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8月2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鹏宇、众力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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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8月2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鹏宇、众力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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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 (略) 年产160亿粒铝电解电容器用橡胶密封塞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天行审〔2024〕96号

2024.8.23

天行审[2024]96号(鹏宇).pdf

2

关于浙江 (略) 年产1000t制冷配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天行审〔2024〕97号

2024.8.23

天行审[2024]97号(众力).pdf

公告期为2024年8月26日——2024年9月3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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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略) 年产160亿粒铝电解电容器用橡胶密封塞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天行审〔2024〕96号

2024.8.23

天行审[2024]96号(鹏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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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 (略) 年产1000t制冷配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天行审〔2024〕97号

2024.8.23

天行审[2024]97号(众力).pdf

公告期为2024年8月26日——2024年9月3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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