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8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宜宾市危险废物处置一期优化提升项目
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8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宜宾市危险废物处置一期优化提升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23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3日-2024年8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 *
通讯地址: (略) 赵场街道 (略) 东段109号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危险废物处置(一期)优化提升项目 | (略) 珙县经济开发区(余箐功能区)珙县华洁危险 (略) 现有厂区范围内 | 珙县华洁危险 (略) | 四川万 (略) | 总投资*元。在不变更危废处置类别的前提下,依托焚烧炉主体现有工程,进一步优化焚烧系统性能,调整设备运行参数,增加运行时长(焚烧炉运行时长由300天/7200h延长至330天/7920h),释放原有系统的生产潜力,使现有工程焚烧炉实际处理能力达到2.*t/a。柔性填埋场增加1个作业面(100m2)(使总作业面达到200m2),增加1台6吨柴油叉车和2辆12吨的转运车、1台雾炮机,调整生产时间,使安全填埋处置规模(含刚性填埋场及柔性填埋场)达到*吨/年。厂区配套增加1台3吨的柴油叉车和1台2.8吨的有轨龙门吊。同时取消一般工业固废填埋。 | 一、施工期: 项目实施不进行施工。 二、营运期: 1.废气 本项目焚烧炉为回转炉,采用天然气助燃。进入焚烧车间的危险废物分类别进行焚烧,严禁不相容废物进入焚烧炉。通过控制炉温在1100℃以上、烟气停留时间大于2秒等措施,确保二噁英的有效分解。焚烧烟气处理系统依托原有“脱硝(SNCR)+急冷+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湿法脱酸+烟气加热”工艺,净化后烟气可达《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后,由60m排气筒达标排放;焚烧车间预处理废气、料坑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后依托原有“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25m排气筒达标排放;有机废液物化处理系统和无机废液物化处理系统反应釜产生的废气及反应釜沉淀物离心分离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后依托原有“碱液喷淋塔+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达标排放;稳定化/固化车间设通风系统,破碎、混合搅拌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达标排放;飞灰固化贮仓、水泥料仓、粉煤灰(石灰)贮仓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除尘器废气出口达标排放;*类危险废物暂存库、*类危险废物暂存库、综合仓库产生的废气依托各库房原有“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达标排放;焚烧废液罐区、物化废液罐区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依托原有“碱洗+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达标排放;综合废水处理站(水解酸化池、兼氧池、污泥浓缩池)加盖密闭设置,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依托原有“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化验室废气经通风橱和集气罩收集后依托原有“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碱洗”处理后由18m排气筒达标排放。 2.废水 废水分为高盐生产废水(包括厂区综合废水处理站膜处理系统浓缩液)、不易生化废水(物化处置车间无机废水)、其他生产废水(包括有机废液物化处理系统离心产生的压滤液、碱液喷淋废水、蒸发浓缩脱盐系统冷凝水、初期雨水、填埋场渗滤液、地面冲洗水、化验废水、余热锅炉定期排水、软水站树脂再生废水、车辆冲洗水、循环冷却排污水等)、生活污水。 其中焚烧车间废碱液直接回喷直接回用于焚烧烟气治理系统。高盐生产废水(包括厂区综合废水处理站膜处理系统浓缩液)、不易生化废水(无机废液物化处理系统离心产生的压滤液)送至厂区脱盐蒸发系统(絮凝沉淀+软化系统+三效蒸发)进行处理,设计处理规模180m3/d;其他生产废水送厂区综合废水处理系统(离子交换系统+调节池+水解酸化+A2/O+MBR+RO+DTRO),设计处理规模300m3/d,出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2005)中的洗涤用水和冷却用水标准后,全部回用于车辆清洗废水、 (略) 危险废物处理项目(一期)焚烧系统烟气急冷水、稳定化固化用水、冷却循环系统补充水、废气处理设施补充用水、油基岩屑综合利用项目热相分离降温喷淋补充用水、珙县*t/a新型建材原料生产线项目冷渣机循环水冷却补充用水、废包装桶清洗用水等,不外排。全厂生产废水仍然能全部回用,实现零排放。