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琅琚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决定的公示
关于对《琅琚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琅琚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28日(3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期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4-*
传真:0794-*
通讯地址:金溪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项目名称 | 琅琚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
建设地点 | 金溪县秀谷镇、琅琚镇 |
建设单位 | 金溪县水利局 |
环评机构 |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金溪县琅琚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位于 (略) 金溪县秀谷镇、琅琚镇,属新建项目。本项目河道治理长度23.40km,治理范围为L2+800~L26+200,总长23.40km,其中琅琚河秀谷镇芳源村至联乐村段(L2+800~L16+220)长13.42km,琅琚河琅琚镇陈河村至项山村(L16+220~126+200)长9.98km。 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护岸工程、清淤扩卡工程和下河埠头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1)护岸工程总长20.956km,由三种施工方案构成: 干砌石护岸+抛石固脚,总长18.288km(左岸9.685km,右岸8.603km),共有185段(左岸90段,右岸95段); 装配式生态挡墙护岸,总长2.334km(左岸0.752km,右岸1.582km),共有13段(左岸4段,右岸9段); C20砼挡墙+生态砌块护坡护岸,总长0.334km(左岸0.242km,右岸0.092km),共3段。 (2)清淤扩卡工程包括清障扩卡2处(0.12km)和清淤18处(2.410km)。 (3)下河埠头工程建设埠头20座,其中新建16座,重建4座。 项目总投资3345.*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3.14%。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主要废水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废水采取的措施为: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回用;养护碱性废水和混凝土拌合废水经中和沉淀池、清水池一体化构筑物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养护和拌合;基坑废水采用投加絮凝剂沉淀处理后回用;清淤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回用;生活废水依托附近居民房化粪池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主要废气为拆建、混凝土拌合废气、车辆运输扬尘、物料装卸堆存粉尘、清淤及淤泥晾晒恶臭。废气采取的措施为:拆建、混凝土拌合废气采取洒水抑尘;车辆运输时应减速行驶并采用加湿及帆布覆盖减少起尘量;物料装卸堆存区洒水抑尘;清淤及淤泥晾晒恶臭在淤泥干化场喷洒除臭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挖掘机、推土机、混凝土搅拌机等施工机械运行以及汽车行驶时产生的噪声,应优化施工机械布局,施工设备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点,并采用移动式声屏障进行隔声;白天分时段施工,夜间禁止施工,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最大程度上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场界噪声应达到《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要求。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项目施工期固废为施工弃土弃渣、建筑垃圾、地表附着物、清淤污泥及砂卵石、生活垃圾。采取的措施为:施工弃土弃渣优先用于回填,剩余的定期运往弃渣场;建筑垃圾集中分选回收利用;地表附着物运至弃渣场填埋处理;清淤污泥在淤泥干化场晾晒形成种植土,清出的砂卵石将回归河床以维持河床稳定;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运至当地垃圾收集点。 (五)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临时堆土场及弃渣场,表土剥离,集中堆放,施工后尽快平整土地,表土复原,边坡坡脚采用编织袋挡土墙临时拦挡,裸露面采用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场地周边布设排水沟,并设置临时沉砂池;施工结束后,表土回填、覆土绿化等。对整个施工期进行合理规划,尽量缩短工期,禁止向河流直接排放施工废水,防止扰动水体,以减轻施工带来的水生生物影响,工程结束后,要综合整治弃渣、土石方等,清理废弃物和淤积物,并自觉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督。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七)排污口规范化要求。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 (八)环境信息公开要求。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项目污染源和周边环境质量监测,并按要求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琅琚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28日(3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期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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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金溪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项目名称 | 琅琚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
建设地点 | 金溪县秀谷镇、琅琚镇 |
建设单位 | 金溪县水利局 |
环评机构 |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金溪县琅琚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位于 (略) 金溪县秀谷镇、琅琚镇,属新建项目。本项目河道治理长度23.40km,治理范围为L2+800~L26+200,总长23.40km,其中琅琚河秀谷镇芳源村至联乐村段(L2+800~L16+220)长13.42km,琅琚河琅琚镇陈河村至项山村(L16+220~126+200)长9.98km。 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护岸工程、清淤扩卡工程和下河埠头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1)护岸工程总长20.956km,由三种施工方案构成: 干砌石护岸+抛石固脚,总长18.288km(左岸9.685km,右岸8.603km),共有185段(左岸90段,右岸95段); 装配式生态挡墙护岸,总长2.334km(左岸0.752km,右岸1.582km),共有13段(左岸4段,右岸9段); C20砼挡墙+生态砌块护坡护岸,总长0.334km(左岸0.242km,右岸0.092km),共3段。 (2)清淤扩卡工程包括清障扩卡2处(0.12km)和清淤18处(2.410km)。 (3)下河埠头工程建设埠头20座,其中新建16座,重建4座。 项目总投资3345.*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3.14%。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主要废水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废水采取的措施为: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回用;养护碱性废水和混凝土拌合废水经中和沉淀池、清水池一体化构筑物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养护和拌合;基坑废水采用投加絮凝剂沉淀处理后回用;清淤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回用;生活废水依托附近居民房化粪池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主要废气为拆建、混凝土拌合废气、车辆运输扬尘、物料装卸堆存粉尘、清淤及淤泥晾晒恶臭。废气采取的措施为:拆建、混凝土拌合废气采取洒水抑尘;车辆运输时应减速行驶并采用加湿及帆布覆盖减少起尘量;物料装卸堆存区洒水抑尘;清淤及淤泥晾晒恶臭在淤泥干化场喷洒除臭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挖掘机、推土机、混凝土搅拌机等施工机械运行以及汽车行驶时产生的噪声,应优化施工机械布局,施工设备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点,并采用移动式声屏障进行隔声;白天分时段施工,夜间禁止施工,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最大程度上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场界噪声应达到《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要求。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项目施工期固废为施工弃土弃渣、建筑垃圾、地表附着物、清淤污泥及砂卵石、生活垃圾。采取的措施为:施工弃土弃渣优先用于回填,剩余的定期运往弃渣场;建筑垃圾集中分选回收利用;地表附着物运至弃渣场填埋处理;清淤污泥在淤泥干化场晾晒形成种植土,清出的砂卵石将回归河床以维持河床稳定;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运至当地垃圾收集点。 (五)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临时堆土场及弃渣场,表土剥离,集中堆放,施工后尽快平整土地,表土复原,边坡坡脚采用编织袋挡土墙临时拦挡,裸露面采用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场地周边布设排水沟,并设置临时沉砂池;施工结束后,表土回填、覆土绿化等。对整个施工期进行合理规划,尽量缩短工期,禁止向河流直接排放施工废水,防止扰动水体,以减轻施工带来的水生生物影响,工程结束后,要综合整治弃渣、土石方等,清理废弃物和淤积物,并自觉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督。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七)排污口规范化要求。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 (八)环境信息公开要求。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项目污染源和周边环境质量监测,并按要求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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