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宝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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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6-25 点击: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阜城宝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铸造生产线改造项目

项目法人代表:李洪泰

单位名称(盖章):阜城宝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阜城宝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4年1月


目 录

1 项目概况

2 建设项目验收依据

2.1 法律法规

2.2 技术规范

2.3 工程技术文件及批复文件

3 环评主要内容与实际建设情况

3.1 项目基本情况

3.2 主要生产设备

3.3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

3.4 工艺流程

3.5 公用工程

3.6 项目变动情况

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5 环评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5.1 环评主要结论

5.2 环评文件批复

6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6.1 废气

6.2 废水

6.3 噪声

6.4 固废

7 质量控制

8 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

8.1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

8.2 验收检测内容及结果

8.3 验收检测结论

9 环境管理状况及监测计划

9.1 环保机构及制度建设

9.2 环境检测能力

10 结论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项目周边关系图

附图3 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图4 排污许可证

附件1 环评批复

附件2 监测报告


1 项目概况

阜城宝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7X5,位于阜城县经济开发区北区(运河新区)。公司投资*元建设铸造生产线改造项目,行业代码为C3391黑色金属铸造。

公司于2019年06月委托河北 (略) 编制完成了《阜城宝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铸造生产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05月31日通过了阜城县环境保护局审批(阜环表(2019)29号),企业于2023年07月06日取得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7X5001Q。有效期:2023年07月06日至2028年07月0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3号令)等相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的要求,阜城宝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根据公司的环评资料、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及德奥(山东) (略) 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DASD(YS)-2023-*)等资料进行实地勘察、核实,同时本着客观、公正、全面、规范的原则,编制了《阜城宝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铸造生产线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科学依据。


2 建设项目验收依据 2.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9)《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2.2 技术规范

(1)关于印发《“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环环评[2016]95号);

(2)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管理办法》;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5月16日印发;

(4)《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环境保护部)(2017年11月22日起施行);

(5)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办字函〔2017〕727号,2017.11.23;

(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7)《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8)《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32-2016);

(9)《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1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2.3 工程技术文件及批复文件

(1)《阜城宝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铸造生产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阜城宝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铸造生产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号:阜环表(2019)29号),2019年5月31日;

(3)《阜城宝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铸造生产线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检测文号:DASD(YS)-2023-*)。


3 环评主要内容与实际建设情况 3.1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阜城宝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铸造生产线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阜城宝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4)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2.13%。

(5)建设内容:利用原有生产车间、办公楼及附属设施、原料库和成品库进行改建,淘汰原有1t/h和2t/h中频电炉各1台,新上1台3th的中频电炉,保留原有其他生产设备和1条消失模造型生产线,新购置树脂砂造型线1条(建成后无订单不计划投产,不在验收范围)、消失模造型线2条、土砂(湿砂)生产线1条(实际未建设),配套建设清砂机(抛丸机)、天车等生产设备,技改完成后不新增铸造产能,产品规模仍为年产数控机床、冲床、压瓦机7500台(套)、配件*吨。主要建设内容见表3-1。

(6)建设规模:项目年产数控机床、冲床、压瓦机7500台(套、件)、配件*吨。

(7)劳动定员: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维持原20人不变,实行3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运行300天。

(8)建设地点及周边关系:本项目选 (略) 阜城经济开发区(运河新区),厂址中心位置地理坐标:北纬37°58"25.72″,东经116°31"5.47″。东侧为空地、隔 (略) 、公路东侧为东潘庄村, (略) 、隔路为空地, (略) 东晨 (略) ,北侧为空地。具体位置见附图1,周边关系见附图2。

表3-1 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序号

组成

工程内容

实际情况

1

主体工程

消失模及树脂砂铸造车间1座,建筑面积3500m2,淘汰现有车间1t/h及2t/h中频电炉各1台,购置3t/h环保节能型中频电炉1台;购置树脂砂造型线1条、消失模造型线2条,并将现有车间1条消失模生产线搬至本项目消失模及树脂砂铸造车间

1、新建车间一座,淘汰现有车间1t/h及2t/h中频电炉各1台,购置3t/h环保节能型中频电炉1台,与环评一致。

2、新车间树脂砂造型线建成后无订单,不计划投入使用,不在验收范围;

3、原有消失模生产线设备老旧能耗高,不再使用,未搬迁至新车间。

4、新建2条消失模生产线1条建设在新车间1条建设在老车间。

抛丸清砂车间1座,建筑面积3500m2,用于铸件抛丸清理等

实际未单独建设抛丸车间,新老车间各增加一台抛丸机

在现有铸件车间内购置粘土砂铸造生产线1条

未建设

2

配套工程

依托现有办公楼1座,建筑面积1800m2,用于职工办公及临时休息

与环评文件一致

依托现有配电室1座,建筑面积120m2

与环评文件一致

依托现有车棚1座,建筑面积460m2,用于职工交通工具存放

与环评文件一致

依托现有门卫1座,建筑面积120m2

与环评文件一致

3

储运工程

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1座,建筑面积150m2

与环评文件一致

4

公用工程

供热及制冷:生产采用电加热;生活冬季取暖、夏季制冷采用空调

与环评文件一致

供电:由阜城县经济开发区供电系统提供

与环评文件一致

给水:由阜城县经济开发区供水系统提供

与环评文件一致

5

环保工程

废气

现有铸造车间

电炉熔炼废气: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9#)

①企业实际购买混配好的涂料,不进行投料搅拌,未设置此治理措施及排气筒。

②2条消失模生产线分别建设在新老车间,相应环节分别设置治理措施及排气筒。落砂及旧砂处理废气治理措施不变,浇注、真空泵尾气废气通过真空泵引至两套二级活性炭+15m排气简排放;

③1#、2#涂料烘干废气分别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15m排气简排放(2套处理设施,2根15m排气筒)。

④2台清砂机位于不同车间,废气分别配套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排放。

粘土砂铸造生产线废气: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10#)

抛丸清砂废气: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

(11#、12#)

消失模及树脂砂铸造车间

涂料搅拌废气: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1#)

涂料烘干废气:集气罩+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2#)

熔炼废气: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4#)

消失模铸造

砂箱造型、落砂及旧砂处理废气: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3#)浇注及真空泵尾气: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5#)

树脂砂铸造

混砂、落砂及旧砂处理废气: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7#)

造型、制芯及浇注废气: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8#)

抛丸清砂车间

抛丸清砂废气: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6#)

废水

职工生活污水依托厂内现有化粪池,定期进行清掏外运作农肥;冷却系统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与环评文件一致

噪声

基础减振、维护保养、厂房隔声

与环评文件一致

固废

①炉渣、废砂、铸件清理废渣及废钢丸、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外售

与环评文件一致

②废活性炭: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与环评文件一致

image.png


3.2 主要生产设备

主要生产设备见下表。

表3-2 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环评中数量

单位

实际数量

一致性

本次项目新增设备

1

消失模生产线

——

2

2

一致

2

树脂砂生产线

——

1

1

一致

3

粘土砂生产线

——

1

0

未建设

4

天车

30T

2

2

一致

5

电炉

3t/h

1

1

一致

6

清砂机

——

2

2

一致

7

天车

16T

1

1

一致

合计

10

台(套)



现有工程设备

1

中频电炉

1t/h

1

1

一致

2

中频电炉

GWJ-2.0-750

1

1

一致

3

5T天车

LD型

1

1

一致

4

10T天车

LD型

1

1

一致

5

抛丸机

Q37吊挂式

2

2

一致

6

真空消失模生产线

SK40型

1

1

一致

7

涂料烘干器

电烘干

2

2

一致

8

数控车床

E-CA6140

2

2

一致

9

数控车床

CW*

1

1

一致

10

数控车床

CD6140A

1

1

一致

11

数控车床

CW*

1

1

一致

12

数控铣床

XA5032

2

2

一致

13

CO2气体保护焊机

——

3

3

一致

合计

19



现场主要设备见下图。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3.3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

本期项目原辅材料消耗见表3-3。

表3-3 原辅材料及能耗消耗表

序号

名称

环评中消耗量

单位

实际消耗量

备注

1

生铁

*

t/a

*

一致

2

废钢

7270

t/a

7270

一致

3

硅铁

70

t/a

70

一致

4

锰铁

70

t/a

70

一致

消失模铸造工艺

5

EPS模型

12

t/a

12

一致

6

耐火涂料

60

t/a

60

一致

7

宝珠砂

540

t/a

540

一致

树脂砂铸造工艺

8

型砂

2135

t/a

0

不使用

9

酚醛树脂

50

t/a

0

不使用

10

耐火涂料

30

t/a

0

不使用

粘土砂铸造工艺

11

膨润土

400

t/a

0

不使用

12

煤粉

200

t/a

0

不使用

13

原砂

800

t/a

0

不使用

其他

14

150

万KW·h/a

150

(略) 阜城经济开发区(运河新区)供电系统提供

15

新鲜水

1350

m3/a

1350

(略) 阜城经济开发区(运河新区)供水系统供给

3.4 工艺流程

环评文件中,本项目主要为消失模铸造、树脂砂铸造及粘土砂铸造等工艺技改项目,消失模及树脂砂铸造车间内设置3条消失模铸造生产线、1条树脂砂生产线;现有铸造车间内设置1条粘土砂生产线。

项目实际未建设粘土砂生产线,原有消失模车间未搬迁至新车间,且将1条消失模生产线建设于老车间;新车间建有1条树脂砂造型线、1条消失模铸造生产线。原有消失模生产线及新建树脂砂生产线暂不使用,不在验收范围。

其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工艺流程简述如下:

image.png


注:G废气;N噪声;S固废

图3-1 消失模铸造、机加工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图

工艺流程:

①铁水制备

本项目需铸造的为数控机床床身和配件,其中数控机床床身分普通机床床身和加长机床床身,普通机床床身铸件2.5t以下、加长机床床身铸件2.5t以上,机床床身及配件铸件均由电炉熔铁。

中频电炉工作时将原料生铁、废钢按顺序及比例分层加入,进行升温熔化(约1500℃),熔化完成后根据产品性能加入铁合金辅料(硅铁、锰铁)进行铁水调质,由出铁口放入到预备好的铁水包内,人工将铁液表面熔渣除去后备用。

②造型

A、型腔制造:外购泡塑模型(EPS)置于原料库,人工运至铸造车间;人工将耐火涂料刷涂在泡塑模型表面,第一遍刷涂完成后在电烘干机内进行烘干;将烘干后的泡塑模型用涂料溶液进行第二遍刷涂,完成后在车间内电烘干机内再次进行烘干,备用。

B、砂箱造型:消失模造型采用宝珠砂干砂造型,首先将 (略) 上并与真空管道相连,通过雨淋加砂器预加入100-150mm底砂到砂箱内,然后放入消失模型腔,再次加砂覆盖满砂箱,并施以三维振动,人工刮去多余砂并在砂箱顶部覆盖一层塑料薄膜;真空泵运行对砂箱进行抽真空,砂箱内型砂在负压下紧实,后送至浇注工序等待浇注。砂箱造型时开始抽真空,至落砂前一直要保持真空状态。

③负压浇注

本工序为负压浇注,由人工控制天车将铁水包内的铁水由浇冒口浇入砂箱,消失模型遇铁水迅速燃烧并气化,铁水占据模型位置,浇冒口溢满后完成浇注;砂箱电动控制向前推进,待铸件充分冷却后正好控制其传输至落砂点。

④落砂

砂箱通过一定时间冷却后,送至落砂点,真空泵释放压力,型砂溃散并通过格栅进入砂处理工序;铸件保留在格栅上,由人工用铁钩勾出,敲落浇冒口后送清理工序。

⑤铸件清理

成型铸件表面含有浇冒口、毛边、飞刺及夹砂,需采用人工和抛丸机(即清砂机)进行清理打磨,其中人工采用小型打磨机主要除去铸件表面浇冒口、飞边和毛刺,抛丸清理主要进行清砂和整体打磨,保证铸件的整体质量,清理后铸件表面光滑,光泽度好。清理好的铸件进入现有工程机加工工序。由于该工序已完成验收,且不新增产能,故不再进行详细叙述。

⑥旧砂处理

旧砂处理系统主要是筛除型砂中的杂质并对回用砂进行冷却,经型砂温度降至50℃以下,使其达到造型填砂技术要求所规定的温度范围之内。

旧砂经筛分机筛分,筛选出合格的型砂利用链式提升机送入储砂库备用。

3.5 公用工程

3.5.1 给排水

给水:项 (略) 阜城经济开发区(运河新区)供水系统提供项目。

排水:本技改项目冷却系统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涂料用水进入产品,不外排。

image.png

图3-2 本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 m3/d

3.5.2 供电

供电:项目 (略) 阜城经济开发区(运河新区)供电系统提供,年耗电量约*kWh/a。

3.5.3 供热

项目生产采用电加热,生活冬季取暖、夏季制冷采用分体空调。

3.6 项目变动情况

1、建设内容变动。

粘土砂生产线未建设,相关治理设施及排气筒未建设;树脂砂生产线、原有消失模生产线不投入使用,相关治理设施及排气筒不在验收范围。

消失模生产线不进行涂料搅拌,企业购买混配好的涂料进行涂刷。

2、平面布局变动

环评中计划原铸造车间现有消失模生产线搬迁至新车间,原车间新建粘土砂造型线一条;实际粘土砂造型线未建。

环评计划新建消失模及树脂砂铸造车间1座,购置树脂砂造型线1条、消失模造型线2条,并将现有车间1条消失模生产线搬至该车间。实际树脂砂造型线建成后无订单,本次不进行验收;原有消失模生产线设备老旧能耗高,不再使用,未搬迁至新车间。新增2条消失模生产线1条在新车间1条在老车间。

实际建成后,老车间为1条旧消失模生产线(不再使用),1条新建消失模生产线。新车间为1条树脂砂造型线(不投用,不在验收范围)、1条消失模生产线。

环评拟新建抛丸清砂车间1座,实际未单独建设抛丸车间,新老车间各增加一台抛丸机。

3、排气筒设置调整。

①环评中涂料搅拌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1#)排放。企业实际购买混配好的涂料,不进行投料搅拌,未设置此治理措施及排气筒。

②环评消失模生产线共用治理措施及排气筒,其中落砂及旧砂处理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3#)排放,浇注废气、真空泵尾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5#)排放。实际2条消失模生产线分别建设在新老车间,相应环节分别设置治理措施及排气筒。落砂及旧砂处理废气治理措施不变,浇注、真空泵尾气废气通过真空泵引至两套二级活性炭+15m排气简排放;

③环评中涂料烘干废气经集气罩+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2#)排放。实际1#、2#涂料烘干废气分别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15m排气简排放(2套处理设施,2根15m排气筒)。

④环评中抛丸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6#)排放。实际2台清砂机位于不同车间,废气分别配套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排放。

项目其他建设内容基本与环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中基本一致。


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表4-1 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项目

污染源

环保措施

数量

标准限值

验收标准

落实情况

废气

现有铸造车间

熔炼废气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9#)

1套

颗粒物排放浓度≤20mg/m3

参照执行《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3)中表2排放浓度限值

已落实

粘土砂铸造生产线废气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10#)

1套

颗粒物

排放速率≤3.5kg/h、

排放浓度≤120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

未建设

抛丸废气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11#,12#)

2套

已落实

本项目消失模及树脂砂铸造车间

涂料搅拌废气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 15m排气筒(1#)

1套

颗粒物

排放速率≤3.5kg/h、

排放浓度≤120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

不进行搅拌,未建设

消失模铸造,砂箱造型、落砂及旧砂处理废气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3#)

1套

已落实

树脂砂铸造混砂、砂箱填充、落砂及旧砂处理废气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7#)

1套

不在验收范围内

熔炼废气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4#)

