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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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报告

2023年以来,我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将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践行“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以更鲜明的态度、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确保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推动我局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现将2023年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能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我局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全局的重点工作之一,形成了“一把手亲自督,分管领导具体抓,大队、中心负责人带头干,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整合优化执法力量,形成执法管理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合力治理,确保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治理一处。

(二)加强理论武装,锤炼“看家本领”

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以专家专题授课、自学、集中学生态文明思想、《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论述摘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领域政策方针、法律法规,切实掌握生态环保理论知识,强化法治意识提升业务水平,适应新形势。今年以来,共开展理论学习8次,召开工作部署会3次。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公民意识

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服务号、抖音视频号、赶集日、设置宣传提示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并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六五”环境日等节日,利用周末赶集日人流量大的特点, (略) 场入口开展宣传活动,集中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城乡支部联动活动,向群众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增强群众生态环保意识,同时组织乡镇分局和帮扶干部开展环境保护的相关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普及环境保护相关知识,切实增强公民环保意识。今年以来,共开展宣传4次。

(四)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任务落实

根据《中共罗甸县委办公室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罗委办字〔2019〕49号)规定,我局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主要职责为:“城市领域”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建筑施工扬尘、餐饮油烟及露天烧烤、焚烧秸秆落叶、燃放烟花爆竹等烟尘污染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

1.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管理。一是督促商家规范经营,严格遵守经营时间,凌晨1点后进店经营,争取将噪声控制在最小范围,从源头减少噪声污染。二是 (略) ,通过建立综合行政噪音整治管理群、共建共治共享交流群等问题反馈微信交流群,方便群众直接反馈,我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受理、处理以及反馈。三是每日从局机关抽派人员参与宵夜摊整治,引导商户、食客保持垃圾不落地,噪音不扰民。同时,为进 (略) 环境秩序, (略) 烧烤经营商户免费发放垃圾桶313个,受益商户52户。同时通过增加烧烤摊垃圾桶配置数量,更加方便食客投放垃圾,减少随意丢弃、垃圾落地等行为, (略) 民群众营造“环境整洁、文明有序” (略) 环境。四是执法人员耐心向商户宣传讲解《 (略) 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增强商户法律意识,引导商户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严格落实“门(摊)前三包”责任制度,营造“我的区域我负责、我的门前我清洁、我的顾客我宣传”的文明经营良好氛围,树立文明新风尚,逐步形成人人爱护环境卫生,垃圾不落地,积极主动 (略) 创建, (略) 文明形象。五是对于在黔南1 (略) 投诉举报的噪音问题,通过领导班子带头开展回访,建立回访工作台账,及时倾听民意、了解民声,避免投诉问题反弹“回潮”,从 (略) 噪音扰民。今年以来,出动执法人员136人次参与夜宵摊整治工作。

2.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管理。我局联合县住建局多次开展夜间建筑工地噪声防控和专项整治工作,先后到城区多家建筑工地开展突击检查,要求因特殊作业需夜间施工的建筑工地,需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张贴在施工现场显著公告栏,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施工降噪处理,确保做到夜间建筑工地施工噪声不扰民,如违反相关规定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3.建筑施工扬尘污染 (略) 管理。按照摸清底数、分类施策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 (略) 、扬尘等污染行为整治力度。一是要求各项目建设施工前必须规范施工场地,对工地 (略) 进行硬化,按标准设置围挡和冲洗设备等,从源头减少运输车 (略) 问题。二是严格落实渣 (略) 线、定时间、定车辆、定倾倒场地的“四定”原则。同时,渣土运输车辆严格落实篷布遮盖,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须进行冲洗,确保运输车辆车身干净整洁,防止运输车辆出 (略) 、抛洒滴漏等现象。2023年,我局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简易程序处罚案件8起,其中违规倾倒建筑垃圾2起,建筑工 (略) 2起;普通程序处罚案件7起,其中违法随意倾倒建筑垃圾1起,建筑工 (略) 1起,均在限期内完成整改。

4.餐饮油烟及露天烧烤污染管理。一是组织开展油烟专项整治工作, (略) 、安邦华城、 (略) 场及明珠广 (略) 段的宵夜摊进行油烟专项检查,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或已安装但不 (略) 场经营主体,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整改。二是加强油烟治理普法宣传,倡导商家守法经营, (略) 营商环境。2023年以来,我局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起,均已整改完毕,截至目前县城区餐饮行业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率已达95%以上。

