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绿橙深加工
琼中绿橙深加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琼中绿橙深加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0898-*
通讯地址:琼中县湾岭镇海榆中线114公里处海南湾岭农产品加工物流园北区企业服务中心三楼
邮编:*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琼中绿橙深加工 | |
海南沁味康 (略) " | |
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湾岭镇海南湾岭农产品加工物流园南区 | |
海口 (略) | |
建绿橙酒生产线和绿橙醋生产线各1条,并配套员工办公、仓储等辅助工程,以及给排水、供电、环保等附属设施 | |
1、废气:①车间工艺废气经2000m3/h风机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23m高排气筒排放。②醋类发酵废气,加强车间通排风;③废渣暂存间喷洒植物除臭剂,生产车间加强通风。④污水处理站恶臭通过加盖板及投放植物液除臭剂;⑤食堂油烟和非*烷总烃通过安装油烟净化器引至屋顶排放;⑥检验室废气,加强通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遵循雨污分流原则。雨水经雨水排水沟排 (略) (略) 。项目生活污水经过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起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纯水制备反冲洗废水和纯水制备浓水混合后排入园 (略) ,最终排入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3、噪声:选用低噪音设备、基座减震、合理布局、厂房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烂果果梗、果皮、果核果渣、酒脚酒泥等外售有机肥厂;生活垃圾、废硅藻土、废瓶、废pH试纸和检测卡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纯水制备废弃物由厂家回收;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出售给废品回收站;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根据《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本项目不属于本名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海南省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 |
根据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局部图,本项目用地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占用琼中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附图5)。因此,本项目建设与《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是相符。 | |
/ | |
非*烷总烃控制总量为0.1492t/a | |
/ | |
1、大气环境 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6月5日发布的《2023年海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可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环境空气质量现状,项目目所在区域SO2、NO2、CO、O3、PM2.5和PM10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2、地表水环境 根据周边调查,距离项目最近的地表水体为岭头河,位于项目东侧约380m处,岭头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III类标准,岭头河属于定安河支流。 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7月12日发布的《2024年6月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可知,岭头河下游处的定安河水质状况为优,水质现状为Ⅱ类,因此项目地表水环境现状达标。 | |
根据《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 941-2018)项目风险物质为果酒(含有*醇)和油类物质,生产设施风险识别范围为生产车间、储存场所。项目Qn=0.*<1,因此本项目不设环境风险专项评价。建设单位需编制应急预案,并环保部门备案,按要求落实好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生产过程管理,项目在积极落实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风险的角度上是可以接受的。 |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琼中绿橙深加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0898-*
通讯地址:琼中县湾岭镇海榆中线114公里处海南湾岭农产品加工物流园北区企业服务中心三楼
邮编:*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琼中绿橙深加工 | |
海南沁味康 (略) " | |
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湾岭镇海南湾岭农产品加工物流园南区 | |
海口 (略) | |
建绿橙酒生产线和绿橙醋生产线各1条,并配套员工办公、仓储等辅助工程,以及给排水、供电、环保等附属设施 | |
1、废气:①车间工艺废气经2000m3/h风机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23m高排气筒排放。②醋类发酵废气,加强车间通排风;③废渣暂存间喷洒植物除臭剂,生产车间加强通风。④污水处理站恶臭通过加盖板及投放植物液除臭剂;⑤食堂油烟和非*烷总烃通过安装油烟净化器引至屋顶排放;⑥检验室废气,加强通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遵循雨污分流原则。雨水经雨水排水沟排 (略) (略) 。项目生活污水经过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起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纯水制备反冲洗废水和纯水制备浓水混合后排入园 (略) ,最终排入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3、噪声:选用低噪音设备、基座减震、合理布局、厂房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烂果果梗、果皮、果核果渣、酒脚酒泥等外售有机肥厂;生活垃圾、废硅藻土、废瓶、废pH试纸和检测卡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纯水制备废弃物由厂家回收;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出售给废品回收站;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根据《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本项目不属于本名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海南省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 |
根据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局部图,本项目用地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占用琼中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附图5)。因此,本项目建设与《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是相符。 | |
/ | |
非*烷总烃控制总量为0.1492t/a | |
/ | |
1、大气环境 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6月5日发布的《2023年海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可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环境空气质量现状,项目目所在区域SO2、NO2、CO、O3、PM2.5和PM10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2、地表水环境 根据周边调查,距离项目最近的地表水体为岭头河,位于项目东侧约380m处,岭头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III类标准,岭头河属于定安河支流。 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7月12日发布的《2024年6月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可知,岭头河下游处的定安河水质状况为优,水质现状为Ⅱ类,因此项目地表水环境现状达标。 | |
根据《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 941-2018)项目风险物质为果酒(含有*醇)和油类物质,生产设施风险识别范围为生产车间、储存场所。项目Qn=0.*<1,因此本项目不设环境风险专项评价。建设单位需编制应急预案,并环保部门备案,按要求落实好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生产过程管理,项目在积极落实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风险的角度上是可以接受的。 | |
/ |
海南
海南
海南
海南
海南
海南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