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贤县中山大道以西、一中高中部以南QL-5-1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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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贤县中山大道以西、一中高中部以南QL-5-1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关于进贤县中山大道以西、一中高中部以南(QL-5-1)地块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及《江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现将《进贤县中山大道以西、一中高中部以南(QL-5-1)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审定稿进行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至五个工作日内,如对上述报告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进贤县土地储备中心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周悦梅

电 话:*


江西省瑞华国土 (略) 2024年8月23日

,进贤县,中山

关于进贤县中山大道以西、一中高中部以南(QL-5-1)地块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及《江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现将《进贤县中山大道以西、一中高中部以南(QL-5-1)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审定稿进行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至五个工作日内,如对上述报告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进贤县土地储备中心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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