生活废水 (略) 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本次改扩建项目废水主要为增加柔性填埋场填埋作业区域产生的渗滤液、新增车辆冲洗废水和化验室废水等,收集后送厂区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废水可实现“零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包括回转窑、破碎机、搅拌机、泵、风机等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处理后,可实现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弃物 烟气净化处理系统中脱酸使用的碱液自身循环使用,定期外排的废碱液用于烟气系统回喷;余热锅炉定期排水送本项目综合废水处理站处理。焚烧车间产生的焚烧炉渣、烟气处理系统捕集的飞灰、脱酸洗涤塔碱液循环水池产生的污泥送本项目稳定化/固化车间处理后送安全填埋场填埋;液体进料系统中废液过滤系统产生的杂质送本项目焚烧系统焚烧处置。无机废液物化处理系统离心后产生的滤饼送本项目稳定化/固化车间处理后送安全填埋场填埋;有机废液物化处理系统产生的浮油渣、过滤渣、超滤产生的浓液和离心后产生的滤饼送本项目焚烧系统焚烧处置;布袋除尘器收尘灰送稳定化/固化系统处置;废包装袋、废矿物油、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废化学试剂、综合废水处理站产生污泥等送本项目焚烧系统焚烧处置;废包装桶废包装清洗再利用生产线;水泥料仓布袋收集粉尘、粉煤灰(石灰)水泥料仓布袋收集粉尘直接作为原料回用于稳定化/固化工序。取消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处置后,原依托现有项目一般固废填埋场协同处置的厂内其他一般工业固废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地下水 安全填埋场底部和池壁、运输作业通道按照《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工程建设技术要求》设计,采用双层人工衬层组合的柔性防渗结构进行防渗(渗透系数≤1.0×10-12cm/s);填埋场产气采用导气管引出排放;渗滤液收集后送本项目综合废水处理站处理;焚烧车间、物化处理车间、稳定化/固化车间、*类危险废物暂存库、*类危险废物暂存库、综合仓库、物化废液罐区、焚烧废液罐区、综合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渗滤液调节池等区域设置为重点防渗区,采用采取复合防渗结构方式进行防渗处理(渗透系数≤1.0×10-10cm/s),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控系统,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防止地下水环境污染。 三、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调查未收到反对意见。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23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3日-2024年8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 *
通讯地址: (略) 赵场街道 (略) 东段109号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危险废物处置(一期)优化提升项目 | (略) 珙县经济开发区(余箐功能区)珙县华洁危险 (略) 现有厂区范围内 | 珙县华洁危险 (略) | 四川万 (略) | 总投资*元。在不变更危废处置类别的前提下,依托焚烧炉主体现有工程,进一步优化焚烧系统性能,调整设备运行参数,增加运行时长(焚烧炉运行时长由300天/7200h延长至330天/7920h),释放原有系统的生产潜力,使现有工程焚烧炉实际处理能力达到2.*t/a。柔性填埋场增加1个作业面(100m2)(使总作业面达到200m2),增加1台6吨柴油叉车和2辆12吨的转运车、1台雾炮机,调整生产时间,使安全填埋处置规模(含刚性填埋场及柔性填埋场)达到*吨/年。厂区配套增加1台3吨的柴油叉车和1台2.8吨的有轨龙门吊。同时取消一般工业固废填埋。 | 一、施工期: 项目实施不进行施工。 二、营运期: 1.废气 本项目焚烧炉为回转炉,采用天然气助燃。进入焚烧车间的危险废物分类别进行焚烧,严禁不相容废物进入焚烧炉。通过控制炉温在1100℃以上、烟气停留时间大于2秒等措施,确保二噁英的有效分解。焚烧烟气处理系统依托原有“脱硝(SNCR)+急冷+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湿法脱酸+烟气加热”工艺,净化后烟气可达《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后,由60m排气筒达标排放;焚烧车间预处理废气、料坑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后依托原有“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25m排气筒达标排放;有机废液物化处理系统和无机废液物化处理系统反应釜产生的废气及反应釜沉淀物离心分离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后依托原有“碱液喷淋塔+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达标排放;稳定化/固化车间设通风系统,破碎、混合搅拌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