1套

颗粒物排放浓度≤20mg/m3

参照执行《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3)中表2排放浓度限值

已落实

涂料烘干废气

集气罩+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2#)

1套

非*烷总烃

排放浓度≤80mg/m3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32-2016)表2标准

实际建设2套

树脂砂铸造中,造型、制芯及浇注废气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8#)

1套

颗粒物

排放速率≤3.5kg/h、

排放浓度≤120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

不在验收范围内

*醛

排放浓度≤25mg/m3

排放速率≤0.26kg/h

已落实

酚类

排放浓度≤100mg/m3

排放速率≤0.1kg/h

已落实

非*烷总烃

排放浓度≤80mg/m3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要求

已落实

消失模铸造中,浇注废气、真空泵尾气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5#)

1套

非*烷总烃

排放浓度≤15mg/m3

已落实

苯排放浓度≤1mg/m3

已落实

*苯与二*苯合计排放浓度≤40mg/m3

已落实

苯*烯

排放速率≤6.5kg/h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

已落实

颗粒物

排放速率≤3.5kg/h、

排放浓度≤120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

已落实

废气

本项目抛丸车间


抛丸废气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6#)

1套

颗粒物

排放速率≤3.5kg/h、

排放浓度≤120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

实际建设2套


厂界无组织

本项目消失模及树脂砂铸造车间(南侧车间)及厂界分别安装VOCs环境在线监测设施或超标报警传感装

非*烷总烃厂界排放浓度≤2.0mg/m3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32-2016)表2标准

已落实


苯厂界排放浓度≤0.1mg/m3

已落实


*苯厂界排放浓度≤0.6mg/m3

已落实


苯*烯厂界排放浓度≤5.0mg/m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

已落实


*醛厂界无组织监控限值≤0.2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监控限值要求

已落实


酚类厂界无组织监控限值≤0.08mg/m3

已落实


车间泼洒地面抑尘

颗粒物厂界无组织监控限值≤1.0mg/m3

已落实


废水

冷却系统循环水

循环使用,不外排

已落实


噪声

设备噪声

等效连续A声级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维护保养、厂房隔声

昼间≤65dB(A)

夜间≤55dB(A)

已落实


固体废物

熔炼

炉渣

集中收集后外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

已落实


铸件清理

废渣


抛丸

废钢丸


旧砂处理

废砂


除尘器

除尘灰


活性炭吸附装置

废活性炭

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

已落实



表4-2 环评批复主要内容落实情况

序号

审批意见内容

落实情况

1

建设单位:阜城宝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一致

2

建设地址: (略) 阜城县经济开发区北区(运河新区)

一致

3

废水:项目冷却系统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定期进行清理用作堆肥。

已落实

4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安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排放限值。

已落实

5

固废:清理铸件的废渣、废钢丸、炉渣、废渣、除尘灰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厂区有明显标识的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2001)标准及其2013年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已落实

6

废气:原有铸造车间内有1台1t/h和1台2t/h电炉熔炼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共用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粘土砂生产线混砂、浇注、落砂、旧砂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抛丸清砂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新建铸造车间电炉融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涂料搅拌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涂料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消失模生产线砂箱造型、落砂及旧砂处理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浇注及真空泵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树脂砂生产线混砂、落砂及旧砂处理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树脂砂造型、制芯和浇注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新建抛丸车间抛丸清砂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运营期电炉熔炼废气排放执行《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5-2013)中表2浓度排放限值,粘砂铸造生产线产生的颗粒物、抛丸清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树脂砂生产线中造型、制芯、混砂、落砂及砂处理产生的颗粒物、各浇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要求;涂料烘干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要求,消失模浇注、真空泵产生的非*烷总烃、苯、*苯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要求,苯*烯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93)中表2标准;树脂砂造型、制芯和浇注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要求,*醛、酚类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非*烷总烃、苯和*苯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表2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要求,苯*烯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93)中表1标准。

1台3t/h电炉熔炼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共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简排放;1#消失模铸造生产线,砂箱造型、落砂及旧砂处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简排放;1#消失模铸造生产线,浇注废气、真空泵尾气废气通过负压浇铸措施,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两套二级活性炭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简排放;2#消失模铸造生产线,落砂及旧砂处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简排放;2#消失模铸造生产线,砂箱造型、浇注废气、真空泵尾气,与原3#消失模铸造生产线浇注废气、真空泵尾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一起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简排放;

1#清砂机废气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简排放;2#清砂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简排放;1#涂料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二级活性炭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简排放;2#涂料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二级活性炭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简排放。

电炉熔炼、造型、浇注、抛丸、落砂、废气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排放限值。


5 环评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5.1 环评主要结论

5.1.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铸造生产线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阜城宝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技改

工程投资: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2.13%。

建设地点及周边关系:本项目选 (略) 阜城经济开发区(运河新区),厂址中心位置地理坐标:37°58"25.72″N,116°31"5.47″E。东侧为空地、隔 (略) 、公路东侧为东潘庄村, (略) 、隔路为空地, (略) 东晨 (略) ,北侧为空地。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东侧50m的东潘庄村,其次为南侧110m的王李庄村、东北方向540m的小韩庄村、西北方向910m的东冉庄村。

项目用地:本技改项目位于河北阜城经济开发区(运河新区),厂区占地面积*.1m2(53.03亩),根据阜城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关于本项目用地情况的证明:项目所在厂区位于河北阜城经济开发区北区,其用地在阜城县2010-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根据阜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本项目的选址证明:项目选址位于河北省阜城经济开发区北区,其符合阜城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

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次项目生产车间建筑面积7000m2(其中包消失模及树脂砂铸造车间1座,建筑面积3500m2;抛丸清砂车间1座,建筑面积3500m2);淘汰现有车间1t/h及2t/h中频电炉各1台,在本项目消失模及树脂砂铸造车间内购置3t/h环保节能型中频电炉1台,购置树脂砂造型线1条、消失模造型线2条,并将现有车间1条消失模生产线搬至本项目消失模及树脂砂铸造车间内;购置粘土砂生产线1套,至于现有铸造车间内;并配备清砂机(抛丸机)、天车等设备;项目技改完成后,不新增铸造产能。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维持原20人不变,实行3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运行300天,本项目不设食堂和宿舍。

5.1.2 项目衔接

(1)给排水

本项目:本技改项目 (略) 阜城经济开发区(运河新区)供水系统提供。项目用水主要为冷却系统补水及涂料搅拌用水,总用水量2.5m3/d(750m3/a),其中冷却系统新鲜水补水量0.5m3/d(150m3/a)、涂料搅拌新鲜水用量2m3/d(600m3/a);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用水。

全厂:技改完成后,全厂总新鲜水用量6.2m3/d,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冷却系统用水及涂料搅拌用水,其中职工生活用水0.6m3/d、涂料搅拌用水4m3/d(消失模涂料2m3/d,覆膜砂2m3/d)、冷却系统用水1.6m3/d。

②排水:

本项目:本技改项目冷却系统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涂料用水进入产品,不外排。

全厂:技改完成后,全厂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0.48m3/d,暂存于化粪池,定期清掏外运作农肥。

(2)供电

(略) 阜城经济开发区(运河新区)供电系统提供,年耗电量约*kWh/a。

(3)供热及制冷

生产采用电加热,生活冬季取暖、夏季制冷采用分体空调。

5.1.3 区域环境质量概况

区域环境空气,根据《20 (略) 环境质量公报》, (略) 2017年除部分PM10、PM2.5、CO全年日均值及O3(全年日最大8h平均值)超标外,SO?、NO?全年日均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非*烷总烃满足《环境空气质量非*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二级标准,苯、苯*烯、*醛、酚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居住区标准,*苯满足《前苏联居住区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区域地下水水质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Ⅲ类标准要求;区域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3类标准。

5.1.4 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及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气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①现有铸造车间

A、电炉熔炼废气:其现有1台1t/h电炉及1台2t/h电炉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9#),颗粒物排放满足《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3)表2排放浓度限值:

B、混砂废气、浇注废气、落砂废气、旧砂处理废气:上述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10#),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

C、铸件清理废气:粘土砂铸件抛丸依托现有车间的2台抛丸机进行处理,产生的铸件清理废气依托现有处理措施—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11#、12#)进行处理,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

现有铸造车间未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②本项目消失模及树脂砂铸造车间

A、熔炼废气:本项目消失模及树脂砂铸造车间3t/h电炉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4#),颗粒物排放满足《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3)表2排放浓度限值:

B、涂料搅拌废气:涂料搅拌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1#),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

C、涂料烘干废气:涂料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2#),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要求;

D、砂箱造型废气、落砂废气、旧砂处理废气(消失模铸造):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3#),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

E、浇注废气及真空泵尾气(消失模铸造):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5#),非*烷总烃、苯、*苯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苯*烯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

F、混砂废气、砂箱填充、落砂及旧砂处理废气(树脂砂铸造):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7#),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

G、造型、制芯及浇注废气(树脂砂铸造):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8#),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醛及酚类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

③本项目抛丸清砂车间

本项目抛丸清砂车间内,铸件清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6#),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限值。

④无组织废气

上述未收集的废气均无组织排放,各车间定期进行洒水抑尘。未收集的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醛、苯酚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监控限值;非*烷总烃、苯、*苯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32-2016)表2标准;苯*烯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标准。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管理要求的通知》(衡环办字函[2019]45号)及《关于加强重点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在线监控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17]544号),本项目要求在消失模及树脂砂铸造车间(南侧车间)及厂界分别安装VOCs环境在线监测设施或超标报警传感装置。

因此,本项目投产后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废水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冷却系统循环水,其冷却水循环利用、定期进行补加,不外排。本项目产生的危废暂存于厂内现有危废暂存间,其危废暂存间已进行防渗处理,房间四周壁及裙角用三合土处理,铺设土工膜,再用水泥硬化,并与地面防渗层连成整体,危废储存间底部铺设300mm粘土层(保护层,同时作为辅助防渗层)压实平整,粘土层上铺设HDPE-GCL复合防渗系统(2mm厚的高密度聚*烯膜、300g/m2土工织物膨润土垫),上部外加耐腐蚀混凝土15cm(保护层)防渗,渗透系数≤10-10cm/s;冷却循环水池采取垂直防渗+水平防渗措施(底部采用HDPE-GCL复合防渗系统,上部外加耐腐蚀混凝土等防渗,侧壁设防渗墙),渗透系数≤10-7cm/s;生产车间进行水泥硬化。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水合理处置,且厂区各功能区均采取相应防渗措施,因此,该项目的建设不会对水环境造成影响。

(3)噪声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均置于室内,采取基础减振、维护保养、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再通过距离衰减,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项目运营后设备噪声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熔炼炉渣、布袋除尘器除尘灰、废砂、清理废渣、抛丸废钢丸、废活性炭。

其中熔炼炉渣、布袋除尘器除尘灰、清理废渣、废钢丸、废砂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属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综上可知,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生态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不改变土地性质;所在地无珍稀物种以及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不会影响生物多样性;项目厂区周边、道路两侧、厂界因地制宜种植树木,绿化后将起到抑尘降噪、美化环境的作用,可以改善周围生态环境。

综上可知,本项目不会对区域的生态造成不利影响。

5.1.5 选址及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结论

(1)选址可行性分析结论

①选址

本项目选址 (略) 阜城经济开发区(运河新区),厂址中心位置地理坐标:37°58′25.72″N,116°31"5.47″E。东侧为空地、隔 (略) 、公路东侧为东潘庄村, (略) 、隔路为空地; (略) 东晨 (略) ,北侧为空地。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东侧50m的东潘庄村,其次为南侧110m的王李庄村、东北方向540m的小韩庄村、西北方向910m的东冉庄村。该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等环 境敏感区,区域环境敏感程度一般。厂址所在地交通较为便利。建设区域基础设施配套状况良好,由当地供水、供电。区域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②用地及园区产业定位情况

用地情况:本技改项目位于河北阜城经济开发区(运河新区),厂区占地面积*.1m2(53.03亩),根据园区用地布局规划,本项目用地属于二类工业用地,符合河北阜城经济开发区用地布局规划;根据阜城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关于本项目用地情况的证明(见附件):项目所在厂区位于河北阜城经济开发区北区,其用地在阜城县2010-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

园区产业布局:本项目属于精密铸造及机加工项目,根据园区产业布局图,本项目属于园区规划中的装备制造业区域,且不在河北阜城经济开发区(运河新区)禁止、限制类建设项目之列,符合所入园区产业布局规划;根据阜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本项目的选址证明:目选址位于河北省阜城经济开发区北区其符合阜城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

综上,本项目选址符合用地规划及园区产业布局规划。

③污染物排放情况

本项目运营后,其各污染物经环保措施处理后均能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

④卫生防护距离情况

根据计算结果,确定现有铸造车间卫生防护距离为50m,本项目消失模及树脂砂铸造车间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据现场调查可知,项目各车间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均无学校、医院、住宅等敏感点,满足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综上所述,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选址是合理可行的。

(2)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结论

本项目平面布置进行了合理规划和布置,生产区和生活区之间不会相互影响。车间出入口紧 (略) ,交通便利,物流顺畅。项目平面布置合理。

5.1.6 政策符合性分析结论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本项目采用粘土砂、消失模及覆膜砂铸造工艺且不新增铸造产能,根据河北省铸造行业协会出具的关于本项目的证明,其粘土砂自动造型线及树脂砂自动造型线工艺均属于精密铸造,不属于《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中规定的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根据《河北省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2014年版)》,本项目不属于河北省禁止投资类项目;不属于《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清单的通知》(衡政办字(2017)69号)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阜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已出具该项目的备案信息,其备案编号:阜工信技改备字[2018]18号;且本项目符合《铸造行业准入条件》(2018年本)。因此,该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5.1.7 “三线一单”符合分析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河北省生态保护红线、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环境质量底线要求且不在当地产业政策目录负面清单中。因此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5.1.8 总量控制结论

技改完成后,全厂污染物预测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SO? 0t/a、NOx 0ta、COD 0t/a、氨氮0t/a、非*烷总烃2.341t/a、苯0.029t/a、*苯0.008t/a、苯*烯0.017t/a、*醛0.06t/a、酚类0.047t/a;

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SO? 0t/a、NOx 0t/a、COD 0t/a、氨氮0t/a、非*烷总烃3.072t/a、苯0.012t/a、*苯0.480t/a、苯*烯15.600t/a、*醛0.600t/a、酚类2.400ta。

5.1.9 项目可行性结论

本项目平面布置合理,项目建设过程在满足环评提出各项要求和污染防治措施的 基础上,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措施可行;项目的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认为,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5.2 环评文件批复

经审查阜城宝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铸造生产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意见如下,阜环表(2019)29号:

1、该项目位于阜城县经济开发区运河新区(北区)czw (略) 内,厂址地理坐标为东经116°31"5.47″,北纬37”58"25.72″。项目东侧、北侧均为空地, (略) 为空地, (略) 东晨 (略) 。该项目对现有铸造生产线进行改造,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利用原有生产车间、办公楼及附属设施、原料库和成品库进行改建,淘汰原有1t/和2t/h中频电炉各1台,新上1台3t/h的中频电炉,保留原有其他生产设备和1条消失模造型生产线,新购置树脂砂造型线1条、消失模造型线2条、土砂(湿砂)生产线1条,配套建设清砂机(抛丸机)、天车等生产设备,技改完成后不新增铸造产能,产品规模仍为年产数控机床、冲床、压瓦机7500台(套)、配件*吨。经审查,同意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作为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及环境管理的依据。

2、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确定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建设要重点注意以下内容:

原有铸造车间内有1台1t/h和1台2t/h电炉熔炼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共用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简排放;粘土砂生产线混砂、浇注、落砂、旧砂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简排放;抛丸清砂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排放。新建铸造车间电炉熔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简排放;涂料搅拌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简排放;涂料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简排放;消失模生产线砂箱造型、落砂及旧砂处理产生的废气经集气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简排放;浇注及真空泵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简排放;树脂砂生产线混砂、落砂及旧砂处理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简排放;树脂砂造型、制芯和浇注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排放;新建抛丸车间抛丸清砂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简排放。

项目冷却系统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池,定期进行清掏用作堆肥。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安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

清理铸件的废渣、废钢丸、炉渣、废砂、和除尘灰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厂区有明显标识的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冬季取暖采用电能解决,不得擅自增设燃煤、燃油、燃气或燃用生物质等燃料的供热设施。在现有铸造生产车间50米、新建铸造车间100米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永久性的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3、运营期电炉熔炼废气排放执行《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3)中表2浓度排放限值;粘土砂铸造生产线产生的颗粒物、抛丸清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树脂砂生产线中造型、制芯、混砂、落砂及砂处理产生的颗粒物、各浇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要求;涂料烘干工产生的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要求;消失模浇注、真空泵产生的非*烷总烃、苯、*苯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要求;苯*烯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树脂砂造型、制芯和浇注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经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要求;*醛、酚类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要求。

厂界无组织颖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非*烷总烃、苯和*苯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表2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要求,*烯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标准。

厂界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排放限值。

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标准及其2013年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

4、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日常监管由环境监察、稽查部门负责。


6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6.1 废气

本项目中,①1台3t/h电炉熔炼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简排放;

②1#消失模铸造生产线,砂箱造型、落砂及旧砂处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简排放;

③1#消失模铸造生产线,浇注废气、真空泵尾气废气通过负压浇铸措施,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两套二级活性炭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简排放;

④2#消失模铸造生产线,落砂及旧砂处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简排放;

⑤2#消失模铸造生产线,砂箱造型、浇注废气、真空泵尾气,与原3#消失模铸造生产线浇注废气、真空泵尾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一起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简排放;

⑥1#清砂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简排放;

⑦2#清砂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简排放;

⑧1#涂料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二级活性炭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简排放;

⑨2#涂料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二级活性炭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简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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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png

3t/h电炉,1套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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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png

1#消失模铸造生产线,浇注废气、真空泵尾气,2套二级活性炭处理,15米高排气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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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失模铸造生产线,砂箱造型、落砂及旧砂处理,1套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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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清砂机,1套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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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消失模铸造生产线,落砂及旧砂处理废气,1套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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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消失模铸造生产线,砂箱造型、浇注废气、真空泵尾气,1套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处理,15米高排气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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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png

1#清砂机废气与原1#落砂机废气,1套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简

image.png

涂料烘干废气,二级活性炭处理,15米高排气简

6.2 废水

项目冷却系统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涂料用水进入产品,不外排。

6.3 噪声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中频感应电炉、混砂机、抛丸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均置于室内,采取基础减振、维护保养、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再通过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标准。

6.4 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熔炼炉渣、布袋除尘器除尘灰、废砂、清理废渣、抛丸废钢丸、废活性炭。熔炼炉渣、布袋除尘器除尘灰、清理废渣、废钢丸、废砂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属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7 质量控制

此次验收监测采样及样品分析均严格按照《环境空气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要求进行,实施全程序质量控制。具体质控要求如下:

1、生产处于正常,监测期间生产在大于75%额定生产负荷的工况下稳定运行,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基本正常。

2、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3、废气

废气监测仪器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技术要求,监测前对使用的仪器均进行流量校准,按规定对废气测试仪进行现场检漏。

4、噪声

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要求,声级计测量前后均进行了校准,保证监测时数据准确有效。

5、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颁布标准(或推荐)分析方法,监测人员经考核并有合格证,所有监测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监测数据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8 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 8.1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

受委托,德奥(山东) (略) 于2023年8月13日-8月14日对本项目进行了验收检测。满足环保验收检测技术要求。

8.2 验收检测内容及结果

8.2.1 有组织排放废气

表8-1 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

电炉熔炼工序排气筒DA001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时间

2023.8.14

监测指标

单位

监测结果

平均值

最大值

排放限值

是否达标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烟气温度

29.5

30.2

29.7

29.8

30.2

烟气动压

Pa

12.7

16.1

14.1

14.3

16.1

烟气静压

kPa

0.06

0.07

0.00

0.04

0.07

标干烟气流量

m3/h

9578

*

*

*

*

颗粒物

实测浓度

mg/m3

4.1

3.9

3.7

3.9

4.1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3.93×10-2

4.20×10-2

3.73×10-2

3.95×10-2

4.20×10-2

监测时间

2023.8.15

监测指标

单位

监测结果

平均值

最大值

排放限值

是否达标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烟气温度

46.7

48.6

48.7

48.0

48.7

烟气动压

Pa

13.1

11.9

10.4

11.8

13.1

烟气静压

kPa

0.11

0.08

0.12

0.10

0.12

标干烟气流量

m3/h

*

*

*

*

*

颗粒物

实测浓度

mg/m3

4.7

4.3

4.1

4.4

4.7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5.35×10-2

4.67×10-2

4.16×10-2

4.72×10-2

5.35×10-2

浇铸工序排气筒DA003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时间

2023.8.14

监测指标

单位

监测结果

平均值

最大值

排放限值

是否达标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烟气温度

31.6

30.7

31.3

31.2

31.6

烟气动压

Pa

82.5

67.7

71.5

73.9

82.5

烟气静压

kPa

0.17

0.21

0.19

0.19

0.21

标干烟气流量

m3/h

*

*

*

*

*

非*烷总烃

(以碳计)

实测浓度

mg/m3

9.31

8.56

8.89

8.92

9.31

8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0.111

0.092

9.83×10-2

0.100

0.111

颗粒物

实测浓度

mg/m3

4.5

4.1

4.7

4.4

4.7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5.34×10-2

4.42×10-2

5.20×10-2

4.99×10-2

5.34×10-2

实测浓度

mg/m3

0.236

0.230

0.255

0.240

0.255

1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2.80×10-3

2.48×10-3

2.82×10-3

2.70×10-3

2.82×10-3

*苯

实测浓度

mg/m3

0.276

0.264

0.278

0.273

0.278

4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3.28×10-3

2.85×10-3

3.07×10-3

3.07×10-3

3.28×10-3

苯*烯

实测浓度

mg/m3

0.216

0.189

0.238

0.214

0.238

排放速率

kg/h

2.56×10-3

2.04×10-3

2.63×10-3

2.41×10-3

2.63×10-3

6.5

达标

监测时间

2023.8.15

监测指标

单位

监测结果

平均值

最大值

排放限值

是否达标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烟气温度

38.7

37.5

35.9

37.4

38.7

烟气动压

Pa

58.2

50.6

47.5

52.1

58.2

烟气静压

kPa

0.19

0.18

0.18

0.18

0.19

标干烟气流量

m3/h

*

*

*

*

*

非*烷总烃

(以碳计)

实测浓度

mg/m3

7.82

8.24

8.76

8.27

8.76

8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9.33×10-2

9.20×10-2

9.49×10-2

9.34×10-2

9.49×10-2

颗粒物

实测浓度

mg/m3

5.4

5.6

5.8

5.6

5.8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6.44×10-2

6.25×10-2

6.28×10-2

6.32×10-2

6.44×10-2

实测浓度

mg/m3

0.227

0.249

0.210

0.229

0.249

1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2.71×10-3

2.78×10-3

2.27×10-3

2.59×10-3

2.78×10-3

*苯

实测浓度

mg/m3

0.268

0.287

0.259

0.271

0.287

4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3.20×10-3

3.20×10-3

2.80×10-3

3.07×10-3

3.20×10-3

苯*烯

实测浓度

mg/m3

0.209

0.178

0.204

0.197

0.209

排放速率

kg/h

2.49×10-3

1.99×10-3

2.21×10-3

2.23×10-3

2.49×10-3

6.5

达标

浇铸区排气筒DA007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时间

2023.8.14

监测指标

单位

监测结果

平均值

最大值

排放限值

是否达标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烟气温度

38.4

38.2

30.7

35.8

38.4

烟气动压

Pa

14.4

15.9

18.4

16.2

18.4

烟气静压

kPa

-0.01

0.01

-0.00

0.00

0.01

标干烟气流量

m3/h

*

*

*

*

*

非*烷总烃(以碳计)

实测浓度

mg/m3

7.39

6.94

7.71

7.35

7.71

8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7.40×10-2

7.31×10-2

8.84×10-2

7.85×10-2

8.84×10-2

颗粒物

实测浓度

mg/m3

4.7

4.4

4.1

4.4

4.7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4.71×10-2

4.64×10-2

4.70×10-2

4.68×10-2

4.71×10-2

实测浓度

mg/m3

0.245

0.252

0.259

0.252

0.259

1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2.45×10-3

2.66×10-3

2.97×10-3

2.69×10-3

2.97×10-3

*苯

实测浓度

mg/m3

0.283

0.272

0.292

0.282

0.292

4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2.83×10-3

2.87×10-3

3.35×10-3

3.02×10-3

3.35×10-3

苯*烯

实测浓度

mg/m3

0.202

0.240

0.267

0.236

0.267

排放速率

kg/h

2.02×10-3

2.53×10-3

3.06×10-3

2.54×10-3

3.06×10-3

6.5

达标

监测时间

2023.8.15

监测指标

单位

监测结果

平均值

最大值

排放限值

是否达标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烟气温度

39.7

37.7

38.4

38.6

39.7

烟气动压

Pa

12.3

10.8

13.4

12.2

13.4

烟气静压

kPa

0.42

0.41

0.38

0.40

0.42

标干烟气流量

m3/h

*

*

*

*

*

非*烷总烃

(以碳计)

实测浓度

mg/m3

8.11

6.99

7.58

7.56

8.11

8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9.04×10-2

7.34×10-2

8.85×10-2

8.41×10-2

9.04×10-2

颗粒物

实测浓度

mg/m3

4.3

5.1

4.6

4.7

5.1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4.79×10-2

5.35×10-2

5.37×10-2

5.17×10-2

5.37×10-2

实测浓度

mg/m3

0.172

0.229

0.204

0.202

0.229

1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1.92×10-3

2.40×10-3

2.38×10-3

2.23×10-3

2.40×10-3

*苯

实测浓度

mg/m3

0.212

0.287

0.257

0.252

0.287

4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2.36×10-3

3.01×10-3

3.00×10-3

2.79×10-3

3.01×10-3

苯*烯

实测浓度

mg/m3

0.164

0.229

0.232

0.208

0.232

排放速率

kg/h

1.83×10-3

2.40×10-3

2.71×10-3

2.31×10-3

2.71×10-3

6.5

达标

新抛丸工序排气筒DA008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时间

2023.8.13

监测指标

单位

监测结果

平均值

最大值

排放

限值

是否

达标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烟气温度

32.7

33.2

33.6

33.2

33.6

烟气动压

Pa

74.0

72.7

74.7

73.8

74.7

烟气静压

kPa

-0.03

-0.02

-0.03

-0.03

-0.02

标干烟气流量

m3/h

*

*

*

*

*

颗粒物

实测浓度

mg/m3

7.9

7.4

7.1

7.5

7.9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0.368

0.341

0.332

0.347

0.368

监测时间

2023.8.14

监测指标

单位

监测结果

平均值

最大值

排放

限值

是否

达标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烟气温度

34.4

35.3

34.6

34.8

35.3

烟气动压

Pa

110.3

105.3

107.7

107.8

110.3

烟气静压

kPa

-0.07

-0.06

-0.07

-0.07

-0.06

标干烟气流量

m3/h

*

*

*

*

*

颗粒物

实测浓度

mg/m3

7.8

7.4

7.2

7.5

7.8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0.368

0.341

0.335

0.348

0.368

落砂排气筒DA009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时间

2023.8.13

监测指标

单位

监测结果

平均值

最大值

排放限值

是否达标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烟气温度

36.7

37.5

36.9

37.0

37.5

烟气动压

Pa

31.7

31.8

31.0

31.5

31.8

烟气静压

kPa

0.03

0.03

0.04

0.03

0.04

标干烟气流量

m3/h

*

*

*

*

*

颗粒物

实测浓度

mg/m3

8.9

9.7

9.4

9.3

9.7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0.193

0.211

0.202

0.202

0.211

监测时间

2023.8.14

监测指标

单位

监测结果

平均值

最大值

排放

限值

是否

达标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烟气温度

36.2

36.8

36.5

36.5

36.8

烟气动压

Pa

46.5

43.7

44.9

45.0

46.5

烟气静压

kPa

-0.01

-0.02

-0.02

-0.02

-0.01

标干烟气流量

m3/h

*

*

*

*

*

颗粒物

实测浓度

mg/m3

9.7

9.1

9.5

9.4

9.7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0.212

0.193

0.204

0.203

0.212

3t电炉排气筒DA010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时间

2023.8.14

监测指标

单位

监测结果

平均值

最大值

排放限值

是否达标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烟气温度

29.1

29.4

29.8

29.4

29.8

烟气动压

Pa

6.8

7.0

6.6

6.8

7.0

烟气静压

kPa

0.01

0.02

0.01

0.01

0.02

标干烟气流量

m3/h

6976

7069

6871

6972

7069

颗粒物

实测浓度

mg/m3

4.3

4.1

4.5

4.3

4.5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3.00×10-2

2.90×10-2

3.09×10-2

3.00×10-2

3.09×10-2

监测时间

2023.8.14

监测指标

单位

监测结果

平均值

最大值

排放

限值

是否

达标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烟气温度

47.5

48.5

47.4

47.8

48.5

烟气动压

Pa

5.1

4.7

5.0

4.9

5.1

烟气静压

kPa

0.18

0.20

0.22

0.20

0.22

标干烟气流量

m3/h

7100

6858

7059

7006

7100

颗粒物

实测浓度

mg/m3

3.9

3.7

4.5

4.0

4.5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2.77×10-2

2.54×10-2

3.18×10-2

2.83×10-2

3.18×10-2

新抛丸机排气筒DA011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时间

2023.8.13

监测指标

单位

监测结果

平均值

最大值

排放限值

是否达标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烟气温度

32.7

31.5

32.5

32.2

32.7

烟气动压

Pa

68.6

65.3

69.9

67.9

69.9

烟气静压

kPa

-0.06

-0.05

-0.06

-0.06

-0.05

标干烟气流量

m3/h

*

*

*

*

*

颗粒物

实测浓度

mg/m3

7.2

7.4

6.8

7.1

7.4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0.138

0.139

0.132

0.136

0.139

监测时间

2023.8.14

监测指标

单位

监测结果

平均值

最大值

排放限值

是否达标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烟气温度

31.6

32.2

32.6

32.1

32.6

烟气动压

Pa

98.2

105.2

110.6

104.7

110.6

烟气静压

kPa

-0.06

-0.08

-0.06

-0.07

-0.06

标干烟气流量

m3/h

*

*

*

*

*

颗粒物

实测浓度

mg/m3

7.4

7.7

7.1

7.4

7.7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0.142

0.152

0.144

0.146

0.152

1#烘干废气DA012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时间

2023.8.13

处理设施前

监测指标

单位

监测结果

平均值

最大值

排放限值

是否达标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烟气温度

40.5

40.2

40.1

40.3

40.5

烟气动压

Pa

47.0

53.3

40.0

46.8

53.3

烟气静压

kPa

-0.02

-0.00

0.01

0.00

0.01

标干烟气流量

m3/h

1619

1723

1494

1612

1723

非*烷总烃(以碳计)

