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6日师市生态环境局对新疆玖硕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筑材料水性漆生产项目等四个项目拟进行审查公示
2024年8月26日师市生态环境局对新疆玖硕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筑材料水性漆生产项目等四个项目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新疆 (略) 建筑材料水性漆生产项目等四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6日-2024年8月30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略) 1360号建设环保大厦204室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新疆 (略) 建筑材料水性漆生产项目 | 70团 | 新疆 (略) | 新疆花城勘测 (略) | 该项目位于70团3连,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1°32"55.098",北纬:43°52"36.338"。项目依托现有厂房改造,主要建设内容有购置安装年总产800吨水性漆(乳胶漆300吨/年、真石漆500吨/年)生产线2条,改建成品库房、原料区,新建危废暂存间1座等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约占总投资的10.5%。 | 建设、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六个百分百”要求,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限值要求。运营期严格落实相关管理要求,上料、混合工序中产生的废气(非*烷总烃、颗粒物等)采用“集气罩+袋式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须分别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相关限值要求;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厂界外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排放须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B.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严禁生产废水外排,生活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新建企业水污染物三级标准后, (略) 排放至70团污水处理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噪声管理,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标准限值。运营期持续强化噪声管理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生产过程中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废包装袋分类收集、合理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相关要求。 (五)项目建设须使用行业先进技术工艺、绿色节能技术装备。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挥发性有机物0.196吨/年。项目投入生产后,所排主要污染物不得超过总量控制指标。 | 0999-* |
2 | 第四师78团城镇集中供热提质增效建设项目 | 78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七十八团城镇管理和生态保护中心 | 霍尔果斯 (略) | 该项目位于78团,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1°52"49.197",北纬43°12"0.314",占地*m2。主要建设内容有新建2台20t/h燃煤锅炉(1用1备)锅炉房1座(含输煤廊、除尘间、水泵间、控制室等)、新建5座换热站、新建锅炉房连接换热站的一次主干及分支管道2×3698m、改造换热站至用热单位 (略) 2×*m、封闭式煤渣场、除尘设施、脱硫设施、脱硝设施等及其他配套设施,该项目建成后原有锅炉房停用。项目总投资9298.*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2.76%。 | 建设、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六个百分百”要求,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限值要求。运营期严格落实相关管理要求,设置烟气在线监测,锅炉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SNCR脱硝+石灰-石膏湿法脱硫”工艺处理后,通过4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脱硫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废水、锅炉排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后, (略) 排放至78团污水处理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噪声管理,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标准限值。运营期持续强化噪声管理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建筑垃圾运送至指定地点处置。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灰渣、除尘灰、脱硫石膏)分类收集贮存,定期外运综合利用。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相关要求。 (五)建立健全施工、运营期环保管理制度,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措施。 (六)项目建设须使用行业先进技术工艺、绿色节能技术装备。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871吨/年、二氧化硫3.319吨/年、氮氧化物17.905吨/年。项目投入生产后,所排主要污染物不得超过总量控制指标。 | 0999-* |
3 | 第四师七十三团拜什墩城镇基础供热改扩建项目 | 73团拜什墩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七十三团城镇管理和生态保护中心 | 新疆创禹 (略) | 该项目位于73团拜什墩社区原锅炉房内,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2°3"14.000",北纬43°39"25.950"。主要建设内容有新建1台20t/h燃煤锅炉、封闭式煤渣场、脱硫脱硝材料库房、危废暂存间、除尘设施、脱硫设施、脱硝设施等及其他配套设施,该项目建成后拆除原有锅炉房内1台10t/h燃煤锅炉及烟囱。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43.88%。 | 建设、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六个百分百”要求,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限值要求。运营期严格落实相关管理要求,设置烟气在线监测,锅炉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SNCR法脱硝+石灰-石膏法脱硫”工艺处理后,通过45m烟囱排放,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脱硫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锅炉排水经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生活废水、软化水装置再生排水近期排入防渗污水处理池,定期清运至73团拜什墩社区污水处理站, (略) 接 (略) (略) 排污73团拜什墩社区污水处理站。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噪声管理,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标准限值。运营期持续强化噪声管理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建筑垃圾运送至指定地点处置。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灰渣、除尘灰、脱硫石膏等)分类收集贮存,定期外运综合利用。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相关要求。 (五)建立健全施工、运营期环保管理制度,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措施。 (六)项目建设须使用行业先进技术工艺、绿色节能技术装备。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1.36吨/年、二氧化硫10.07吨/年、氮氧化物19.36吨/年。项目投入生产后,所排主要污染物不得超过总量控制指标。 | 0999-* |