5. (略) 倾倒污水污染管理。组织执法人员加大对沿街两侧的餐饮店倾倒污水情况巡查管控力度,对于随意倾倒污水行为,执法人员立即要求商户清理干净,并根据相关规定,依法进行行政处罚。为巩固整治效果,一方面安排执法人员1个小时开展“回头看”,另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群众监督举报乱泼乱倒污水行为,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居民自觉维护环境的意识。今年以来, (略) 道路倾倒污水行为,向当事人下达责改2起,均已整改完毕,并制作曝光视频4期。

6.露天焚烧秸秆污染管理。组织乡镇分局和帮扶干部在各乡镇和帮扶村开展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环境保护领域的宣传活动。

7.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管理。我局与县公安局协同配合,有针对性地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同时组织执法队员常态 (略) 格区域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并公布监督举报方式,告知群众一旦发现有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立即通过举报电话、微信服务号等形式反映。并对巡查出的违法行为发生时证据进行资料收集,按照案件办理程序移送县公安局进行处罚,做到发现一起,移送一起,查处一起。

(五)强化政务服务,化解投诉举报问题

我局持续开展政务服务,认真接听黔南州*政府服务热线,积极倾听群众的呼声,把群众的需求诉求作为工作“指南针”,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第一时间派件、处理、回复,指挥中心 (略) 格化布局,通过对讲机及时将相关反映问题反馈给各执法大队 (略) 格员,做到把矛盾化解在一线,让问题解决在现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密切关注群众投诉举报的“风向标”,将群众重复投诉的占道经营、施工噪音、油烟污染等顽疾问题与社会舆情热点紧密结合, (略) 格化管理,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今年以来,共接听投诉案件373起,涉及我局职能范围258起(其中噪声污染121起,油烟污染15起,扬尘污染1起)。

(六)强化河湖长制,共护美丽“莲花”

进一步加强莲花河治理工作,落实工作责任。一是加大河长制工作宣传、环保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开会宣传、赶集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提升居民环保意识。二是建立河长制巡查制度。严格落实河长制责任要求,分管领导、相关工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莲花河开展巡河检查。同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执法大队在各自辖区内对莲花河开展巡河检查,对莲花河两岸自建户生活用水排放情况进行巡查检查。三是定期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进行河道清理,对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督促住建局、林业局等责任部门进行整改,保持河道清洁。2023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县级河长巡河4次,常态化巡河173次,清水清岸活动4次,共发现整改河面存在垃圾、漂浮物、污水外溢、河水异味有异味等问题共计34个,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2次,悬挂宣传横幅2幅,发放宣传材料400余份,会议安排部署6次,大力宣传、安排部署河湖长制工作。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还未形成,各部门的工作职能发挥不充分,联合执法的频次和力度不够,对突出违法行为的震慑力不强。

(二)移送案源少,案件类别单一,自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来,我局已通过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发函提示等告知相关部门加强案件移送工作,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均未有效移送本行业本领域的违法案源材料,导致跨部门综合执法案件少,执法办案类别单一。

(三)宣传教育有待加强,保护生态环境和落实垃圾分类的宣传覆盖面不广,群众的环保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合力。一是严格按照《罗甸县行政管理与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划分及协作暂行规定》文件要求,由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前期的监管和违法行为发生时证据资料的收集,按照案件办理程序移送县综合执法局进行处罚,形成高效协作、紧密配合的良好局面,提高案件办理质量,部门间共同抓好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略) 和资源,广泛发动群众举报,通过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开设罗甸县综合执法局服务号,制定奖励措施等方式深入摸排各类线索,全面开展线索梳理、执法案件研判工作,严厉查处环境污染案件,依法整治违法行为,切实筑牢环保屏障,守护好绿水青山。

(二)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微信服务号、微信公众号、抖音视频号、电子显示屏及横幅、宣传栏等方式,全方位、全覆盖做好宣传,提高公民对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建筑施工扬尘、 (略) 、餐饮油烟及露天烧烤、焚烧秸秆落叶、燃放烟花爆竹等烟尘污染的守法意识和环保意识。结合“五进回访”活动,深入机关、企业、学校、社区、村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的行动中来,树牢环保理念,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努力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2023年以来,我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将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践行“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以更鲜明的态度、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确保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推动我局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现将2023年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能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我局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全局的重点工作之一,形成了“一把手亲自督,分管领导具体抓,大队、中心负责人带头干,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整合优化执法力量,形成执法管理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合力治理,确保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治理一处。

