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罗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根据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切实抓好<关于推动职能部门进一步做好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工作的提示函》(黔南环函〔2024〕7号)《黔南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文件要求,现将罗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事项清单公示如下。
1.负责“城市领域”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倾倒、堆放、填埋、焚烧生活垃圾、粪便、违规倾倒处置餐厨垃圾等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工作。
2.指导各乡(镇)、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倾倒、堆放、填埋、焚烧生活垃圾、粪便等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工作。
根据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切实抓好<关于推动职能部门进一步做好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工作的提示函》(黔南环函〔2024〕7号)《黔南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文件要求,现将罗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事项清单公示如下。
1.负责“城市领域”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倾倒、堆放、填埋、焚烧生活垃圾、粪便、违规倾倒处置餐厨垃圾等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工作。
2.指导各乡(镇)、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倾倒、堆放、填埋、焚烧生活垃圾、粪便等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工作。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