4 | 四师六十三团江苏赛拉弗电力光储一体化项目升压站及110KV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 | 63团、64团 | 可克达 (略) | (略) (略) | 该项 (略) 自赛拉弗光伏110kV升压站为出线起点至终点63团220kV变电站,起点坐标为东经80°36′04.438″,北纬43°56′51.647″,终点坐标为:东经80°41′50.236″,北纬43°55′07.151″。主要建设内 (略) 径长度为13.5km的110k (略) 、杆塔共49基、扩建63团220kV变电站(安装设备及构支架等)及其他配套设施。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环保投资占比3.93%。 | 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沿线生态保护工作。施工期运输车辆使用蓬帘覆盖,避免沿途洒落,开挖时选用影响较小开挖方式,减少塔基开挖对周边植被的破坏,设拦挡,临时堆土应用苫布覆盖; (略) 定期清扫,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减少扬尘污染。 (略) 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避免雨季开挖;禁止进行一切排放废水的施工作业;施工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残留物;严禁各类施工废水、废渣弃入地表水体。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维护保养,严格操作规程,线路选用的导线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相关标准;营运期加强运行管理,确保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3类标准。 (四)电磁环境防治措施。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强电磁水平监测;在巡检带电维修过程中,减少暴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设立电磁防护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工频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弃土,综合利用,施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清运; (略) 检修时产生检修废弃物和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随检修人员带回至就近垃圾收集站处理。 (六)严格落实生态恢复和生态补偿措施。合理取用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造成的地表扰动范围,临时堆土场、砂石料等做好遮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造成沙土飞扬,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并做好临时占地的生态恢复工作。 (七)建立健全施工、运行期环保管理制度,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措施。 | 0999-*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新疆 (略) 建筑材料水性漆生产项目等四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6日-2024年8月30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略) 1360号建设环保大厦2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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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新疆 (略) 建筑材料水性漆生产项目 | 70团 | 新疆 (略) | 新疆花城勘测 (略) | 该项目位于70团3连,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1°32"55.098",北纬:43°52"36.338"。项目依托现有厂房改造,主要建设内容有购置安装年总产800吨水性漆(乳胶漆300吨/年、真石漆500吨/年)生产线2条,改建成品库房、原料区,新建危废暂存间1座等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约占总投资的10.5%。 | 建设、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六个百分百”要求,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限值要求。运营期严格落实相关管理要求,上料、混合工序中产生的废气(非*烷总烃、颗粒物等)采用“集气罩+袋式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须分别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相关限值要求;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厂界外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排放须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B.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严禁生产废水外排,生活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新建企业水污染物三级标准后, (略) 排放至70团污水处理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噪声管理,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标准限值。运营期持续强化噪声管理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生产过程中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废包装袋分类收集、合理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相关要求。 (五)项目建设须使用行业先进技术工艺、绿色节能技术装备。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挥发性有机物0.196吨/年。项目投入生产后,所排主要污染物不得超过总量控制指标。 | 0999-* |