实测浓度

mg/m3

27.3

24.7

25.6

25.9

27.3

排放速率

kg/h

4.42×10-2

4.26×10-2

3.82×10-2

4.17×10-2

4.42×10-2

处理设施后

监测指标

单位

监测结果

平均值

最大值

排放限值

是否达标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烟气温度

29.5

29.8

29.2

29.5

29.8

烟气动压

Pa

45.6

56.7

50.3

50.9

56.7

烟气静压

kPa

-0.05

-0.05

-0.04

-0.05

-0.04

标干烟气流量

m3/h

1961

2182

2059

2067

2182

非*烷总烃

(以碳计)

实测浓度

mg/m3

12.2

10.8

11.5

11.5

12.2

8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2.39×10-2

2.36×10-2

2.37×10-2

2.37×10-2

2.39×10-2

监测时间

2023.8.14

处理设施前

监测指标

单位

监测结果

平均值

最大值

排放限值

是否达标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烟气温度

40.9

39.6

40.9

40.5

40.9

烟气动压

Pa

51.5

46.3

54.8

50.9

54.8

烟气静压

kPa

-0.00

-0.00

-0.00

-0.00

-0.00

标干烟气流量

m3/h

1692

1607

1744

1681

1744

非*烷总烃

(以碳计)

实测浓度

mg/m3

23.6

25.2

24.0

24.3

25.2

排放速率

kg/h

3.99×10-2

4.05×10-2

4.19×10-2

4.08×10-2

4.19×10-2

处理设施后

监测指标

单位

监测结果

平均值

最大值

排放限值

是否达标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烟气温度

40.4

39.5

40.2

40.0

40.4

烟气动压

Pa

54.4

49.6

52.8

52.3

54.4

烟气静压

kPa

-0.03

-0.03

-0.03

-0.03

-0.03

标干烟气流量

m3/h

1755

1679

1732

1722

1755

非*烷总烃

(以碳计)

实测浓度

mg/m3

8.96

10.2

9.43

9.53

10.2

8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1.57×10-2

1.71×10-2

1.63×10-2

1.64×10-2

1.71×10-2

2#烘干废气DA013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时间

2023.8.13

处理设施前

监测指标

单位

监测结果

平均值

最大值

排放限值

是否达标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烟气温度

40.0

39.9

40.9

40.3

40.9

烟气动压

Pa

49.8

54.8

59.4

54.7

59.4

烟气静压

kPa

0.00

-0.01

0.00

0.00

0.00

标干烟气流量

m3/h

1669

1752

1819

1747

1819

非*烷总烃(以碳计)

实测浓度

mg/m3

27.6

28.3

26.6

27.5

28.3

排放速率

kg/h

4.61×10-2

4.96×10-2

4.84×10-2

4.80×10-2

4.96×10-2

处理设施后

监测指标

单位

监测结果

平均值

最大值

排放限值

是否达标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烟气温度

29.7

29.4

28.9

29.3

29.7

烟气动压

Pa

54.8

58.3

50.6

54.6

58.3

烟气静压

kPa

-0.04

-0.05

-0.04

-0.04

-0.04

标干烟气流量

m3/h

2149

2216

2070

2145

2216

非*烷总烃(以碳计)

实测浓度

mg/m3

12.3

12.7

11.0

12.0

12.7

8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2.64×10-2

2.81×10-2

2.28×10-2

2.58×10-2

2.81×10-2

监测指标

单位

监测结果

平均值

最大值

排放限值

是否达标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烟气温度

39.9

40.4

39.5

39.9

40.4

烟气动压

Pa

57.2

63.1

47.5

55.9

63.1

烟气静压

kPa

-0.00

-0.00

0.03

0.01

0.03

标干烟气流量

m3/h

1785

1876

1629

1763

1876

非*烷总烃

(以碳计)

实测浓度

mg/m3

26.4

28.0

27.5

27.3

28.0

排放速率

kg/h

4.71×10-2

5.25×10-2

4.48×10-2

4.81×10-2

5.25×10-2

监测时间

2023.8.14

监测指标

单位

监测结果

平均值

最大值

排放限值

是否达标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烟气温度

30.1

29.7

30.5

30.1

30.5

烟气动压

Pa

83.9

76.6

83.0

81.2

83.9

烟气静压

kPa

-0.05

-0.05

-0.05

-0.05

-0.05

标干烟气流量

m3/h

2208

2111

2197

2172

2208

非*烷总烃

(以碳计)

实测浓度

mg/m3

10.2

11.6

10.7

10.8

11.6

8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2.25×10-2

2.45×10-2

2.35×10-2

2.35×10-2

2.45×10-2


8.2.2 无组织排放废气

表8-2 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

监测时间

2023.8.13

监测

指标

监测点位

监测结果

最大值

排放

限值

是否

达标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第4次

非*烷总烃(以碳计)

下风向1#

单位:mg/m3

0.60

0.67

0.64

0.68

0.68

2.0

达标

下风向2#

单位:mg/m3

0.64

0.71

0.65

0.61

0.71

2.0

达标

下风向3#

单位:mg/m3

0.66

0.69

0.65

0.70

0.70

2.0

达标

车间口4#

单位:mg/m3

2.63

2.41

2.25

2.72

2.72

4.0

达标

厂区内5#

单位:mg/m3

1.55

1.70

1.59

1.28

1.70

6.0

达标

总悬浮颗粒物

下风向1#

单位:μg/m3

379

374

369

378

379

1000

达标

下风向2#

单位:μg/m3

394

350

358

391

394

1000

达标

下风向3#

单位:μg/m3

361

387

395

359

395

1000

达标

酚类化合物

下风向1#

单位:mg/m3

ND

ND

ND

ND

ND

0.08

达标

下风向2#

单位:mg/m3

ND

ND

ND

ND

ND

0.08

达标

下风向3#

单位:mg/m3

ND

ND

ND

ND

ND

0.08

达标

*醛

下风向1#

单位:mg/m3

0.016

0.046

0.016

0.022

0.046

0.2

达标

下风向2#

单位:mg/m3

0.028

0.011

0.011

0.034

0.034

0.2

达标

下风向3#

单位:mg/m3

0.034

0.028

0.028

0.040

0.040

0.2

达标

下风向1#

单位:mg/m3

ND

ND

ND

ND

ND

0.1

达标

下风向2#

单位:mg/m3

ND

ND

ND

ND

ND

0.1

达标

下风向3#

单位:mg/m3

ND

ND

ND

ND

ND

0.1

达标

*苯

下风向1#

单位:mg/m3

ND

ND

ND

ND

ND

0.6

达标

下风向2#

单位:mg/m3

ND

ND

ND

ND

ND

0.6

达标

下风向3#

单位:mg/m3

ND

ND

ND

ND

ND

0.6

达标

苯*烯

下风向1#

单位:mg/m3

ND

ND

ND

ND

ND

5.0

达标

下风向2#

单位:mg/m3

ND

ND

ND

ND

ND

5.0

达标

下风向3#

单位:mg/m3

ND

ND

ND

ND

ND

5.0

达标

监测时间

2023.8.14

监测

指标

监测点位

监测结果

最大值

排放

限值

是否

达标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第4次

非*烷总烃(以碳计)

下风向1#

单位:mg/m3

0.56

0.52

0.59

0.53

0.59

2.0

达标

下风向2#

单位:mg/m3

0.56

0.44

0.61

0.53

0.61

2.0

达标

下风向3#

单位:mg/m3

0.59

0.50

0.48

0.57

0.59

2.0

达标

车间口4#

单位:mg/m3

2.26

2.65

2.54

2.33

2.65

4.0

达标

厂区内5#

单位:mg/m3

1.29

1.38

1.46

1.55

1.55

6.0

达标

总悬浮颗粒物

下风向1#

单位:μg/m3

380

371

374

381

381

1000

达标

下风向2#

单位:μg/m3

391

392

362

392

392

1000

达标

下风向3#

单位:μg/m3

349

348

385

359

385

1000

达标

酚类化合物

下风向1#

单位:mg/m3

ND

ND

ND

ND

ND

0.08

达标

下风向2#

单位:mg/m3

ND

ND

ND

ND

ND

0.08

达标

下风向3#

单位:mg/m3

ND

ND

ND

ND

ND

0.08

达标

*醛

下风向1#

单位:mg/m3

0.027

0.045

0.022

0.016

0.045

0.2

达标

下风向2#

单位:mg/m3

0.033

0.022

0.016

0.028

0.033

0.2

达标

下风向3#

单位:mg/m3

0.039

0.016

0.010

0.022

0.039

0.2

达标

下风向1#

单位:mg/m3

ND

ND

ND

ND

ND

0.1

达标

下风向2#

单位:mg/m3

ND

ND

ND

ND

ND

0.1

达标

下风向3#

单位:mg/m3

ND

ND

ND

ND

ND

0.1

达标

*苯

下风向1#

单位:mg/m3

ND

ND

ND

ND

ND

0.6

达标

下风向2#

单位:mg/m3

ND

ND

ND

ND

ND

0.6

达标

下风向3#

单位:mg/m3

ND

ND

ND

ND

ND

0.6

达标

苯*烯

下风向1#

单位:mg/m3

ND

ND

ND

ND

ND

5.0

达标

下风向2#

单位:mg/m3

ND

ND

ND

ND

ND

5.0

达标

下风向3#

单位:mg/m3

ND

ND

ND

ND

ND

5.0

达标

备注

ND表示未检出

8.2.3 噪声

表8-3 噪声检测结果

监测日期

监测点位

昼间dB(A)

执行标准及限值*

达标

情况

2023.8.13

南厂界6#

14:32-14:42

52.0

2类

昼间≤60dB(A)

达标

东厂界7#

14:47-14:57

53.3

北厂界8#

15:03-15:13

55.4

南厂界6#

23:05-23:15

45.1

2类

昼间≤50dB(A)

达标

东厂界7#

23:20-23:30

46.6

北厂界8#

23:35-23:45

47.5

2023.8.14

南厂界6#

17:07-17:17

52.4

2类

昼间≤60dB(A)

达标

东厂界7#

17:24-17:34

57.3

北厂界8#

17:39-17:49

53.3

南厂界6#

22:06-22:16

45.1

2类

昼间≤50dB(A)

达标

东厂界7#

22:21-22:31

43.8

北厂界8#

22:37-22:47

46.7

8.2.4 监测点位

image.png

图8-1 无组织和噪声监测点位示意图


8.3 验收检测结论

受委托,德奥(山东) (略) 于2023年8月13日-8月14日对本项目进行了验收检测,并出具验收检测报告(文号:DASD(YS)-2023-*),检测结果如下:

8.3.1 有组织废气

2#消失模铸造生产线,落砂及旧砂处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简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7mg/m3,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要求(颗粒物≤30mg/m3)。

2#消失模铸造生产线,砂箱造型、浇注废气、真空泵尾气,与原3#消失模铸造生产线浇注废气、真空泵尾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一起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简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5.8mg/m3,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30mg/m3);非*烷总烃(以碳计)最大排放浓度为9.31mg/m3,苯最大排放浓度为0.255mg/m3,*苯最大排放浓度为0.287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以碳计)≤80mg/m3,苯≤1mg/m3,*苯≤40mg/m3);苯*烯排放速率最大值为2.63×10-3kg/h,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93)中排放限值要求(排放速率≤6.5kg/h)。

1#清砂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简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7.9mg/m3,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30mg/m3)。

1#消失模铸造生产线,浇注废气、真空泵尾气废气通过负压浇铸措施,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两套二级活性炭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简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5.1mg/m3,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30mg/m3);非*烷总烃(以碳计)最大排放浓度为8.11mg/m3,苯最大排放浓度为0.259mg/m3,*苯最大排放浓度为0.292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以碳计)≤80mg/m3,苯≤1mg/m3,*苯≤40mg/m3);苯*烯排放速率最大值为3.06×10-3kg/h,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93)中排放限值要求(排放速率≤6.5kg/h)。

1#消失模铸造生产线,砂箱造型、落砂及旧砂处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简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9.7mg/m3,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30mg/m3)。

1台3t/h电炉熔炼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简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5mg/m3,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30mg/m3)。

2#清砂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简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7.7mg/m3,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30mg/m3)。

1#涂料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二级活性炭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简排放废气中,非*烷总烃(以碳计)最大排放浓度为12.2mg/m3,满足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以碳计)≤80 mg/m3)。

2#涂料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二级活性炭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简排放废气中,非*烷总烃(以碳计)最大排放浓度为12.7mg/m3,满足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以碳计)≤80 mg/m3)。

8.3.2 无组织废气

经检测,项目厂界无组织总悬浮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395mg/m3,酚类化合物最大浓度为未检出,*醛最大浓度为0.046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排放限值相关要求(总悬浮颗粒物≤1.0mg/m3,酚类化合物≤0.08mg/m3,*醛≤0.2mg/m3);下风向非*烷总烃(以碳计)最大浓度为0.71mg/m3,苯、*苯最大浓度均为未检出,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排放限值相关要求(非*烷总烃(以碳计)≤2.0mg/m3,苯≤0.1mg/m3,*苯≤0.6mg/m3);苯*烯最大浓度为未检出,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93)中排放限值相关要求(苯*烯≤5.0mg/m3);厂区内非*烷总烃(以碳计)最大排放浓度为1.70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 2019)中排放限值相关要求(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非*烷总烃(以碳计)≤6.0mg/m3,同时满足厂区内 NMHC任意一次浓度值的监测非*烷总烃(以碳计)≤20mg/m3),车间口非*烷总烃(以碳计)最大排放浓度为2.72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排放限值相关要求(非*烷总烃(以碳计)≤4.0mg/m3)。

8.2.3 噪声

经检测,厂界噪声昼间监测范围为52.0~57.3dB(A),夜间监测范围为43.8~47.5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

8.2.4 总量控制要求

环评建议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t/a、氨氮:0t/a、SO2:0t/a、NOX:0t/a。

该项目不涉及重点污染物排放,满足环评建议的排放污染物控制指标。


9 环境管理状况及监测计划 9.1 环保机构及制度建设

企业环保工作直接由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建设合理规范的环保制度,安排员工定期检查和维护环保设施,并保证环保设备的正常使用;积极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9.2 环境检测能力

阜城宝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不具备环境检测能力,需要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定期进行环境监测。

10 结论

《阜城宝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铸造生产线改造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中的要求,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验收监测报告表明项目各项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要求,项目基本满足环保验收条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阜城宝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阜城宝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铸造生产线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


建设地点

(略) 阜城县经济开发区北区(运河新区)

行业分类(分类管理名录)

C3391黑色金属铸造

建设性质

R新建 □改扩建 £技术改造

设计生产能力

年产数控机床、冲床、压瓦机7500台(套、件)、配件*吨

实际生产能力

年产数控机床、冲床、压瓦机7500台(套、件)、配件*吨

环评单位

河北 (略)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阜城县环境保护局

审批文号

阜环表(2019)29号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表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年 月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验收单位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德奥(山东) (略)

验收监测时工况

>75%

投资总概算(万元)

4700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100

所占比例(%)

2.13

实际总投资(万元)

4700

实际环保投资 (万元)

100

所占比例(%)

2.13

废水治理(万元)


废气治理(万元)


噪声治理(万元)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绿化及生态(万元 )


其他(万元)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年平均工作时间

7200小时

运营单位

阜城宝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时间


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污染物

原有排放量(1)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本期工程产生量(4)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排放增减量(12)

排气量













颗粒物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排水量













COD













氨氮













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













硫化氢













非*烷总烃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4)-(5)-(8)-(11)+(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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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尺1:*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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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2 项目周边关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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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3 项目平面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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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4 排污许可证


附件1 环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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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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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址: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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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城宝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06-25 点击: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阜城宝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铸造生产线改造项目

项目法人代表:李洪泰

单位名称(盖章):阜城宝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阜城宝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4年1月


