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县花岭老屋中心村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望江县花岭老屋中心村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1、地块概况
调查地块位于 (略) 望江县XXXXXX,分为2个地块,包含地块1、地块2。调查地块视为整体,四至范围为:东至耕地、水塘,西至耕地,南至篮球场、耕地,北至耕地。其中地块1占地面积2074.32m2,合3.111亩,地块中心坐标为为:E116.*°,N30.*°;地块2占地面积1260m2,合1.890亩,地块中心坐标E116.*°,N30.*°。地块1作为祠堂、活动中心使用;地块2作为广场、停车场使用。
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活动中心、祠堂划分为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4)、广场划分为广场用地(1403)、停车场划分为其他交通设施用地(1209)。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4)划分为第一类用地;广场用地(1403)、其他交通设施用地(1209)划分为第二类用地。
2、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开展时间为2023年12月至2024年3月。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得知,地块内历史用途为耕地;地块内无固体废物填埋历史,不存在外来堆土,土壤无异味,未发现地下储存槽罐或地下设施,地块内无工业企业存在。
本地块周边历史上未涉及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未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本次监测布设4个点位。其中地块1内布设1个快速检测点位,地块2内布设2个快速检测点位,地块外布设1个对照点位。根据现场快筛检测结果,重金属镍、铜、砷、镉、汞、铅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重金属铬、锌低于《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地方标准》(DB4403/T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根据现场PID快速检测,各土壤点位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数值较低,在0~0.1ppm范围内。
3、结论
通过第一阶段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现场快速检测,确认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综上所述,土壤中污染因子均未超出相应筛选值(标准值),本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
1、地块概况
调查地块位于 (略) 望江县XXXXXX,分为2个地块,包含地块1、地块2。调查地块视为整体,四至范围为:东至耕地、水塘,西至耕地,南至篮球场、耕地,北至耕地。其中地块1占地面积2074.32m2,合3.111亩,地块中心坐标为为:E116.*°,N30.*°;地块2占地面积1260m2,合1.890亩,地块中心坐标E116.*°,N30.*°。地块1作为祠堂、活动中心使用;地块2作为广场、停车场使用。
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活动中心、祠堂划分为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4)、广场划分为广场用地(1403)、停车场划分为其他交通设施用地(1209)。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4)划分为第一类用地;广场用地(1403)、其他交通设施用地(1209)划分为第二类用地。
2、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开展时间为2023年12月至2024年3月。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得知,地块内历史用途为耕地;地块内无固体废物填埋历史,不存在外来堆土,土壤无异味,未发现地下储存槽罐或地下设施,地块内无工业企业存在。
本地块周边历史上未涉及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未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本次监测布设4个点位。其中地块1内布设1个快速检测点位,地块2内布设2个快速检测点位,地块外布设1个对照点位。根据现场快筛检测结果,重金属镍、铜、砷、镉、汞、铅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重金属铬、锌低于《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地方标准》(DB4403/T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根据现场PID快速检测,各土壤点位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数值较低,在0~0.1ppm范围内。
3、结论
通过第一阶段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现场快速检测,确认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综上所述,土壤中污染因子均未超出相应筛选值(标准值),本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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