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捷和广场三期建设项目总平面
佛山市三水区捷和广场三期建设项目总平面
收件编号: | 三水* |
公示类型: | 批前公示 |
业务类型: | 城市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建设单位: | (略) 捷 (略) |
项目名称: | 佛山市三水区捷和广场三期建设项目总平面 |
项目地点: | (略) 三水区西南街道南丰大道23号之3 |
单体名称: | |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变更内容: | 1、本次一、二、四期均不变,仅调整三期; 2、变更三期商铺前面的机动车位的位置,数量不变; 3、变更住宅非机动车车场的轮廓,面积不变; 4、商业非机动车车场调整至地块北面三期地下室车道旁,面积不变,并调整此位置附近的绿地轮廓; 5、 (略) (略) 的第一排机动车车位变更为设置车场绿化; 6、调整三期广场内和垃圾收集站前的绿地轮廓范围。 |
公示时间: | 2024年08月24日--2024年09月03日 |
本 (略) 捷 (略) 提出 (略) 三水区西南街道南丰大道23号之3 城市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的审批申请及有关材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进行批前公示。(详见右图)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致电:0757-* 查询。
有关该项目的反馈意见收集电话:*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可在公示期内向本局提出申述, 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2024年08月24日
公示事项:城市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公示时间:2024年08月24日至2024年09月03日
审批、公示部门: (略) 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
建设单位: (略) 捷 (略)
项目名称:佛山市三水区捷和广场三期建设项目总平面
项目地点: (略) 三水区西南街道南丰大道23号之3
单体名称:
建筑面积:(平方米)
变更内容:1、本次一、二、四期均不变,仅调整三期; 2、变更三期商铺前面的机动车位的位置,数量不变; 3、变更住宅非机动车车场的轮廓,面积不变; 4、商业非机动车车场调整至地块北面三期地下室车道旁,面积不变,并调整此位置附近的绿地轮廓; 5、 (略) (略) 的第一排机动车车位变更为设置车场绿化; 6、调整三期广场内和垃圾收集站前的绿地轮廓范围。
注:
1、右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文件为准。
2、意见反馈方式:书面意见请邮寄至西南 (略) 50号
(略) 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收。 邮编:*
电子邮箱:*@*ttp://**
3、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内
4、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写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5、 (略) 址:http://**
制作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
收件编号: | 三水* |
公示类型: | 批前公示 |
业务类型: | 城市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建设单位: | (略) 捷 (略) |
项目名称: | 佛山市三水区捷和广场三期建设项目总平面 |
项目地点: | (略) 三水区西南街道南丰大道23号之3 |
单体名称: | |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变更内容: | 1、本次一、二、四期均不变,仅调整三期; 2、变更三期商铺前面的机动车位的位置,数量不变; 3、变更住宅非机动车车场的轮廓,面积不变; 4、商业非机动车车场调整至地块北面三期地下室车道旁,面积不变,并调整此位置附近的绿地轮廓; 5、 (略) (略) 的第一排机动车车位变更为设置车场绿化; 6、调整三期广场内和垃圾收集站前的绿地轮廓范围。 |
公示时间: | 2024年08月24日--2024年09月03日 |
本 (略) 捷 (略) 提出 (略) 三水区西南街道南丰大道23号之3 城市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的审批申请及有关材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进行批前公示。(详见右图)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致电:0757-* 查询。
有关该项目的反馈意见收集电话:*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可在公示期内向本局提出申述, 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2024年08月24日
公示事项:城市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公示时间:2024年08月24日至2024年09月03日
审批、公示部门: (略) 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
建设单位: (略) 捷 (略)
项目名称:佛山市三水区捷和广场三期建设项目总平面
项目地点: (略) 三水区西南街道南丰大道23号之3
单体名称:
建筑面积:(平方米)
变更内容:1、本次一、二、四期均不变,仅调整三期; 2、变更三期商铺前面的机动车位的位置,数量不变; 3、变更住宅非机动车车场的轮廓,面积不变; 4、商业非机动车车场调整至地块北面三期地下室车道旁,面积不变,并调整此位置附近的绿地轮廓; 5、 (略) (略) 的第一排机动车车位变更为设置车场绿化; 6、调整三期广场内和垃圾收集站前的绿地轮廓范围。
注:
1、右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文件为准。
2、意见反馈方式:书面意见请邮寄至西南 (略) 50号
(略) 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收。 邮编:*
电子邮箱:*@*ttp://**
3、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内
4、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写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5、 (略) 址:http://**
制作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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