目 录

1 项目概况

2 建设项目验收依据

2.1 法律法规

2.2 技术规范

2.3 工程技术文件及批复文件

3 环评主要内容与实际建设情况

3.1 项目基本情况

3.2 主要生产设备

3.3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

3.4 工艺流程

3.5 公用工程

3.6 项目变动情况

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5 环评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5.1 环评主要结论

5.2 环评文件批复

6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6.1 废气

6.2 废水

6.3 噪声

6.4 固废

7 质量控制

8 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

8.1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

8.2 验收检测内容及结果

8.3 验收检测结论

9 环境管理状况及监测计划

9.1 环保机构及制度建设

9.2 环境检测能力

10 结论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项目周边关系图

附图3 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图4 排污许可证

附件1 环评批复

附件2 监测报告


1 项目概况

阜城宝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7X5,位于阜城县经济开发区北区(运河新区)。公司投资*元建设铸造生产线改造项目,行业代码为C3391黑色金属铸造。

公司于2019年06月委托河北 (略) 编制完成了《阜城宝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铸造生产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05月31日通过了阜城县环境保护局审批(阜环表(2019)29号),企业于2023年07月06日取得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7X5001Q。有效期:2023年07月06日至2028年07月0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3号令)等相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的要求,阜城宝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根据公司的环评资料、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及德奥(山东) (略) 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DASD(YS)-2023-*)等资料进行实地勘察、核实,同时本着客观、公正、全面、规范的原则,编制了《阜城宝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铸造生产线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科学依据。


2 建设项目验收依据 2.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9)《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2.2 技术规范

(1)关于印发《“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环环评[2016]95号);

(2)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管理办法》;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5月16日印发;

(4)《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环境保护部)(2017年11月22日起施行);

(5)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办字函〔2017〕727号,2017.11.23;

(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7)《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8)《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32-2016);

(9)《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1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2.3 工程技术文件及批复文件

(1)《阜城宝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铸造生产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阜城宝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铸造生产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号:阜环表(2019)29号),2019年5月31日;

(3)《阜城宝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铸造生产线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检测文号:DASD(YS)-2023-*)。


3 环评主要内容与实际建设情况 3.1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阜城宝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铸造生产线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阜城宝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4)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2.13%。

(5)建设内容:利用原有生产车间、办公楼及附属设施、原料库和成品库进行改建,淘汰原有1t/h和2t/h中频电炉各1台,新上1台3th的中频电炉,保留原有其他生产设备和1条消失模造型生产线,新购置树脂砂造型线1条(建成后无订单不计划投产,不在验收范围)、消失模造型线2条、土砂(湿砂)生产线1条(实际未建设),配套建设清砂机(抛丸机)、天车等生产设备,技改完成后不新增铸造产能,产品规模仍为年产数控机床、冲床、压瓦机7500台(套)、配件*吨。主要建设内容见表3-1。

(6)建设规模:项目年产数控机床、冲床、压瓦机7500台(套、件)、配件*吨。

(7)劳动定员: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维持原20人不变,实行3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运行300天。

(8)建设地点及周边关系:本项目选 (略) 阜城经济开发区(运河新区),厂址中心位置地理坐标:北纬37°58"25.72″,东经116°31"5.47″。东侧为空地、隔 (略) 、公路东侧为东潘庄村, (略) 、隔路为空地, (略) 东晨 (略) ,北侧为空地。具体位置见附图1,周边关系见附图2。

表3-1 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序号

组成

工程内容

实际情况

1

主体工程

消失模及树脂砂铸造车间1座,建筑面积3500m2,淘汰现有车间1t/h及2t/h中频电炉各1台,购置3t/h环保节能型中频电炉1台;购置树脂砂造型线1条、消失模造型线2条,并将现有车间1条消失模生产线搬至本项目消失模及树脂砂铸造车间

1、新建车间一座,淘汰现有车间1t/h及2t/h中频电炉各1台,购置3t/h环保节能型中频电炉1台,与环评一致。

2、新车间树脂砂造型线建成后无订单,不计划投入使用,不在验收范围;

3、原有消失模生产线设备老旧能耗高,不再使用,未搬迁至新车间。

4、新建2条消失模生产线1条建设在新车间1条建设在老车间。

抛丸清砂车间1座,建筑面积3500m2,用于铸件抛丸清理等

实际未单独建设抛丸车间,新老车间各增加一台抛丸机

在现有铸件车间内购置粘土砂铸造生产线1条

未建设

2

配套工程

依托现有办公楼1座,建筑面积1800m2,用于职工办公及临时休息

与环评文件一致

依托现有配电室1座,建筑面积120m2

与环评文件一致

依托现有车棚1座,建筑面积460m2,用于职工交通工具存放

与环评文件一致

依托现有门卫1座,建筑面积120m2

与环评文件一致

3

储运工程

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1座,建筑面积150m2

与环评文件一致

4

公用工程

供热及制冷:生产采用电加热;生活冬季取暖、夏季制冷采用空调

与环评文件一致

供电:由阜城县经济开发区供电系统提供

与环评文件一致

给水:由阜城县经济开发区供水系统提供

与环评文件一致

5

环保工程

废气

现有铸造车间

电炉熔炼废气: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9#)

①企业实际购买混配好的涂料,不进行投料搅拌,未设置此治理措施及排气筒。

②2条消失模生产线分别建设在新老车间,相应环节分别设置治理措施及排气筒。落砂及旧砂处理废气治理措施不变,浇注、真空泵尾气废气通过真空泵引至两套二级活性炭+15m排气简排放;

③1#、2#涂料烘干废气分别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15m排气简排放(2套处理设施,2根15m排气筒)。

④2台清砂机位于不同车间,废气分别配套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排放。

粘土砂铸造生产线废气: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10#)

抛丸清砂废气: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

(11#、12#)

消失模及树脂砂铸造车间

涂料搅拌废气: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1#)

涂料烘干废气:集气罩+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2#)

熔炼废气: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4#)

消失模铸造

砂箱造型、落砂及旧砂处理废气: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3#)浇注及真空泵尾气: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5#)

树脂砂铸造

混砂、落砂及旧砂处理废气: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7#)

造型、制芯及浇注废气: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8#)

抛丸清砂车间

抛丸清砂废气: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6#)

废水

职工生活污水依托厂内现有化粪池,定期进行清掏外运作农肥;冷却系统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与环评文件一致

噪声

基础减振、维护保养、厂房隔声

与环评文件一致

固废

①炉渣、废砂、铸件清理废渣及废钢丸、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外售

与环评文件一致

②废活性炭: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与环评文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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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主要生产设备

主要生产设备见下表。

表3-2 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环评中数量

单位

实际数量

一致性

本次项目新增设备

1

消失模生产线

——

2

2

一致

2

树脂砂生产线

——

1

1

一致

3

粘土砂生产线

——

1

0

未建设

4

天车

30T

2

2

一致

5

电炉

3t/h

1

1

一致

6

清砂机

——

2

2

一致

7

天车

16T

1

1

一致

合计

10

台(套)



现有工程设备

1

中频电炉

1t/h

1

1

一致

2

中频电炉

GWJ-2.0-750

1

1

一致

3

5T天车

LD型

1

1

一致

4

10T天车

LD型

1

1

一致

5

抛丸机

Q37吊挂式

2

2

一致

6

真空消失模生产线

SK40型

1

1

一致

7

涂料烘干器

电烘干

2

2

一致

8

数控车床

E-CA6140

2

2

一致

9

数控车床

CW*

1

1

一致

10

数控车床

CD6140A

1

1

一致

11

数控车床

CW*

1

1

一致

12

数控铣床

XA5032

2

2

一致

13

CO2气体保护焊机

——

3

3

一致

合计

19



现场主要设备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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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

本期项目原辅材料消耗见表3-3。

表3-3 原辅材料及能耗消耗表

序号

名称

环评中消耗量

单位

实际消耗量

备注

1

生铁

*

t/a

*

一致

2

废钢

7270

t/a

7270

一致

3

硅铁

70

t/a

70

一致

4

锰铁

70

t/a

70

一致

消失模铸造工艺

5

EPS模型

12

t/a

12

一致

6

耐火涂料

60

t/a

60

一致

7

宝珠砂

540

t/a

540

一致

树脂砂铸造工艺

8

型砂

2135

t/a

0

不使用

9

酚醛树脂

50

t/a

0

不使用

10

耐火涂料

30

t/a

0

不使用

粘土砂铸造工艺

11

膨润土

400

t/a

0

不使用

12

煤粉

200

t/a

0

不使用

13

原砂

800

t/a

0

不使用

其他

14

150

万KW·h/a

150

(略) 阜城经济开发区(运河新区)供电系统提供

15

新鲜水

1350

m3/a

1350

(略) 阜城经济开发区(运河新区)供水系统供给

3.4 工艺流程

环评文件中,本项目主要为消失模铸造、树脂砂铸造及粘土砂铸造等工艺技改项目,消失模及树脂砂铸造车间内设置3条消失模铸造生产线、1条树脂砂生产线;现有铸造车间内设置1条粘土砂生产线。

项目实际未建设粘土砂生产线,原有消失模车间未搬迁至新车间,且将1条消失模生产线建设于老车间;新车间建有1条树脂砂造型线、1条消失模铸造生产线。原有消失模生产线及新建树脂砂生产线暂不使用,不在验收范围。

其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工艺流程简述如下:

image.png


注:G废气;N噪声;S固废

图3-1 消失模铸造、机加工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图

工艺流程:

①铁水制备

本项目需铸造的为数控机床床身和配件,其中数控机床床身分普通机床床身和加长机床床身,普通机床床身铸件2.5t以下、加长机床床身铸件2.5t以上,机床床身及配件铸件均由电炉熔铁。

中频电炉工作时将原料生铁、废钢按顺序及比例分层加入,进行升温熔化(约1500℃),熔化完成后根据产品性能加入铁合金辅料(硅铁、锰铁)进行铁水调质,由出铁口放入到预备好的铁水包内,人工将铁液表面熔渣除去后备用。

②造型

A、型腔制造:外购泡塑模型(EPS)置于原料库,人工运至铸造车间;人工将耐火涂料刷涂在泡塑模型表面,第一遍刷涂完成后在电烘干机内进行烘干;将烘干后的泡塑模型用涂料溶液进行第二遍刷涂,完成后在车间内电烘干机内再次进行烘干,备用。

B、砂箱造型:消失模造型采用宝珠砂干砂造型,首先将 (略) 上并与真空管道相连,通过雨淋加砂器预加入100-150mm底砂到砂箱内,然后放入消失模型腔,再次加砂覆盖满砂箱,并施以三维振动,人工刮去多余砂并在砂箱顶部覆盖一层塑料薄膜;真空泵运行对砂箱进行抽真空,砂箱内型砂在负压下紧实,后送至浇注工序等待浇注。砂箱造型时开始抽真空,至落砂前一直要保持真空状态。

③负压浇注

本工序为负压浇注,由人工控制天车将铁水包内的铁水由浇冒口浇入砂箱,消失模型遇铁水迅速燃烧并气化,铁水占据模型位置,浇冒口溢满后完成浇注;砂箱电动控制向前推进,待铸件充分冷却后正好控制其传输至落砂点。

④落砂

砂箱通过一定时间冷却后,送至落砂点,真空泵释放压力,型砂溃散并通过格栅进入砂处理工序;铸件保留在格栅上,由人工用铁钩勾出,敲落浇冒口后送清理工序。

⑤铸件清理

成型铸件表面含有浇冒口、毛边、飞刺及夹砂,需采用人工和抛丸机(即清砂机)进行清理打磨,其中人工采用小型打磨机主要除去铸件表面浇冒口、飞边和毛刺,抛丸清理主要进行清砂和整体打磨,保证铸件的整体质量,清理后铸件表面光滑,光泽度好。清理好的铸件进入现有工程机加工工序。由于该工序已完成验收,且不新增产能,故不再进行详细叙述。

⑥旧砂处理

旧砂处理系统主要是筛除型砂中的杂质并对回用砂进行冷却,经型砂温度降至50℃以下,使其达到造型填砂技术要求所规定的温度范围之内。

旧砂经筛分机筛分,筛选出合格的型砂利用链式提升机送入储砂库备用。

3.5 公用工程

3.5.1 给排水

给水:项 (略) 阜城经济开发区(运河新区)供水系统提供项目。

排水:本技改项目冷却系统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涂料用水进入产品,不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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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2 本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 m3/d

3.5.2 供电

供电:项目 (略) 阜城经济开发区(运河新区)供电系统提供,年耗电量约*kWh/a。

3.5.3 供热

项目生产采用电加热,生活冬季取暖、夏季制冷采用分体空调。

3.6 项目变动情况

1、建设内容变动。

粘土砂生产线未建设,相关治理设施及排气筒未建设;树脂砂生产线、原有消失模生产线不投入使用,相关治理设施及排气筒不在验收范围。

消失模生产线不进行涂料搅拌,企业购买混配好的涂料进行涂刷。

2、平面布局变动

环评中计划原铸造车间现有消失模生产线搬迁至新车间,原车间新建粘土砂造型线一条;实际粘土砂造型线未建。

环评计划新建消失模及树脂砂铸造车间1座,购置树脂砂造型线1条、消失模造型线2条,并将现有车间1条消失模生产线搬至该车间。实际树脂砂造型线建成后无订单,本次不进行验收;原有消失模生产线设备老旧能耗高,不再使用,未搬迁至新车间。新增2条消失模生产线1条在新车间1条在老车间。

实际建成后,老车间为1条旧消失模生产线(不再使用),1条新建消失模生产线。新车间为1条树脂砂造型线(不投用,不在验收范围)、1条消失模生产线。

环评拟新建抛丸清砂车间1座,实际未单独建设抛丸车间,新老车间各增加一台抛丸机。

3、排气筒设置调整。

①环评中涂料搅拌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1#)排放。企业实际购买混配好的涂料,不进行投料搅拌,未设置此治理措施及排气筒。

②环评消失模生产线共用治理措施及排气筒,其中落砂及旧砂处理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3#)排放,浇注废气、真空泵尾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5#)排放。实际2条消失模生产线分别建设在新老车间,相应环节分别设置治理措施及排气筒。落砂及旧砂处理废气治理措施不变,浇注、真空泵尾气废气通过真空泵引至两套二级活性炭+15m排气简排放;

③环评中涂料烘干废气经集气罩+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2#)排放。实际1#、2#涂料烘干废气分别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15m排气简排放(2套处理设施,2根15m排气筒)。

④环评中抛丸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6#)排放。实际2台清砂机位于不同车间,废气分别配套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排放。

项目其他建设内容基本与环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中基本一致。


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表4-1 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项目

污染源

环保措施

数量

标准限值

验收标准

落实情况

废气

现有铸造车间

熔炼废气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9#)

1套

颗粒物排放浓度≤20mg/m3

参照执行《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3)中表2排放浓度限值

已落实

粘土砂铸造生产线废气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10#)

1套

颗粒物

排放速率≤3.5kg/h、

排放浓度≤120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

未建设

抛丸废气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11#,12#)

2套

已落实

本项目消失模及树脂砂铸造车间

涂料搅拌废气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 15m排气筒(1#)

1套

颗粒物

排放速率≤3.5kg/h、

排放浓度≤120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

不进行搅拌,未建设

消失模铸造,砂箱造型、落砂及旧砂处理废气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3#)

1套

已落实

树脂砂铸造混砂、砂箱填充、落砂及旧砂处理废气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7#)

1套

不在验收范围内

熔炼废气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4#)

1套

颗粒物排放浓度≤20mg/m3

参照执行《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3)中表2排放浓度限值

已落实

涂料烘干废气

集气罩+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2#)

1套

非*烷总烃

排放浓度≤80mg/m3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32-2016)表2标准

实际建设2套

树脂砂铸造中,造型、制芯及浇注废气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8#)

