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审查国能城口县周溪冯家梁风电项目环评信息的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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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审查国能城口县周溪冯家梁风电项目环评信息的公示表

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8月23日—2024年8月29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通讯地址:城口县复兴街道茅坪社区行政综合楼B栋8楼,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

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1

国能城口县周溪冯家梁风电项目

(略) 城口县周溪乡

(略) 城口 (略)

重庆环科源 (略)

拟建项 (略) 城口县周溪乡南部山脊上,风电场中心西北距城口县城区平均直线距离约28.3km。项目占地面积3.0221hm2,其中永久性用地面积1.1394hm2,临时性用地面积1.8827hm2。拟建设8台单机容量5.0MW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40MW;配套建设1座110kV升压站,从升压站 (略) 的110k (略) 工程不包含在本次评价内。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84%;建设工期12个月。

(1)废气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有尾气和粉尘,施工期加强管理,采取洒水降尘、密闭运输、等防尘降尘措施;确保施工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中其他区域限值。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气产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抽排至室外 。

(2)废水

施工期:车辆和机械停放冲洗区四周、机修间内设置截排水沟,截水沟末端建设隔油沉淀池,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出水回用于车辆冲洗;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统一收集、排放至施工营地内的临时化粪池内处理,处理后用于施工营地附近林木浇灌,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化粪池进行清理。生活污水不得排入临近的周边沟渠,不得与雨水混合后外排;施工期场地冲刷雨水处理措施:风机基础四周根据地形设土质排水沟, (略) 排水沟末端设置土质沉砂池,池壁和池底压实,出口铺土工布;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恢复施工迹地、平整土地,并结合区域原土地利用情况恢复植被。

运营期: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产生;110kV升压站值守人员生活污水经隔油处理后进入化粪池再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设施能力为5m3/d),处理后出水进入暂存池内,用于升压站站外林草肥育,不外排。

(3)噪声

施工期:(1)对高噪声源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加强项目区施工机械、动力设备的维护保养;针对临建施工生产生活区内声源较高的固定机械设备(主要是综合加工厂内的钢筋加工设备),需采取临时屏蔽或底座减振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严格控制夜间施工,禁止夜间高噪设备施工作业(主要是综合加工厂内的钢筋加工设备);避免夜间进行施工运输,同时加强运输管理工作。

运营期:储能区电池舱和PCS舱加装消声设备,定期检查风机机械系统,确保其运行正常,对风电机组周边区域加强巡视和管理。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固废

施工期:就地平衡土石方,减少弃土方的产生;表土堆放于表土堆场,并遮盖塑胶布或帆布,设置装土麻袋拦挡,堆土场周边设置临时排水导流系统,施工后期用作回填和绿化覆土,并对临时堆土场进行植被恢复。永久弃渣及时清运至项目规划的弃渣场内进行堆存,并做好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3)废弃包装箱(袋)统一回收后外卖给废品收购站综合利用;施工营地内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由施工单位定期清运; (略) 施工过程中,禁止向侧坡倾倒渣土。

运营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乡镇垃圾处置点;升压站储能区产生的报废磷酸铁锂电池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由电池厂家在更换新电池的同时进行回收,不在站内暂存;废机油、废铅酸蓄电池、箱变检修废油和废变压器油属于危险废物,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升压站的危废暂存间内(面积13m2),后交由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做好转移联单制度。

(5)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严格按照设计划定及办理了合法征地手续的范围进行施工作业,施工期的施工活动必须严格控制划定的范围内进行,不得随意扩大越界施工作业;施工前剥离表土应妥善保存用于后期覆土绿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雨季施工,对裸露土质坡面加盖防雨布,做好截排水设施建设;临时用地在施工结束后立即进行进行生态恢复和补偿,还原受到破坏的土地和植被,恢复原有的生态状态。

运营期:加强对巡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宣传和管理,风机叶片采用警示色,加强对鸟撞事件的监管,禁止对评价区域植被的破坏和野生动物的伤害; (略) 、弃渣场边坡绿化植被生长初期管护工作,确保其成活率,及时进行绿化植物的补种和维护;对列入环保部门公布入侵性外来物种名录内的入侵物种及时予以清除。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310-*-04-01-*


