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稳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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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稳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稳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部令第4号), (略) (略) 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 (略) 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稳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及公众参与说明。

一、项目概况

(略) 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稳定化项 (略) 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内,现拟投资* (略) 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稳定化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在现有项目飞灰仓预留区域增加飞灰稳定化处理设施及相关配套设备,同时新增飞灰暂存库用于暂存飞灰稳定产物,飞灰稳定产物经检测合格后填埋至有资质的填埋场填埋,本项目建设后预计年处理飞灰*吨(118.12吨/日)。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选址符合规划,并符合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项目污染物通过有效治理和防治可实现污染物的达标排放,满足当地环保管理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风险可接受,总体平面布局合理,污染控制措施可行。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来说,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二、公示对象及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内

联系人:郑工 电话:0760-*

评价单位:广东 (略)

通讯地址: (略) 石岐 (略) 11号312卡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60-* 邮箱:*@*q.com

(略) (略)

2024年8月22日


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稳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部令第4号), (略) (略) 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 (略) 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稳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及公众参与说明。

一、项目概况

(略) 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稳定化项 (略) 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内,现拟投资* (略) 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稳定化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在现有项目飞灰仓预留区域增加飞灰稳定化处理设施及相关配套设备,同时新增飞灰暂存库用于暂存飞灰稳定产物,飞灰稳定产物经检测合格后填埋至有资质的填埋场填埋,本项目建设后预计年处理飞灰*吨(118.12吨/日)。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选址符合规划,并符合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项目污染物通过有效治理和防治可实现污染物的达标排放,满足当地环保管理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风险可接受,总体平面布局合理,污染控制措施可行。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来说,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二、公示对象及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内

联系人:郑工 电话:0760-*

评价单位:广东 (略)

通讯地址: (略) 石岐 (略) 11号312卡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60-* 邮箱:*@*q.com

(略) (略)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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