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烦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关于太原市汾河干流上游示范段娄烦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报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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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烦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关于太原市汾河干流上游示范段娄烦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报批前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 (略) 汾河干流上游示范段(娄烦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报批前公示。请社会各界人士对与本项目建设相关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1)建设项目名称: (略) 汾河干流上游示范段(娄烦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娄烦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

(3)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山西铭淼 (略)

(4)项目建设地点: (略) 娄烦县汾河上游及汾河水库四周,主要涉及娄烦县静游镇、杜交曲镇、娄烦镇。

(5)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为生态环境综合性治理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石峡沟湿地引水工程、汾河水库库周生态护岸与生态修复工程、农村污水收集治理工程等内容。

二、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 (略) 络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2a4b

2.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查阅点:娄烦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

查阅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冯永恒 *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可能受项目影响的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内。

四、公众意见收集整理和归纳分析情况

项 (略) 络、报纸两种方式相结合,全面、全方位地向社会公开本项目的建设情况和环评内容。项目在首次、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公众意见反馈。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也可下载填写公众意见表,并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提交。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2024年8月23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 (略) 汾河干流上游示范段(娄烦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报批前公示。请社会各界人士对与本项目建设相关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1)建设项目名称: (略) 汾河干流上游示范段(娄烦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娄烦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

(3)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山西铭淼 (略)

(4)项目建设地点: (略) 娄烦县汾河上游及汾河水库四周,主要涉及娄烦县静游镇、杜交曲镇、娄烦镇。

(5)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为生态环境综合性治理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石峡沟湿地引水工程、汾河水库库周生态护岸与生态修复工程、农村污水收集治理工程等内容。

二、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 (略) 络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2a4b

2.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查阅点:娄烦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

查阅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冯永恒 *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可能受项目影响的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内。

四、公众意见收集整理和归纳分析情况

项 (略) 络、报纸两种方式相结合,全面、全方位地向社会公开本项目的建设情况和环评内容。项目在首次、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公众意见反馈。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也可下载填写公众意见表,并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提交。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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