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8月23日—2024年8月29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通讯地址:城口县复兴街道茅坪社区行政综合楼B栋8楼,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

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1

国能城口县周溪冯家梁风电项目

(略) 城口县周溪乡

(略) 城口 (略)

重庆环科源 (略)

拟建项 (略) 城口县周溪乡南部山脊上,风电场中心西北距城口县城区平均直线距离约28.3km。项目占地面积3.0221hm2,其中永久性用地面积1.1394hm2,临时性用地面积1.8827hm2。拟建设8台单机容量5.0MW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40MW;配套建设1座110kV升压站,从升压站 (略) 的110k (略) 工程不包含在本次评价内。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84%;建设工期12个月。

(1)废气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有尾气和粉尘,施工期加强管理,采取洒水降尘、密闭运输、等防尘降尘措施;确保施工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中其他区域限值。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气产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抽排至室外 。

(2)废水

施工期:车辆和机械停放冲洗区四周、机修间内设置截排水沟,截水沟末端建设隔油沉淀池,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出水回用于车辆冲洗;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统一收集、排放至施工营地内的临时化粪池内处理,处理后用于施工营地附近林木浇灌,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化粪池进行清理。生活污水不得排入临近的周边沟渠,不得与雨水混合后外排;施工期场地冲刷雨水处理措施:风机基础四周根据地形设土质排水沟, (略) 排水沟末端设置土质沉砂池,池壁和池底压实,出口铺土工布;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恢复施工迹地、平整土地,并结合区域原土地利用情况恢复植被。

运营期: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产生;110kV升压站值守人员生活污水经隔油处理后进入化粪池再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设施能力为5m3/d),处理后出水进入暂存池内,用于升压站站外林草肥育,不外排。

(3)噪声

施工期:(1)对高噪声源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加强项目区施工机械、动力设备的维护保养;针对临建施工生产生活区内声源较高的固定机械设备(主要是综合加工厂内的钢筋加工设备),需采取临时屏蔽或底座减振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严格控制夜间施工,禁止夜间高噪设备施工作业(主要是综合加工厂内的钢筋加工设备);避免夜间进行施工运输,同时加强运输管理工作。

运营期:储能区电池舱和PCS舱加装消声设备,定期检查风机机械系统,确保其运行正常,对风电机组周边区域加强巡视和管理。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固废

施工期:就地平衡土石方,减少弃土方的产生;表土堆放于表土堆场,并遮盖塑胶布或帆布,设置装土麻袋拦挡,堆土场周边设置临时排水导流系统,施工后期用作回填和绿化覆土,并对临时堆土场进行植被恢复。永久弃渣及时清运至项目规划的弃渣场内进行堆存,并做好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3)废弃包装箱(袋)统一回收后外卖给废品收购站综合利用;施工营地内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由施工单位定期清运; (略) 施工过程中,禁止向侧坡倾倒渣土。

运营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乡镇垃圾处置点;升压站储能区产生的报废磷酸铁锂电池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由电池厂家在更换新电池的同时进行回收,不在站内暂存;废机油、废铅酸蓄电池、箱变检修废油和废变压器油属于危险废物,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升压站的危废暂存间内(面积13m2),后交由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做好转移联单制度。

(5)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严格按照设计划定及办理了合法征地手续的范围进行施工作业,施工期的施工活动必须严格控制划定的范围内进行,不得随意扩大越界施工作业;施工前剥离表土应妥善保存用于后期覆土绿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雨季施工,对裸露土质坡面加盖防雨布,做好截排水设施建设;临时用地在施工结束后立即进行进行生态恢复和补偿,还原受到破坏的土地和植被,恢复原有的生态状态。

运营期:加强对巡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宣传和管理,风机叶片采用警示色,加强对鸟撞事件的监管,禁止对评价区域植被的破坏和野生动物的伤害; (略) 、弃渣场边坡绿化植被生长初期管护工作,确保其成活率,及时进行绿化植物的补种和维护;对列入环保部门公布入侵性外来物种名录内的入侵物种及时予以清除。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31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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