(二)加强理论武装,锤炼“看家本领”

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以专家专题授课、自学、集中学生态文明思想、《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论述摘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领域政策方针、法律法规,切实掌握生态环保理论知识,强化法治意识提升业务水平,适应新形势。今年以来,共开展理论学习8次,召开工作部署会3次。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公民意识

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服务号、抖音视频号、赶集日、设置宣传提示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并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六五”环境日等节日,利用周末赶集日人流量大的特点, (略) 场入口开展宣传活动,集中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城乡支部联动活动,向群众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增强群众生态环保意识,同时组织乡镇分局和帮扶干部开展环境保护的相关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普及环境保护相关知识,切实增强公民环保意识。今年以来,共开展宣传4次。

(四)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任务落实

根据《中共罗甸县委办公室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罗委办字〔2019〕49号)规定,我局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主要职责为:“城市领域”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建筑施工扬尘、餐饮油烟及露天烧烤、焚烧秸秆落叶、燃放烟花爆竹等烟尘污染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

1.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管理。一是督促商家规范经营,严格遵守经营时间,凌晨1点后进店经营,争取将噪声控制在最小范围,从源头减少噪声污染。二是 (略) ,通过建立综合行政噪音整治管理群、共建共治共享交流群等问题反馈微信交流群,方便群众直接反馈,我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受理、处理以及反馈。三是每日从局机关抽派人员参与宵夜摊整治,引导商户、食客保持垃圾不落地,噪音不扰民。同时,为进 (略) 环境秩序, (略) 烧烤经营商户免费发放垃圾桶313个,受益商户52户。同时通过增加烧烤摊垃圾桶配置数量,更加方便食客投放垃圾,减少随意丢弃、垃圾落地等行为, (略) 民群众营造“环境整洁、文明有序” (略) 环境。四是执法人员耐心向商户宣传讲解《 (略) 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增强商户法律意识,引导商户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严格落实“门(摊)前三包”责任制度,营造“我的区域我负责、我的门前我清洁、我的顾客我宣传”的文明经营良好氛围,树立文明新风尚,逐步形成人人爱护环境卫生,垃圾不落地,积极主动 (略) 创建, (略) 文明形象。五是对于在黔南1 (略) 投诉举报的噪音问题,通过领导班子带头开展回访,建立回访工作台账,及时倾听民意、了解民声,避免投诉问题反弹“回潮”,从 (略) 噪音扰民。今年以来,出动执法人员136人次参与夜宵摊整治工作。

2.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管理。我局联合县住建局多次开展夜间建筑工地噪声防控和专项整治工作,先后到城区多家建筑工地开展突击检查,要求因特殊作业需夜间施工的建筑工地,需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张贴在施工现场显著公告栏,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施工降噪处理,确保做到夜间建筑工地施工噪声不扰民,如违反相关规定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3.建筑施工扬尘污染 (略) 管理。按照摸清底数、分类施策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 (略) 、扬尘等污染行为整治力度。一是要求各项目建设施工前必须规范施工场地,对工地 (略) 进行硬化,按标准设置围挡和冲洗设备等,从源头减少运输车 (略) 问题。二是严格落实渣 (略) 线、定时间、定车辆、定倾倒场地的“四定”原则。同时,渣土运输车辆严格落实篷布遮盖,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须进行冲洗,确保运输车辆车身干净整洁,防止运输车辆出 (略) 、抛洒滴漏等现象。2023年,我局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简易程序处罚案件8起,其中违规倾倒建筑垃圾2起,建筑工 (略) 2起;普通程序处罚案件7起,其中违法随意倾倒建筑垃圾1起,建筑工 (略) 1起,均在限期内完成整改。

4.餐饮油烟及露天烧烤污染管理。一是组织开展油烟专项整治工作, (略) 、安邦华城、 (略) 场及明珠广 (略) 段的宵夜摊进行油烟专项检查,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或已安装但不 (略) 场经营主体,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整改。二是加强油烟治理普法宣传,倡导商家守法经营, (略) 营商环境。2023年以来,我局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起,均已整改完毕,截至目前县城区餐饮行业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率已达95%以上。