2 | 第四师78团城镇集中供热提质增效建设项目 | 78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七十八团城镇管理和生态保护中心 | 霍尔果斯 (略) | 该项目位于78团,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1°52"49.197",北纬43°12"0.314",占地*m2。主要建设内容有新建2台20t/h燃煤锅炉(1用1备)锅炉房1座(含输煤廊、除尘间、水泵间、控制室等)、新建5座换热站、新建锅炉房连接换热站的一次主干及分支管道2×3698m、改造换热站至用热单位 (略) 2×*m、封闭式煤渣场、除尘设施、脱硫设施、脱硝设施等及其他配套设施,该项目建成后原有锅炉房停用。项目总投资9298.*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2.76%。 | 建设、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六个百分百”要求,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限值要求。运营期严格落实相关管理要求,设置烟气在线监测,锅炉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SNCR脱硝+石灰-石膏湿法脱硫”工艺处理后,通过4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脱硫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废水、锅炉排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后, (略) 排放至78团污水处理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噪声管理,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标准限值。运营期持续强化噪声管理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建筑垃圾运送至指定地点处置。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灰渣、除尘灰、脱硫石膏)分类收集贮存,定期外运综合利用。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相关要求。 (五)建立健全施工、运营期环保管理制度,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措施。 (六)项目建设须使用行业先进技术工艺、绿色节能技术装备。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871吨/年、二氧化硫3.319吨/年、氮氧化物17.905吨/年。项目投入生产后,所排主要污染物不得超过总量控制指标。 | 0999-* |
3 | 第四师七十三团拜什墩城镇基础供热改扩建项目 | 73团拜什墩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七十三团城镇管理和生态保护中心 | 新疆创禹 (略) | 该项目位于73团拜什墩社区原锅炉房内,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2°3"14.000",北纬43°39"25.950"。主要建设内容有新建1台20t/h燃煤锅炉、封闭式煤渣场、脱硫脱硝材料库房、危废暂存间、除尘设施、脱硫设施、脱硝设施等及其他配套设施,该项目建成后拆除原有锅炉房内1台10t/h燃煤锅炉及烟囱。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43.88%。 | 建设、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六个百分百”要求,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限值要求。运营期严格落实相关管理要求,设置烟气在线监测,锅炉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SNCR法脱硝+石灰-石膏法脱硫”工艺处理后,通过45m烟囱排放,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脱硫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锅炉排水经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生活废水、软化水装置再生排水近期排入防渗污水处理池,定期清运至73团拜什墩社区污水处理站, (略) 接 (略) (略) 排污73团拜什墩社区污水处理站。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噪声管理,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标准限值。运营期持续强化噪声管理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建筑垃圾运送至指定地点处置。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灰渣、除尘灰、脱硫石膏等)分类收集贮存,定期外运综合利用。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相关要求。 (五)建立健全施工、运营期环保管理制度,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措施。 (六)项目建设须使用行业先进技术工艺、绿色节能技术装备。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1.36吨/年、二氧化硫10.07吨/年、氮氧化物19.36吨/年。项目投入生产后,所排主要污染物不得超过总量控制指标。 | 0999-* |
4 | 四师六十三团江苏赛拉弗电力光储一体化项目升压站及110KV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 | 63团、64团 | 可克达 (略) | (略) (略) | 该项 (略) 自赛拉弗光伏110kV升压站为出线起点至终点63团220kV变电站,起点坐标为东经80°36′04.438″,北纬43°56′51.647″,终点坐标为:东经80°41′50.236″,北纬43°55′07.151″。主要建设内 (略) 径长度为13.5km的110k (略) 、杆塔共49基、扩建63团220kV变电站(安装设备及构支架等)及其他配套设施。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环保投资占比3.93%。 | 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沿线生态保护工作。施工期运输车辆使用蓬帘覆盖,避免沿途洒落,开挖时选用影响较小开挖方式,减少塔基开挖对周边植被的破坏,设拦挡,临时堆土应用苫布覆盖; (略) 定期清扫,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减少扬尘污染。 (略) 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避免雨季开挖;禁止进行一切排放废水的施工作业;施工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残留物;严禁各类施工废水、废渣弃入地表水体。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维护保养,严格操作规程,线路选用的导线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相关标准;营运期加强运行管理,确保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3类标准。 (四)电磁环境防治措施。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强电磁水平监测;在巡检带电维修过程中,减少暴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设立电磁防护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工频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弃土,综合利用,施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清运; (略) 检修时产生检修废弃物和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随检修人员带回至就近垃圾收集站处理。 (六)严格落实生态恢复和生态补偿措施。合理取用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造成的地表扰动范围,临时堆土场、砂石料等做好遮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造成沙土飞扬,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并做好临时占地的生态恢复工作。 (七)建立健全施工、运行期环保管理制度,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措施。 | 0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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