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长宏电镀有限公司金属表面处理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芜湖长宏电镀有限公司金属表面处理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委托安徽 (略) 对“金属表面处理加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金属表面处理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 (略) 湾沚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电镀产业园8号楼3层、4层。
建设内容:对现有滚镀锌、挂镀锌、不锈钢电解抛光生产线进行改扩建,新建1条不锈钢半自动清洗线。年加工U型销3000t/a,矿机接头*t/a,多通块500t/a,长管500t/a。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张星月
电话:*
电子邮箱:*@*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链接: http://** 提取码: 5dcv
(2)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位于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电镀产业园 (略) ,公众可前往该地点查看。
(3)公众意见表
链接: http://** 提取码: bmr7。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部分:
(1)直接受影响的人群,主要是项目实施地及其周围的居民;
(2)间接受影响的团体及代表,主要是项目实施地及其周围的相关部门的代表、非政府组织和企业的代表;
(3)对拟建工程比较关心的其他民众。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委托安徽 (略) 对“金属表面处理加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金属表面处理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 (略) 湾沚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电镀产业园8号楼3层、4层。
建设内容:对现有滚镀锌、挂镀锌、不锈钢电解抛光生产线进行改扩建,新建1条不锈钢半自动清洗线。年加工U型销3000t/a,矿机接头*t/a,多通块500t/a,长管500t/a。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张星月
电话:*
电子邮箱:*@*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链接: http://** 提取码: 5dcv
(2)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位于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电镀产业园 (略) ,公众可前往该地点查看。
(3)公众意见表
链接: http://** 提取码: bmr7。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部分:
(1)直接受影响的人群,主要是项目实施地及其周围的居民;
(2)间接受影响的团体及代表,主要是项目实施地及其周围的相关部门的代表、非政府组织和企业的代表;
(3)对拟建工程比较关心的其他民众。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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