1套

颗粒物

排放速率≤3.5kg/h、

排放浓度≤120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

不在验收范围内

*醛

排放浓度≤25mg/m3

排放速率≤0.26kg/h

已落实

酚类

排放浓度≤100mg/m3

排放速率≤0.1kg/h

已落实

非*烷总烃

排放浓度≤80mg/m3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要求

已落实

消失模铸造中,浇注废气、真空泵尾气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5#)

1套

非*烷总烃

排放浓度≤15mg/m3

已落实

苯排放浓度≤1mg/m3

已落实

*苯与二*苯合计排放浓度≤40mg/m3

已落实

苯*烯

排放速率≤6.5kg/h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

已落实

颗粒物

排放速率≤3.5kg/h、

排放浓度≤120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

已落实

废气

本项目抛丸车间


抛丸废气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6#)

1套

颗粒物

排放速率≤3.5kg/h、

排放浓度≤120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

实际建设2套


厂界无组织

本项目消失模及树脂砂铸造车间(南侧车间)及厂界分别安装VOCs环境在线监测设施或超标报警传感装

非*烷总烃厂界排放浓度≤2.0mg/m3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32-2016)表2标准

已落实


苯厂界排放浓度≤0.1mg/m3

已落实


*苯厂界排放浓度≤0.6mg/m3

已落实


苯*烯厂界排放浓度≤5.0mg/m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

已落实


*醛厂界无组织监控限值≤0.2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监控限值要求

已落实


酚类厂界无组织监控限值≤0.08mg/m3

已落实


车间泼洒地面抑尘

颗粒物厂界无组织监控限值≤1.0mg/m3

已落实


废水

冷却系统循环水

循环使用,不外排

已落实


噪声

设备噪声

等效连续A声级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维护保养、厂房隔声

昼间≤65dB(A)

夜间≤55dB(A)

已落实


固体废物

熔炼

炉渣

集中收集后外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

已落实


铸件清理

废渣


抛丸

废钢丸


旧砂处理

废砂


除尘器

除尘灰


活性炭吸附装置

废活性炭

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

已落实



表4-2 环评批复主要内容落实情况

序号

审批意见内容

落实情况

1

建设单位:阜城宝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一致

2

建设地址: (略) 阜城县经济开发区北区(运河新区)

一致

3

废水:项目冷却系统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定期进行清理用作堆肥。

已落实

4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安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排放限值。

已落实

5

固废:清理铸件的废渣、废钢丸、炉渣、废渣、除尘灰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厂区有明显标识的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2001)标准及其2013年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已落实

6

废气:原有铸造车间内有1台1t/h和1台2t/h电炉熔炼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共用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粘土砂生产线混砂、浇注、落砂、旧砂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抛丸清砂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新建铸造车间电炉融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涂料搅拌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涂料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消失模生产线砂箱造型、落砂及旧砂处理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浇注及真空泵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树脂砂生产线混砂、落砂及旧砂处理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树脂砂造型、制芯和浇注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新建抛丸车间抛丸清砂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运营期电炉熔炼废气排放执行《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5-2013)中表2浓度排放限值,粘砂铸造生产线产生的颗粒物、抛丸清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树脂砂生产线中造型、制芯、混砂、落砂及砂处理产生的颗粒物、各浇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要求;涂料烘干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要求,消失模浇注、真空泵产生的非*烷总烃、苯、*苯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要求,苯*烯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93)中表2标准;树脂砂造型、制芯和浇注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要求,*醛、酚类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非*烷总烃、苯和*苯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表2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要求,苯*烯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93)中表1标准。

1台3t/h电炉熔炼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共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简排放;1#消失模铸造生产线,砂箱造型、落砂及旧砂处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简排放;1#消失模铸造生产线,浇注废气、真空泵尾气废气通过负压浇铸措施,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两套二级活性炭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简排放;2#消失模铸造生产线,落砂及旧砂处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简排放;2#消失模铸造生产线,砂箱造型、浇注废气、真空泵尾气,与原3#消失模铸造生产线浇注废气、真空泵尾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一起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简排放;

1#清砂机废气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简排放;2#清砂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简排放;1#涂料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二级活性炭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简排放;2#涂料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二级活性炭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简排放。

电炉熔炼、造型、浇注、抛丸、落砂、废气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排放限值。


5 环评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5.1 环评主要结论

5.1.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铸造生产线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阜城宝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技改

工程投资: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2.13%。

建设地点及周边关系:本项目选 (略) 阜城经济开发区(运河新区),厂址中心位置地理坐标:37°58"25.72″N,116°31"5.47″E。东侧为空地、隔 (略) 、公路东侧为东潘庄村, (略) 、隔路为空地, (略) 东晨 (略) ,北侧为空地。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东侧50m的东潘庄村,其次为南侧110m的王李庄村、东北方向540m的小韩庄村、西北方向910m的东冉庄村。

项目用地:本技改项目位于河北阜城经济开发区(运河新区),厂区占地面积*.1m2(53.03亩),根据阜城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关于本项目用地情况的证明:项目所在厂区位于河北阜城经济开发区北区,其用地在阜城县2010-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根据阜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本项目的选址证明:项目选址位于河北省阜城经济开发区北区,其符合阜城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

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次项目生产车间建筑面积7000m2(其中包消失模及树脂砂铸造车间1座,建筑面积3500m2;抛丸清砂车间1座,建筑面积3500m2);淘汰现有车间1t/h及2t/h中频电炉各1台,在本项目消失模及树脂砂铸造车间内购置3t/h环保节能型中频电炉1台,购置树脂砂造型线1条、消失模造型线2条,并将现有车间1条消失模生产线搬至本项目消失模及树脂砂铸造车间内;购置粘土砂生产线1套,至于现有铸造车间内;并配备清砂机(抛丸机)、天车等设备;项目技改完成后,不新增铸造产能。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维持原20人不变,实行3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运行300天,本项目不设食堂和宿舍。

5.1.2 项目衔接

(1)给排水

本项目:本技改项目 (略) 阜城经济开发区(运河新区)供水系统提供。项目用水主要为冷却系统补水及涂料搅拌用水,总用水量2.5m3/d(750m3/a),其中冷却系统新鲜水补水量0.5m3/d(150m3/a)、涂料搅拌新鲜水用量2m3/d(600m3/a);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用水。

全厂:技改完成后,全厂总新鲜水用量6.2m3/d,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冷却系统用水及涂料搅拌用水,其中职工生活用水0.6m3/d、涂料搅拌用水4m3/d(消失模涂料2m3/d,覆膜砂2m3/d)、冷却系统用水1.6m3/d。

②排水:

本项目:本技改项目冷却系统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涂料用水进入产品,不外排。

全厂:技改完成后,全厂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0.48m3/d,暂存于化粪池,定期清掏外运作农肥。

(2)供电

(略) 阜城经济开发区(运河新区)供电系统提供,年耗电量约*kWh/a。

(3)供热及制冷

生产采用电加热,生活冬季取暖、夏季制冷采用分体空调。

5.1.3 区域环境质量概况

区域环境空气,根据《20 (略) 环境质量公报》, (略) 2017年除部分PM10、PM2.5、CO全年日均值及O3(全年日最大8h平均值)超标外,SO?、NO?全年日均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非*烷总烃满足《环境空气质量非*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二级标准,苯、苯*烯、*醛、酚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居住区标准,*苯满足《前苏联居住区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区域地下水水质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Ⅲ类标准要求;区域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3类标准。

5.1.4 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及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气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①现有铸造车间

A、电炉熔炼废气:其现有1台1t/h电炉及1台2t/h电炉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9#),颗粒物排放满足《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3)表2排放浓度限值:

B、混砂废气、浇注废气、落砂废气、旧砂处理废气:上述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10#),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

C、铸件清理废气:粘土砂铸件抛丸依托现有车间的2台抛丸机进行处理,产生的铸件清理废气依托现有处理措施—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11#、12#)进行处理,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

现有铸造车间未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②本项目消失模及树脂砂铸造车间

A、熔炼废气:本项目消失模及树脂砂铸造车间3t/h电炉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4#),颗粒物排放满足《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3)表2排放浓度限值:

B、涂料搅拌废气:涂料搅拌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1#),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

C、涂料烘干废气:涂料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2#),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要求;

D、砂箱造型废气、落砂废气、旧砂处理废气(消失模铸造):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3#),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

E、浇注废气及真空泵尾气(消失模铸造):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5#),非*烷总烃、苯、*苯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苯*烯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

F、混砂废气、砂箱填充、落砂及旧砂处理废气(树脂砂铸造):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7#),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

G、造型、制芯及浇注废气(树脂砂铸造):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8#),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醛及酚类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

③本项目抛丸清砂车间

本项目抛丸清砂车间内,铸件清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6#),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限值。

④无组织废气

上述未收集的废气均无组织排放,各车间定期进行洒水抑尘。未收集的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醛、苯酚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监控限值;非*烷总烃、苯、*苯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32-2016)表2标准;苯*烯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标准。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管理要求的通知》(衡环办字函[2019]45号)及《关于加强重点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在线监控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17]544号),本项目要求在消失模及树脂砂铸造车间(南侧车间)及厂界分别安装VOCs环境在线监测设施或超标报警传感装置。

因此,本项目投产后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废水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冷却系统循环水,其冷却水循环利用、定期进行补加,不外排。本项目产生的危废暂存于厂内现有危废暂存间,其危废暂存间已进行防渗处理,房间四周壁及裙角用三合土处理,铺设土工膜,再用水泥硬化,并与地面防渗层连成整体,危废储存间底部铺设300mm粘土层(保护层,同时作为辅助防渗层)压实平整,粘土层上铺设HDPE-GCL复合防渗系统(2mm厚的高密度聚*烯膜、300g/m2土工织物膨润土垫),上部外加耐腐蚀混凝土15cm(保护层)防渗,渗透系数≤10-10cm/s;冷却循环水池采取垂直防渗+水平防渗措施(底部采用HDPE-GCL复合防渗系统,上部外加耐腐蚀混凝土等防渗,侧壁设防渗墙),渗透系数≤10-7cm/s;生产车间进行水泥硬化。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水合理处置,且厂区各功能区均采取相应防渗措施,因此,该项目的建设不会对水环境造成影响。

(3)噪声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均置于室内,采取基础减振、维护保养、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再通过距离衰减,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项目运营后设备噪声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熔炼炉渣、布袋除尘器除尘灰、废砂、清理废渣、抛丸废钢丸、废活性炭。

其中熔炼炉渣、布袋除尘器除尘灰、清理废渣、废钢丸、废砂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属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综上可知,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生态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不改变土地性质;所在地无珍稀物种以及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不会影响生物多样性;项目厂区周边、道路两侧、厂界因地制宜种植树木,绿化后将起到抑尘降噪、美化环境的作用,可以改善周围生态环境。

综上可知,本项目不会对区域的生态造成不利影响。

5.1.5 选址及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结论

(1)选址可行性分析结论

①选址

本项目选址 (略) 阜城经济开发区(运河新区),厂址中心位置地理坐标:37°58′25.72″N,116°31"5.47″E。东侧为空地、隔 (略) 、公路东侧为东潘庄村, (略) 、隔路为空地; (略) 东晨 (略) ,北侧为空地。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东侧50m的东潘庄村,其次为南侧110m的王李庄村、东北方向540m的小韩庄村、西北方向910m的东冉庄村。该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等环 境敏感区,区域环境敏感程度一般。厂址所在地交通较为便利。建设区域基础设施配套状况良好,由当地供水、供电。区域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②用地及园区产业定位情况

用地情况:本技改项目位于河北阜城经济开发区(运河新区),厂区占地面积*.1m2(53.03亩),根据园区用地布局规划,本项目用地属于二类工业用地,符合河北阜城经济开发区用地布局规划;根据阜城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关于本项目用地情况的证明(见附件):项目所在厂区位于河北阜城经济开发区北区,其用地在阜城县2010-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

园区产业布局:本项目属于精密铸造及机加工项目,根据园区产业布局图,本项目属于园区规划中的装备制造业区域,且不在河北阜城经济开发区(运河新区)禁止、限制类建设项目之列,符合所入园区产业布局规划;根据阜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本项目的选址证明:目选址位于河北省阜城经济开发区北区其符合阜城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

综上,本项目选址符合用地规划及园区产业布局规划。

③污染物排放情况

本项目运营后,其各污染物经环保措施处理后均能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

④卫生防护距离情况

根据计算结果,确定现有铸造车间卫生防护距离为50m,本项目消失模及树脂砂铸造车间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据现场调查可知,项目各车间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均无学校、医院、住宅等敏感点,满足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综上所述,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选址是合理可行的。

(2)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结论

本项目平面布置进行了合理规划和布置,生产区和生活区之间不会相互影响。车间出入口紧 (略) ,交通便利,物流顺畅。项目平面布置合理。

5.1.6 政策符合性分析结论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本项目采用粘土砂、消失模及覆膜砂铸造工艺且不新增铸造产能,根据河北省铸造行业协会出具的关于本项目的证明,其粘土砂自动造型线及树脂砂自动造型线工艺均属于精密铸造,不属于《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中规定的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根据《河北省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2014年版)》,本项目不属于河北省禁止投资类项目;不属于《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清单的通知》(衡政办字(2017)69号)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阜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已出具该项目的备案信息,其备案编号:阜工信技改备字[2018]18号;且本项目符合《铸造行业准入条件》(2018年本)。因此,该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5.1.7 “三线一单”符合分析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河北省生态保护红线、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环境质量底线要求且不在当地产业政策目录负面清单中。因此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5.1.8 总量控制结论

技改完成后,全厂污染物预测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SO? 0t/a、NOx 0ta、COD 0t/a、氨氮0t/a、非*烷总烃2.341t/a、苯0.029t/a、*苯0.008t/a、苯*烯0.017t/a、*醛0.06t/a、酚类0.047t/a;

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SO? 0t/a、NOx 0t/a、COD 0t/a、氨氮0t/a、非*烷总烃3.072t/a、苯0.012t/a、*苯0.480t/a、苯*烯15.600t/a、*醛0.600t/a、酚类2.400ta。

5.1.9 项目可行性结论

本项目平面布置合理,项目建设过程在满足环评提出各项要求和污染防治措施的 基础上,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措施可行;项目的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认为,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5.2 环评文件批复

经审查阜城宝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铸造生产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意见如下,阜环表(2019)29号:

1、该项目位于阜城县经济开发区运河新区(北区)czw (略) 内,厂址地理坐标为东经116°31"5.47″,北纬37”58"25.72″。项目东侧、北侧均为空地, (略) 为空地, (略) 东晨 (略) 。该项目对现有铸造生产线进行改造,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利用原有生产车间、办公楼及附属设施、原料库和成品库进行改建,淘汰原有1t/和2t/h中频电炉各1台,新上1台3t/h的中频电炉,保留原有其他生产设备和1条消失模造型生产线,新购置树脂砂造型线1条、消失模造型线2条、土砂(湿砂)生产线1条,配套建设清砂机(抛丸机)、天车等生产设备,技改完成后不新增铸造产能,产品规模仍为年产数控机床、冲床、压瓦机7500台(套)、配件*吨。经审查,同意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作为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及环境管理的依据。

2、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确定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建设要重点注意以下内容:

原有铸造车间内有1台1t/h和1台2t/h电炉熔炼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共用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简排放;粘土砂生产线混砂、浇注、落砂、旧砂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简排放;抛丸清砂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排放。新建铸造车间电炉熔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简排放;涂料搅拌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简排放;涂料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简排放;消失模生产线砂箱造型、落砂及旧砂处理产生的废气经集气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简排放;浇注及真空泵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简排放;树脂砂生产线混砂、落砂及旧砂处理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简排放;树脂砂造型、制芯和浇注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排放;新建抛丸车间抛丸清砂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简排放。

