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区永定镇南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门头沟区永定镇南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门头沟区永定镇南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0086地块)(以下简称地块) (略) 门头沟区永定镇万佛堂村南,占地面积约*.70m2(合25.62亩),中心坐标为E 116.*,N 39.*。地块1990年前为未利用荒地,1990年后*续在地块东北部建成村民住宅,中部开垦农田,南部建成蓄水池,作为村集体用水水源,至2018年,除蓄水池未拆除外,地块内其他建(构)筑物均已拆除。现阶段地块闲置。根据《 (略) 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规划条件》(2017规(门)条整字0004号),地块未来规划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中的A6社会福利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2018]8号)中第五十九条的相关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4年5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地块责任单位中建 (略) 委托我公司(北京君屿 (略) )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布设12个土壤采样点位,采集土壤样品19个(不含平行样),进行了氨氮、氟化物、重金属(镉、镍、砷、铜、铅、汞)、多环芳烃、有机农药类(*表2规定的14项)、*中表1规定的45项基本项目、pH等指标检测分析。
土壤中共检出污染物8种,分别为铜、镍、铅、镉、砷、汞、氨氮、氟化物,有检出因子中铜、镍、铅、镉、砷、汞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氨氮、氟化物检出浓度均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说明土壤健康风险均未超过人体可接受风险水平。
经过本次调查,本地块土壤调查结果符合第一类用地标准要求,无需再进行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工作,地块调查工作至该阶段可以结束。
门头沟区永定镇南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0086地块)(以下简称地块) (略) 门头沟区永定镇万佛堂村南,占地面积约*.70m2(合25.62亩),中心坐标为E 116.*,N 39.*。地块1990年前为未利用荒地,1990年后*续在地块东北部建成村民住宅,中部开垦农田,南部建成蓄水池,作为村集体用水水源,至2018年,除蓄水池未拆除外,地块内其他建(构)筑物均已拆除。现阶段地块闲置。根据《 (略) 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规划条件》(2017规(门)条整字0004号),地块未来规划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中的A6社会福利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2018]8号)中第五十九条的相关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4年5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地块责任单位中建 (略) 委托我公司(北京君屿 (略) )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布设12个土壤采样点位,采集土壤样品19个(不含平行样),进行了氨氮、氟化物、重金属(镉、镍、砷、铜、铅、汞)、多环芳烃、有机农药类(*表2规定的14项)、*中表1规定的45项基本项目、pH等指标检测分析。
土壤中共检出污染物8种,分别为铜、镍、铅、镉、砷、汞、氨氮、氟化物,有检出因子中铜、镍、铅、镉、砷、汞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氨氮、氟化物检出浓度均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说明土壤健康风险均未超过人体可接受风险水平。
经过本次调查,本地块土壤调查结果符合第一类用地标准要求,无需再进行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工作,地块调查工作至该阶段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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