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关于深汕合作区引水工程选址和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关于深汕合作区引水工程选址和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
为顺利推动深汕特别合作区引水工程工作进展,有效缓解深汕特别合作区中远期发展所需生活、工业、生态用水短缺,我局组织编制了《深汕合作区引水工程选址方案和规划设计条件研究》,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 (略) 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一、选址和规划设计条件情况
(一)选址情况
引水工程输水管线(均为地下隧洞或埋管)于甬莞高速以北进入深汕特别合作区境内,并先后接入规划凤河水厂和已建龙山水厂,合作区境内管线总长度约22.3千米;深汕特别合作区境内地上永久用地结合输水管线线位分散形成6处组团,分别选址于:
1. 3#检修支洞处用地:赤石镇大安村,甬莞高速西侧;
2.跨山坑处用地:赤石镇大安村,赤石河以西,规划明溪水库以东;
3.凤河水厂交水处用地:赤石镇规划凤河水厂北侧、赤石河以西;
4.跨明热河处:赤石镇冰深村,输水管线跨明热河处两岸;
5.4#检修支洞处用地:赤石镇冰深村、 (略) 秋塘山隧道以西;
6.龙山水厂用地:鹅埠镇已建龙山水厂北侧。
(二)规划设计条件
项目年引水流量为1.64亿m3,用地性质为供应设施用地(U1),用地面积为25.08公顷,规定建筑面积3296m2,其中管理区建筑1482m2,2座分水池各907m2。 (略) 供水工程,对于设施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建筑覆盖率、绿化覆盖率等指标不作限定,工程建设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合理确定。
二、公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地址: (略) 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文贞楼1栋2楼
2、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镇政府
地址:赤 (略) 1号
3、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镇政府
地址:鹅埠 (略) 100号
4、项目现场
凤河水厂交水点,赤石镇规划凤河水厂北侧、赤石河以西。
(二)网上公示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
(略) :http://**
三、公示时间
本次选址与规划条件公示时间为10个自然日,自2024年8月23日起至2024年9月1日止(以最终发布时间为准)。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 (略) 站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公众意见征询表 (略) 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2楼(邮编*),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收,信封注明“深汕引水工程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755-*
联系地址: (略) 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2楼211室(邮编*)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2024年8月23日
附件:
为顺利推动深汕特别合作区引水工程工作进展,有效缓解深汕特别合作区中远期发展所需生活、工业、生态用水短缺,我局组织编制了《深汕合作区引水工程选址方案和规划设计条件研究》,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 (略) 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一、选址和规划设计条件情况
(一)选址情况
引水工程输水管线(均为地下隧洞或埋管)于甬莞高速以北进入深汕特别合作区境内,并先后接入规划凤河水厂和已建龙山水厂,合作区境内管线总长度约22.3千米;深汕特别合作区境内地上永久用地结合输水管线线位分散形成6处组团,分别选址于:
1. 3#检修支洞处用地:赤石镇大安村,甬莞高速西侧;
2.跨山坑处用地:赤石镇大安村,赤石河以西,规划明溪水库以东;
3.凤河水厂交水处用地:赤石镇规划凤河水厂北侧、赤石河以西;
4.跨明热河处:赤石镇冰深村,输水管线跨明热河处两岸;
5.4#检修支洞处用地:赤石镇冰深村、 (略) 秋塘山隧道以西;
6.龙山水厂用地:鹅埠镇已建龙山水厂北侧。
(二)规划设计条件
项目年引水流量为1.64亿m3,用地性质为供应设施用地(U1),用地面积为25.08公顷,规定建筑面积3296m2,其中管理区建筑1482m2,2座分水池各907m2。 (略) 供水工程,对于设施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建筑覆盖率、绿化覆盖率等指标不作限定,工程建设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合理确定。
二、公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地址: (略) 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文贞楼1栋2楼
2、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镇政府
地址:赤 (略) 1号
3、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镇政府
地址:鹅埠 (略) 100号
4、项目现场
凤河水厂交水点,赤石镇规划凤河水厂北侧、赤石河以西。
(二)网上公示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
(略) :http://**
三、公示时间
本次选址与规划条件公示时间为10个自然日,自2024年8月23日起至2024年9月1日止(以最终发布时间为准)。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 (略) 站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公众意见征询表 (略) 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2楼(邮编*),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收,信封注明“深汕引水工程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755-*
联系地址: (略) 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2楼211室(邮编*)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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