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 25.1-2019),可认为本地块的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纳入污染地块管理,不需要开展下一步布点采样调查,可满足“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规划需求。因此,项目地块作为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无需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相关规定,现特予公告,如有疑问,请将意见发 (略) *@*q.com。

, (略) ,源城区,河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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