5. (略) 倾倒污水污染管理。组织执法人员加大对沿街两侧的餐饮店倾倒污水情况巡查管控力度,对于随意倾倒污水行为,执法人员立即要求商户清理干净,并根据相关规定,依法进行行政处罚。为巩固整治效果,一方面安排执法人员1个小时开展“回头看”,另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群众监督举报乱泼乱倒污水行为,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居民自觉维护环境的意识。今年以来, (略) 道路倾倒污水行为,向当事人下达责改2起,均已整改完毕,并制作曝光视频4期。

6.露天焚烧秸秆污染管理。组织乡镇分局和帮扶干部在各乡镇和帮扶村开展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环境保护领域的宣传活动。

7.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管理。我局与县公安局协同配合,有针对性地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同时组织执法队员常态 (略) 格区域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并公布监督举报方式,告知群众一旦发现有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立即通过举报电话、微信服务号等形式反映。并对巡查出的违法行为发生时证据进行资料收集,按照案件办理程序移送县公安局进行处罚,做到发现一起,移送一起,查处一起。

(五)强化政务服务,化解投诉举报问题

我局持续开展政务服务,认真接听黔南州*政府服务热线,积极倾听群众的呼声,把群众的需求诉求作为工作“指南针”,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第一时间派件、处理、回复,指挥中心 (略) 格化布局,通过对讲机及时将相关反映问题反馈给各执法大队 (略) 格员,做到把矛盾化解在一线,让问题解决在现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密切关注群众投诉举报的“风向标”,将群众重复投诉的占道经营、施工噪音、油烟污染等顽疾问题与社会舆情热点紧密结合, (略) 格化管理,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今年以来,共接听投诉案件373起,涉及我局职能范围258起(其中噪声污染121起,油烟污染15起,扬尘污染1起)。

(六)强化河湖长制,共护美丽“莲花”

进一步加强莲花河治理工作,落实工作责任。一是加大河长制工作宣传、环保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开会宣传、赶集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提升居民环保意识。二是建立河长制巡查制度。严格落实河长制责任要求,分管领导、相关工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莲花河开展巡河检查。同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执法大队在各自辖区内对莲花河开展巡河检查,对莲花河两岸自建户生活用水排放情况进行巡查检查。三是定期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进行河道清理,对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督促住建局、林业局等责任部门进行整改,保持河道清洁。2023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县级河长巡河4次,常态化巡河173次,清水清岸活动4次,共发现整改河面存在垃圾、漂浮物、污水外溢、河水异味有异味等问题共计34个,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2次,悬挂宣传横幅2幅,发放宣传材料400余份,会议安排部署6次,大力宣传、安排部署河湖长制工作。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还未形成,各部门的工作职能发挥不充分,联合执法的频次和力度不够,对突出违法行为的震慑力不强。

(二)移送案源少,案件类别单一,自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来,我局已通过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发函提示等告知相关部门加强案件移送工作,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均未有效移送本行业本领域的违法案源材料,导致跨部门综合执法案件少,执法办案类别单一。

(三)宣传教育有待加强,保护生态环境和落实垃圾分类的宣传覆盖面不广,群众的环保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合力。一是严格按照《罗甸县行政管理与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划分及协作暂行规定》文件要求,由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前期的监管和违法行为发生时证据资料的收集,按照案件办理程序移送县综合执法局进行处罚,形成高效协作、紧密配合的良好局面,提高案件办理质量,部门间共同抓好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略) 和资源,广泛发动群众举报,通过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开设罗甸县综合执法局服务号,制定奖励措施等方式深入摸排各类线索,全面开展线索梳理、执法案件研判工作,严厉查处环境污染案件,依法整治违法行为,切实筑牢环保屏障,守护好绿水青山。

(二)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微信服务号、微信公众号、抖音视频号、电子显示屏及横幅、宣传栏等方式,全方位、全覆盖做好宣传,提高公民对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建筑施工扬尘、 (略) 、餐饮油烟及露天烧烤、焚烧秸秆落叶、燃放烟花爆竹等烟尘污染的守法意识和环保意识。结合“五进回访”活动,深入机关、企业、学校、社区、村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的行动中来,树牢环保理念,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努力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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