项目冷却系统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池,定期进行清掏用作堆肥。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安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

清理铸件的废渣、废钢丸、炉渣、废砂、和除尘灰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厂区有明显标识的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冬季取暖采用电能解决,不得擅自增设燃煤、燃油、燃气或燃用生物质等燃料的供热设施。在现有铸造生产车间50米、新建铸造车间100米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永久性的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3、运营期电炉熔炼废气排放执行《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3)中表2浓度排放限值;粘土砂铸造生产线产生的颗粒物、抛丸清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树脂砂生产线中造型、制芯、混砂、落砂及砂处理产生的颗粒物、各浇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要求;涂料烘干工产生的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要求;消失模浇注、真空泵产生的非*烷总烃、苯、*苯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要求;苯*烯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树脂砂造型、制芯和浇注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经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要求;*醛、酚类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要求。

厂界无组织颖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非*烷总烃、苯和*苯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表2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要求,*烯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标准。

厂界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排放限值。

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标准及其2013年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

4、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日常监管由环境监察、稽查部门负责。


6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6.1 废气

本项目中,①1台3t/h电炉熔炼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简排放;

②1#消失模铸造生产线,砂箱造型、落砂及旧砂处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简排放;

③1#消失模铸造生产线,浇注废气、真空泵尾气废气通过负压浇铸措施,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两套二级活性炭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简排放;

④2#消失模铸造生产线,落砂及旧砂处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简排放;

⑤2#消失模铸造生产线,砂箱造型、浇注废气、真空泵尾气,与原3#消失模铸造生产线浇注废气、真空泵尾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一起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简排放;

⑥1#清砂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简排放;

⑦2#清砂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简排放;

⑧1#涂料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二级活性炭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简排放;

⑨2#涂料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二级活性炭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简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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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t/h电炉,1套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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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失模铸造生产线,浇注废气、真空泵尾气,2套二级活性炭处理,15米高排气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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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失模铸造生产线,砂箱造型、落砂及旧砂处理,1套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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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清砂机,1套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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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消失模铸造生产线,落砂及旧砂处理废气,1套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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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消失模铸造生产线,砂箱造型、浇注废气、真空泵尾气,1套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处理,15米高排气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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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砂机废气与原1#落砂机废气,1套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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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料烘干废气,二级活性炭处理,15米高排气简

6.2 废水

项目冷却系统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涂料用水进入产品,不外排。

6.3 噪声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中频感应电炉、混砂机、抛丸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均置于室内,采取基础减振、维护保养、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再通过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标准。

6.4 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熔炼炉渣、布袋除尘器除尘灰、废砂、清理废渣、抛丸废钢丸、废活性炭。熔炼炉渣、布袋除尘器除尘灰、清理废渣、废钢丸、废砂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属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7 质量控制

此次验收监测采样及样品分析均严格按照《环境空气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要求进行,实施全程序质量控制。具体质控要求如下:

1、生产处于正常,监测期间生产在大于75%额定生产负荷的工况下稳定运行,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基本正常。

2、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3、废气

废气监测仪器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技术要求,监测前对使用的仪器均进行流量校准,按规定对废气测试仪进行现场检漏。

4、噪声

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要求,声级计测量前后均进行了校准,保证监测时数据准确有效。

5、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颁布标准(或推荐)分析方法,监测人员经考核并有合格证,所有监测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监测数据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8 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 8.1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

受委托,德奥(山东) (略) 于2023年8月13日-8月14日对本项目进行了验收检测。满足环保验收检测技术要求。

8.2 验收检测内容及结果

8.2.1 有组织排放废气

表8-1 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

电炉熔炼工序排气筒DA001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时间

2023.8.14

监测指标

单位

监测结果

平均值

最大值

排放限值

是否达标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烟气温度

29.5

30.2

29.7

29.8

30.2

烟气动压

Pa

12.7

16.1

14.1

14.3

16.1

烟气静压

kPa

0.06

0.07

0.00

0.04

0.07

标干烟气流量

m3/h

9578

*

*

*

*

颗粒物

实测浓度

mg/m3

4.1

3.9

3.7

3.9

4.1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3.93×10-2

4.20×10-2

3.73×10-2

3.95×10-2

4.20×10-2

监测时间

2023.8.15

监测指标

单位

监测结果

平均值

最大值

排放限值

是否达标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烟气温度

46.7

48.6

48.7

48.0

48.7

烟气动压

Pa

13.1

11.9

10.4

11.8

13.1

烟气静压

kPa

0.11

0.08

0.12

0.10

0.12

标干烟气流量

m3/h

*

*

*

*

*

颗粒物

实测浓度

mg/m3

4.7

4.3

4.1

4.4

4.7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5.35×10-2

4.67×10-2

4.16×10-2

4.72×10-2

5.35×10-2

浇铸工序排气筒DA003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时间

2023.8.14

监测指标

单位

监测结果

平均值

最大值

排放限值

是否达标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烟气温度

31.6

30.7

31.3

31.2

31.6

烟气动压

Pa

82.5

67.7

71.5

73.9

82.5

烟气静压

kPa

0.17

0.21

0.19

0.19

0.21

标干烟气流量

m3/h

*

*

*

*

*

非*烷总烃

(以碳计)

实测浓度

mg/m3

9.31

8.56

8.89

8.92

9.31

8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0.111

0.092

9.83×10-2

0.100

0.111

颗粒物

实测浓度

mg/m3

4.5

4.1

4.7

4.4

4.7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5.34×10-2

4.42×10-2

5.20×10-2

4.99×10-2

5.34×10-2

实测浓度

mg/m3

0.236

0.230

0.255

0.240

0.255

1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2.80×10-3

2.48×10-3

2.82×10-3

2.70×10-3

2.82×10-3

*苯

实测浓度

mg/m3

0.276

0.264

0.278

0.273

0.278

4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3.28×10-3

2.85×10-3

3.07×10-3

3.07×10-3

3.28×10-3

苯*烯

实测浓度

mg/m3

0.216

0.189

0.238

0.214

0.238

排放速率

kg/h

2.56×10-3

2.04×10-3

2.63×10-3

2.41×10-3

2.63×10-3

6.5

达标

监测时间

2023.8.15

监测指标

单位

监测结果

平均值

最大值

排放限值

是否达标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烟气温度

38.7

37.5

35.9

37.4

38.7

烟气动压

Pa

58.2

50.6

47.5

52.1

58.2

烟气静压

kPa

0.19

0.18

0.18

0.18

0.19

标干烟气流量

m3/h

*

*

*

*

*

非*烷总烃

(以碳计)

实测浓度

mg/m3

7.82

8.24

8.76

8.27

8.76

8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9.33×10-2

9.20×10-2

9.49×10-2

9.34×10-2

9.49×10-2

颗粒物

实测浓度

mg/m3

5.4

5.6

5.8

5.6

5.8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6.44×10-2

6.25×10-2

6.28×10-2

6.32×10-2

6.44×10-2

实测浓度

mg/m3

0.227

0.249

0.210

0.229

0.249

1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2.71×10-3

2.78×10-3

2.27×10-3

2.59×10-3

2.78×10-3

*苯

实测浓度

mg/m3

0.268

0.287

0.259

0.271

0.287

4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3.20×10-3

3.20×10-3

2.80×10-3

3.07×10-3

3.20×10-3

苯*烯

实测浓度

mg/m3

0.209

0.178

0.204

0.197

0.209

排放速率

kg/h

2.49×10-3

1.99×10-3

2.21×10-3

2.23×10-3

2.49×10-3

6.5

达标

浇铸区排气筒DA007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时间

2023.8.14

监测指标

单位

监测结果

平均值

最大值

排放限值

是否达标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烟气温度

38.4

38.2

30.7

35.8

38.4

烟气动压

Pa

14.4

15.9

18.4

16.2

18.4

烟气静压

kPa

-0.01

0.01

-0.00

0.00

0.01

标干烟气流量

m3/h

*

*

*

*

*

非*烷总烃(以碳计)

实测浓度

mg/m3

7.39

6.94

7.71

7.35

7.71

8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7.40×10-2

7.31×10-2

8.84×10-2

7.85×10-2

8.84×10-2

颗粒物

实测浓度

mg/m3

4.7

4.4

4.1

4.4

4.7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4.71×10-2

4.64×10-2

4.70×10-2

4.68×10-2

4.71×10-2

实测浓度

mg/m3

0.245

0.252

0.259

0.252

0.259

1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2.45×10-3

2.66×10-3

2.97×10-3

2.69×10-3

2.97×10-3

*苯

实测浓度

mg/m3

0.283

0.272

0.292

0.282

0.292

4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2.83×10-3

2.87×10-3

3.35×10-3

3.02×10-3

3.35×10-3

苯*烯

实测浓度

mg/m3

0.202

0.240

0.267

0.236

0.267

排放速率

kg/h

2.02×10-3

2.53×10-3

3.06×10-3

2.54×10-3

3.06×10-3

6.5

达标

监测时间

2023.8.15

监测指标

单位

监测结果

平均值

最大值

排放限值

是否达标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烟气温度

39.7

37.7

38.4

38.6

39.7

烟气动压

Pa

12.3

10.8

13.4

12.2

13.4

烟气静压

kPa

0.42

0.41

0.38

0.40

0.42

标干烟气流量

m3/h

*

*

*

*

*

非*烷总烃

(以碳计)

实测浓度

mg/m3

8.11

6.99

7.58

7.56

8.11

8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9.04×10-2

7.34×10-2

8.85×10-2

8.41×10-2

9.04×10-2

颗粒物

实测浓度

mg/m3

4.3

5.1

4.6

4.7

5.1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4.79×10-2

5.35×10-2

5.37×10-2

5.17×10-2

5.37×10-2

实测浓度

mg/m3

0.172

0.229

0.204

0.202

0.229

1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1.92×10-3

2.40×10-3

2.38×10-3

2.23×10-3

2.40×10-3

*苯

实测浓度

mg/m3

0.212

0.287

0.257

0.252

0.287

4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2.36×10-3

3.01×10-3

3.00×10-3

2.79×10-3

3.01×10-3

苯*烯

实测浓度

mg/m3

0.164

0.229

0.232

0.208

0.232

排放速率

kg/h

1.83×10-3

2.40×10-3

2.71×10-3

2.31×10-3

2.71×10-3

6.5

达标

新抛丸工序排气筒DA008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时间

2023.8.13

监测指标

单位

监测结果

平均值

最大值

排放

限值

是否

达标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烟气温度

32.7

33.2

33.6

33.2

33.6

烟气动压

Pa

74.0

72.7

74.7

73.8

74.7

烟气静压

kPa

-0.03

-0.02

-0.03

-0.03

-0.02

标干烟气流量

m3/h

*

*

*

*

*

颗粒物

实测浓度

mg/m3

7.9

7.4

7.1

7.5

7.9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0.368

0.341

0.332

0.347

0.368

监测时间

2023.8.14

监测指标

单位

监测结果

平均值

最大值

排放

限值

是否

达标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烟气温度

34.4

35.3

34.6

34.8

35.3

烟气动压

Pa

110.3

105.3

107.7

107.8

110.3

烟气静压

kPa

-0.07

-0.06

-0.07

-0.07

-0.06

标干烟气流量

m3/h

*

*

*

*

*

颗粒物

实测浓度

mg/m3

7.8

7.4

7.2

7.5

7.8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0.368

0.341

0.335

0.348

0.368

落砂排气筒DA009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时间

2023.8.13

监测指标

单位

监测结果

平均值

最大值

排放限值

是否达标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烟气温度

36.7

37.5

36.9

37.0

37.5

烟气动压

Pa

31.7

31.8

31.0

31.5

31.8

烟气静压

kPa

0.03

0.03

0.04

0.03

0.04

标干烟气流量

m3/h

*

*

*

*

*

颗粒物

实测浓度

mg/m3

8.9

9.7

9.4

9.3

9.7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0.193

0.211

0.202

0.202

0.211

监测时间

2023.8.14

监测指标

单位

监测结果

平均值

最大值

排放

限值

是否

达标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烟气温度

36.2

36.8

36.5

36.5

36.8

烟气动压

Pa

46.5

43.7

44.9

45.0

46.5

烟气静压

kPa

-0.01

-0.02

-0.02

-0.02

-0.01

标干烟气流量

m3/h

*

*

*

*

*

颗粒物

实测浓度

mg/m3

9.7

9.1

9.5

9.4

9.7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0.212

0.193

0.204

0.203

0.212

3t电炉排气筒DA010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时间

2023.8.14

监测指标

单位

监测结果

平均值

最大值

排放限值

是否达标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烟气温度

29.1

29.4

29.8

29.4

29.8

烟气动压

Pa

6.8

7.0

6.6

6.8

7.0

烟气静压

kPa

0.01

0.02

0.01

0.01

0.02

标干烟气流量

m3/h

6976

7069

6871

6972

7069

颗粒物

实测浓度

mg/m3

4.3

4.1

4.5

4.3

4.5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3.00×10-2

2.90×10-2

3.09×10-2

3.00×10-2

3.09×10-2

监测时间

2023.8.14

监测指标

单位

监测结果

平均值

最大值

排放

限值

是否

达标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烟气温度

47.5

48.5

47.4

47.8

48.5

烟气动压

Pa

5.1

4.7

5.0

4.9

5.1

烟气静压

kPa

0.18

0.20

0.22

0.20

0.22

标干烟气流量

m3/h

7100

6858

7059

7006

7100

颗粒物

实测浓度

mg/m3

3.9

3.7

4.5

4.0

4.5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2.77×10-2

2.54×10-2

3.18×10-2

2.83×10-2

3.18×10-2

新抛丸机排气筒DA011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时间

2023.8.13

监测指标

单位

监测结果

平均值

最大值

排放限值

是否达标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烟气温度

32.7

31.5

32.5

32.2

32.7

烟气动压

Pa

68.6

65.3

69.9

67.9

69.9

烟气静压

kPa

-0.06

-0.05

-0.06

-0.06

-0.05

标干烟气流量

m3/h

*

*

*

*

*

颗粒物

实测浓度

mg/m3

7.2

7.4

6.8

7.1

7.4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0.138

0.139

0.132

0.136

0.139

监测时间

2023.8.14

监测指标

单位

监测结果

平均值

最大值

排放限值

是否达标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烟气温度

31.6

32.2

32.6

32.1

32.6

烟气动压

Pa

98.2

105.2

110.6

104.7

110.6

烟气静压

kPa

-0.06

-0.08

-0.06

-0.07

-0.06

标干烟气流量

m3/h

*

*

*

*

*

颗粒物

实测浓度

mg/m3

7.4

7.7

7.1

7.4

7.7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0.142

0.152

0.144

0.146

0.152

1#烘干废气DA012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时间

2023.8.13

处理设施前

监测指标

单位

监测结果

平均值

最大值

排放限值

是否达标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烟气温度

40.5

40.2

40.1

40.3

40.5

烟气动压

Pa

47.0

53.3

40.0

46.8

53.3

烟气静压

kPa

-0.02

-0.00

0.01

0.00

0.01

标干烟气流量

m3/h

1619

1723

1494

1612

1723

非*烷总烃(以碳计)

实测浓度

mg/m3

27.3

24.7

25.6

25.9

27.3

排放速率

kg/h

4.42×10-2

4.26×10-2

3.82×10-2

4.17×10-2

4.42×10-2

处理设施后

监测指标

单位

监测结果

平均值

最大值

排放限值

是否达标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烟气温度

29.5

29.8

29.2

29.5

29.8

烟气动压

Pa

45.6

56.7

50.3

50.9

56.7

烟气静压

kPa

-0.05

-0.05

-0.04

-0.05

-0.04

标干烟气流量

m3/h

1961

2182

2059

2067

2182

非*烷总烃

(以碳计)