达标排放;飞灰固化贮仓、水泥料仓、粉煤灰(石灰)贮仓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除尘器废气出口达标排放;*类危险废物暂存库、*类危险废物暂存库、综合仓库产生的废气依托各库房原有“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达标排放;焚烧废液罐区、物化废液罐区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依托原有“碱洗+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达标排放;综合废水处理站(水解酸化池、兼氧池、污泥浓缩池)加盖密闭设置,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依托原有“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化验室废气经通风橱和集气罩收集后依托原有“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碱洗”处理后由18m排气筒达标排放。 2.废水 废水分为高盐生产废水(包括厂区综合废水处理站膜处理系统浓缩液)、不易生化废水(物化处置车间无机废水)、其他生产废水(包括有机废液物化处理系统离心产生的压滤液、碱液喷淋废水、蒸发浓缩脱盐系统冷凝水、初期雨水、填埋场渗滤液、地面冲洗水、化验废水、余热锅炉定期排水、软水站树脂再生废水、车辆冲洗水、循环冷却排污水等)、生活污水。 其中焚烧车间废碱液直接回喷直接回用于焚烧烟气治理系统。高盐生产废水(包括厂区综合废水处理站膜处理系统浓缩液)、不易生化废水(无机废液物化处理系统离心产生的压滤液)送至厂区脱盐蒸发系统(絮凝沉淀+软化系统+三效蒸发)进行处理,设计处理规模180m3/d;其他生产废水送厂区综合废水处理系统(离子交换系统+调节池+水解酸化+A2/O+MBR+RO+DTRO),设计处理规模300m3/d,出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2005)中的洗涤用水和冷却用水标准后,全部回用于车辆清洗废水、 (略) 危险废物处理项目(一期)焚烧系统烟气急冷水、稳定化固化用水、冷却循环系统补充水、废气处理设施补充用水、油基岩屑综合利用项目热相分离降温喷淋补充用水、珙县*t/a新型建材原料生产线项目冷渣机循环水冷却补充用水、废包装桶清洗用水等,不外排。全厂生产废水仍然能全部回用,实现零排放。生活废水 (略) 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本次改扩建项目废水主要为增加柔性填埋场填埋作业区域产生的渗滤液、新增车辆冲洗废水和化验室废水等,收集后送厂区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废水可实现“零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包括回转窑、破碎机、搅拌机、泵、风机等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处理后,可实现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弃物 烟气净化处理系统中脱酸使用的碱液自身循环使用,定期外排的废碱液用于烟气系统回喷;余热锅炉定期排水送本项目综合废水处理站处理。焚烧车间产生的焚烧炉渣、烟气处理系统捕集的飞灰、脱酸洗涤塔碱液循环水池产生的污泥送本项目稳定化/固化车间处理后送安全填埋场填埋;液体进料系统中废液过滤系统产生的杂质送本项目焚烧系统焚烧处置。无机废液物化处理系统离心后产生的滤饼送本项目稳定化/固化车间处理后送安全填埋场填埋;有机废液物化处理系统产生的浮油渣、过滤渣、超滤产生的浓液和离心后产生的滤饼送本项目焚烧系统焚烧处置;布袋除尘器收尘灰送稳定化/固化系统处置;废包装袋、废矿物油、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废化学试剂、综合废水处理站产生污泥等送本项目焚烧系统焚烧处置;废包装桶废包装清洗再利用生产线;水泥料仓布袋收集粉尘、粉煤灰(石灰)水泥料仓布袋收集粉尘直接作为原料回用于稳定化/固化工序。取消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处置后,原依托现有项目一般固废填埋场协同处置的厂内其他一般工业固废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地下水 安全填埋场底部和池壁、运输作业通道按照《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工程建设技术要求》设计,采用双层人工衬层组合的柔性防渗结构进行防渗(渗透系数≤1.0×10-12cm/s);填埋场产气采用导气管引出排放;渗滤液收集后送本项目综合废水处理站处理;焚烧车间、物化处理车间、稳定化/固化车间、*类危险废物暂存库、*类危险废物暂存库、综合仓库、物化废液罐区、焚烧废液罐区、综合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渗滤液调节池等区域设置为重点防渗区,采用采取复合防渗结构方式进行防渗处理(渗透系数≤1.0×10-10cm/s),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控系统,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防止地下水环境污染。 三、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调查未收到反对意见。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