实测浓度

mg/m3

12.2

10.8

11.5

11.5

12.2

8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2.39×10-2

2.36×10-2

2.37×10-2

2.37×10-2

2.39×10-2

监测时间

2023.8.14

处理设施前

监测指标

单位

监测结果

平均值

最大值

排放限值

是否达标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烟气温度

40.9

39.6

40.9

40.5

40.9

烟气动压

Pa

51.5

46.3

54.8

50.9

54.8

烟气静压

kPa

-0.00

-0.00

-0.00

-0.00

-0.00

标干烟气流量

m3/h

1692

1607

1744

1681

1744

非*烷总烃

(以碳计)

实测浓度

mg/m3

23.6

25.2

24.0

24.3

25.2

排放速率

kg/h

3.99×10-2

4.05×10-2

4.19×10-2

4.08×10-2

4.19×10-2

处理设施后

监测指标

单位

监测结果

平均值

最大值

排放限值

是否达标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烟气温度

40.4

39.5

40.2

40.0

40.4

烟气动压

Pa

54.4

49.6

52.8

52.3

54.4

烟气静压

kPa

-0.03

-0.03

-0.03

-0.03

-0.03

标干烟气流量

m3/h

1755

1679

1732

1722

1755

非*烷总烃

(以碳计)

实测浓度

mg/m3

8.96

10.2

9.43

9.53

10.2

8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1.57×10-2

1.71×10-2

1.63×10-2

1.64×10-2

1.71×10-2

2#烘干废气DA013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时间

2023.8.13

处理设施前

监测指标

单位

监测结果

平均值

最大值

排放限值

是否达标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烟气温度

40.0

39.9

40.9

40.3

40.9

烟气动压

Pa

49.8

54.8

59.4

54.7

59.4

烟气静压

kPa

0.00

-0.01

0.00

0.00

0.00

标干烟气流量

m3/h

1669

1752

1819

1747

1819

非*烷总烃(以碳计)

实测浓度

mg/m3

27.6

28.3

26.6

27.5

28.3

排放速率

kg/h

4.61×10-2

4.96×10-2

4.84×10-2

4.80×10-2

4.96×10-2

处理设施后

监测指标

单位

监测结果

平均值

最大值

排放限值

是否达标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烟气温度

29.7

29.4

28.9

29.3

29.7

烟气动压

Pa

54.8

58.3

50.6

54.6

58.3

烟气静压

kPa

-0.04

-0.05

-0.04

-0.04

-0.04

标干烟气流量

m3/h

2149

2216

2070

2145

2216

非*烷总烃(以碳计)

实测浓度

mg/m3

12.3

12.7

11.0

12.0

12.7

8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2.64×10-2

2.81×10-2

2.28×10-2

2.58×10-2

2.81×10-2

监测指标

单位

监测结果

平均值

最大值

排放限值

是否达标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烟气温度

39.9

40.4

39.5

39.9

40.4

烟气动压

Pa

57.2

63.1

47.5

55.9

63.1

烟气静压

kPa

-0.00

-0.00

0.03

0.01

0.03

标干烟气流量

m3/h

1785

1876

1629

1763

1876

非*烷总烃

(以碳计)

实测浓度

mg/m3

26.4

28.0

27.5

27.3

28.0

排放速率

kg/h

4.71×10-2

5.25×10-2

4.48×10-2

4.81×10-2

5.25×10-2

监测时间

2023.8.14

监测指标

单位

监测结果

平均值

最大值

排放限值

是否达标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烟气温度

30.1

29.7

30.5

30.1

30.5

烟气动压

Pa

83.9

76.6

83.0

81.2

83.9

烟气静压

kPa

-0.05

-0.05

-0.05

-0.05

-0.05

标干烟气流量

m3/h

2208

2111

2197

2172

2208

非*烷总烃

(以碳计)

实测浓度

mg/m3

10.2

11.6

10.7

10.8

11.6

8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2.25×10-2

2.45×10-2

2.35×10-2

2.35×10-2

2.45×10-2


8.2.2 无组织排放废气

表8-2 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

监测时间

2023.8.13

监测

指标

监测点位

监测结果

最大值

排放

限值

是否

达标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第4次

非*烷总烃(以碳计)

下风向1#

单位:mg/m3

0.60

0.67

0.64

0.68

0.68

2.0

达标

下风向2#

单位:mg/m3

0.64

0.71

0.65

0.61

0.71

2.0

达标

下风向3#

单位:mg/m3

0.66

0.69

0.65

0.70

0.70

2.0

达标

车间口4#

单位:mg/m3

2.63

2.41

2.25

2.72

2.72

4.0

达标

厂区内5#

单位:mg/m3

1.55

1.70

1.59

1.28

1.70

6.0

达标

总悬浮颗粒物

下风向1#

单位:μg/m3

379

374

369

378

379

1000

达标

下风向2#

单位:μg/m3

394

350

358

391

394

1000

达标

下风向3#

单位:μg/m3

361

387

395

359

395

1000

达标

酚类化合物

下风向1#

单位:mg/m3

ND

ND

ND

ND

ND

0.08

达标

下风向2#

单位:mg/m3

ND

ND

ND

ND

ND

0.08

达标

下风向3#

单位:mg/m3

ND

ND

ND

ND

ND

0.08

达标

*醛

下风向1#

单位:mg/m3

0.016

0.046

0.016

0.022

0.046

0.2

达标

下风向2#

单位:mg/m3

0.028

0.011

0.011

0.034

0.034

0.2

达标

下风向3#

单位:mg/m3

0.034

0.028

0.028

0.040

0.040

0.2

达标

下风向1#

单位:mg/m3

ND

ND

ND

ND

ND

0.1

达标

下风向2#

单位:mg/m3

ND

ND

ND

ND

ND

0.1

达标

下风向3#

单位:mg/m3

ND

ND

ND

ND

ND

0.1

达标

*苯

下风向1#

单位:mg/m3

ND

ND

ND

ND

ND

0.6

达标

下风向2#

单位:mg/m3

ND

ND

ND

ND

ND

0.6

达标

下风向3#

单位:mg/m3

ND

ND

ND

ND

ND

0.6

达标

苯*烯

下风向1#

单位:mg/m3

ND

ND

ND

ND

ND

5.0

达标

下风向2#

单位:mg/m3

ND

ND

ND

ND

ND

5.0

达标

下风向3#

单位:mg/m3

ND

ND

ND

ND

ND

5.0

达标

监测时间

2023.8.14

监测

指标

监测点位

监测结果

最大值

排放

限值

是否

达标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第4次

非*烷总烃(以碳计)

下风向1#

单位:mg/m3

0.56

0.52

0.59

0.53

0.59

2.0

达标

下风向2#

单位:mg/m3

0.56

0.44

0.61

0.53

0.61

2.0

达标

下风向3#

单位:mg/m3

0.59

0.50

0.48

0.57

0.59

2.0

达标

车间口4#

单位:mg/m3

2.26

2.65

2.54

2.33

2.65

4.0

达标

厂区内5#

单位:mg/m3

1.29

1.38

1.46

1.55

1.55

6.0

达标

总悬浮颗粒物

下风向1#

单位:μg/m3

380

371

374

381

381

1000

达标

下风向2#

单位:μg/m3

391

392

362

392

392

1000

达标

下风向3#

单位:μg/m3

349

348

385

359

385

1000

达标

酚类化合物

下风向1#

单位:mg/m3

ND

ND

ND

ND

ND

0.08

达标

下风向2#

单位:mg/m3

ND

ND

ND

ND

ND

0.08

达标

下风向3#

单位:mg/m3

ND

ND

ND

ND

ND

0.08

达标

*醛

下风向1#

单位:mg/m3

0.027

0.045

0.022

0.016

0.045

0.2

达标

下风向2#

单位:mg/m3

0.033

0.022

0.016

0.028

0.033

0.2

达标

下风向3#

单位:mg/m3

0.039

0.016

0.010

0.022

0.039

0.2

达标

下风向1#

单位:mg/m3

ND

ND

ND

ND

ND

0.1

达标

下风向2#

单位:mg/m3

ND

ND

ND

ND

ND

0.1

达标

下风向3#

单位:mg/m3

ND

ND

ND

ND

ND

0.1

达标

*苯

下风向1#

单位:mg/m3

ND

ND

ND

ND

ND

0.6

达标

下风向2#

单位:mg/m3

ND

ND

ND

ND

ND

0.6

达标

下风向3#

单位:mg/m3

ND

ND

ND

ND

ND

0.6

达标

苯*烯

下风向1#

单位:mg/m3

ND

ND

ND

ND

ND

5.0

达标

下风向2#

单位:mg/m3

ND

ND

ND

ND

ND

5.0

达标

下风向3#

单位:mg/m3

ND

ND

ND

ND

ND

5.0

达标

备注

ND表示未检出

8.2.3 噪声

表8-3 噪声检测结果

监测日期

监测点位

昼间dB(A)

执行标准及限值*

达标

情况

2023.8.13

南厂界6#

14:32-14:42

52.0

2类

昼间≤60dB(A)

达标

东厂界7#

14:47-14:57

53.3

北厂界8#

15:03-15:13

55.4

南厂界6#

23:05-23:15

45.1

2类

昼间≤50dB(A)

达标

东厂界7#

23:20-23:30

46.6

北厂界8#

23:35-23:45

47.5

2023.8.14

南厂界6#

17:07-17:17

52.4

2类

昼间≤60dB(A)

达标

东厂界7#

17:24-17:34

57.3

北厂界8#

17:39-17:49

53.3

南厂界6#

22:06-22:16

45.1

2类

昼间≤50dB(A)

达标

东厂界7#

22:21-22:31

43.8

北厂界8#

22:37-22:47

46.7

8.2.4 监测点位

image.png

图8-1 无组织和噪声监测点位示意图


8.3 验收检测结论

受委托,德奥(山东) (略) 于2023年8月13日-8月14日对本项目进行了验收检测,并出具验收检测报告(文号:DASD(YS)-2023-*),检测结果如下:

8.3.1 有组织废气

2#消失模铸造生产线,落砂及旧砂处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简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7mg/m3,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要求(颗粒物≤30mg/m3)。

2#消失模铸造生产线,砂箱造型、浇注废气、真空泵尾气,与原3#消失模铸造生产线浇注废气、真空泵尾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一起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简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5.8mg/m3,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30mg/m3);非*烷总烃(以碳计)最大排放浓度为9.31mg/m3,苯最大排放浓度为0.255mg/m3,*苯最大排放浓度为0.287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以碳计)≤80mg/m3,苯≤1mg/m3,*苯≤40mg/m3);苯*烯排放速率最大值为2.63×10-3kg/h,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93)中排放限值要求(排放速率≤6.5kg/h)。

1#清砂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简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7.9mg/m3,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30mg/m3)。

1#消失模铸造生产线,浇注废气、真空泵尾气废气通过负压浇铸措施,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两套二级活性炭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简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5.1mg/m3,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30mg/m3);非*烷总烃(以碳计)最大排放浓度为8.11mg/m3,苯最大排放浓度为0.259mg/m3,*苯最大排放浓度为0.292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以碳计)≤80mg/m3,苯≤1mg/m3,*苯≤40mg/m3);苯*烯排放速率最大值为3.06×10-3kg/h,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93)中排放限值要求(排放速率≤6.5kg/h)。

1#消失模铸造生产线,砂箱造型、落砂及旧砂处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简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9.7mg/m3,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30mg/m3)。

1台3t/h电炉熔炼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简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5mg/m3,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30mg/m3)。

2#清砂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简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7.7mg/m3,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30mg/m3)。

1#涂料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二级活性炭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简排放废气中,非*烷总烃(以碳计)最大排放浓度为12.2mg/m3,满足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以碳计)≤80 mg/m3)。

2#涂料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二级活性炭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简排放废气中,非*烷总烃(以碳计)最大排放浓度为12.7mg/m3,满足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以碳计)≤80 mg/m3)。

8.3.2 无组织废气

经检测,项目厂界无组织总悬浮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395mg/m3,酚类化合物最大浓度为未检出,*醛最大浓度为0.046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排放限值相关要求(总悬浮颗粒物≤1.0mg/m3,酚类化合物≤0.08mg/m3,*醛≤0.2mg/m3);下风向非*烷总烃(以碳计)最大浓度为0.71mg/m3,苯、*苯最大浓度均为未检出,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排放限值相关要求(非*烷总烃(以碳计)≤2.0mg/m3,苯≤0.1mg/m3,*苯≤0.6mg/m3);苯*烯最大浓度为未检出,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93)中排放限值相关要求(苯*烯≤5.0mg/m3);厂区内非*烷总烃(以碳计)最大排放浓度为1.70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 2019)中排放限值相关要求(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非*烷总烃(以碳计)≤6.0mg/m3,同时满足厂区内 NMHC任意一次浓度值的监测非*烷总烃(以碳计)≤20mg/m3),车间口非*烷总烃(以碳计)最大排放浓度为2.72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排放限值相关要求(非*烷总烃(以碳计)≤4.0mg/m3)。

8.2.3 噪声

经检测,厂界噪声昼间监测范围为52.0~57.3dB(A),夜间监测范围为43.8~47.5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

8.2.4 总量控制要求

环评建议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t/a、氨氮:0t/a、SO2:0t/a、NOX:0t/a。

该项目不涉及重点污染物排放,满足环评建议的排放污染物控制指标。


9 环境管理状况及监测计划 9.1 环保机构及制度建设

企业环保工作直接由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建设合理规范的环保制度,安排员工定期检查和维护环保设施,并保证环保设备的正常使用;积极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9.2 环境检测能力

阜城宝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不具备环境检测能力,需要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定期进行环境监测。

10 结论

《阜城宝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铸造生产线改造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中的要求,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验收监测报告表明项目各项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要求,项目基本满足环保验收条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阜城宝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阜城宝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铸造生产线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


建设地点

(略) 阜城县经济开发区北区(运河新区)

行业分类(分类管理名录)

C3391黑色金属铸造

建设性质

R新建 □改扩建 £技术改造

设计生产能力

年产数控机床、冲床、压瓦机7500台(套、件)、配件*吨

实际生产能力

年产数控机床、冲床、压瓦机7500台(套、件)、配件*吨

环评单位

河北 (略)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阜城县环境保护局

审批文号

阜环表(2019)29号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表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年 月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验收单位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德奥(山东) (略)

验收监测时工况

>75%

投资总概算(万元)

4700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100

所占比例(%)

2.13

实际总投资(万元)

4700

实际环保投资 (万元)

100

所占比例(%)

2.13

废水治理(万元)


废气治理(万元)


噪声治理(万元)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绿化及生态(万元 )


其他(万元)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年平均工作时间

7200小时

运营单位

阜城宝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时间


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污染物

原有排放量(1)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本期工程产生量(4)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排放增减量(12)

排气量













颗粒物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排水量













COD













氨氮













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













硫化氢













非*烷总烃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4)-(5)-(8)-(11)+(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


image.png

比例尺1:*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image.png

附图2 项目周边关系图


image.png

附图3 项目平面布置图


image.png

附图4 排污许可证


附件1 环评批复

image.pngimage.png


附件2 监测报告

image.pngimage.png

image.pngimage.png


image.pngimage.png



image.pngimage.png

image.pngimage.png

image.pngimage.png


image.pngimage.png



image.pngimage.png

image.pngimage.png



image.pngimage.png



image.pngimage.png


image.pngimage.png


image.pngimage.png




image.pngimage.png

image.pngimage.png


image.pngimage.png

image.pngimage.png


image.pngimage.png


image.pngimage.png


image.pngimage.png

image.pngimage.png


*7.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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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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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jpg





*4.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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