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建筑工匠大厦项目总平面图变更的公示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建筑工匠大厦项目总平面图变更的公示
(略) (略) 、 (略) 宝鹰建设 (略) 建设的建筑工匠大厦项 (略) 南山区粤海后海中心区海德二道以南, (略) 以西,宗地号T107-0089。项目于2021年3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字NS-2021-0015号)。现用地单位向我局申请变更上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因涉及总平面图变更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变更内容(详见图中云线圈注部分)
(一)总平面图主要变更内容
项目名称调整为建筑工匠大厦。调整项目北侧2号汽车坡道车库出入口起坡点位置。项目南侧室外楼梯向西平移0.3米,取消连廊预留口。调整室外绿化轮廓范围。
(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调整
总建筑面积由*.83平方米调整为*.16平方米。其中地上规定建筑面积由*平方米调整为*平方米,地下规定建筑面积(全部为商业)由500平方米调整为0平方米,地上核增建筑面积由5635.14平方米调整为5602.06平方米,地下核增建筑面积由*.69平方米调整为*.10平方米。绿地面积/折算绿地面积由480.82/480.82平方米改为99.94/961.64平方米,无障碍车位数由2辆调整为4辆。
二、公示地点
(一)项目现场
地址: (略) 南山区粤海后海中心区海德二道以南, (略) 以西
(二)网上展示
(略) 规划和自 (略) 站
http://**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 (略) 站
http://**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4日。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4年9月4日)之前通过以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1.至我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建筑设计科,注明“建筑工匠大厦项目总平面图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收发文室电话:0755-*。
3.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ttp://**.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附件:建筑工匠大厦项目总平面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4年8月21日
(联系人:薛工,电话:0755-*)
(略) (略) 、 (略) 宝鹰建设 (略) 建设的建筑工匠大厦项 (略) 南山区粤海后海中心区海德二道以南, (略) 以西,宗地号T107-0089。项目于2021年3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字NS-2021-0015号)。现用地单位向我局申请变更上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因涉及总平面图变更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变更内容(详见图中云线圈注部分)
(一)总平面图主要变更内容
项目名称调整为建筑工匠大厦。调整项目北侧2号汽车坡道车库出入口起坡点位置。项目南侧室外楼梯向西平移0.3米,取消连廊预留口。调整室外绿化轮廓范围。
(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调整
总建筑面积由*.83平方米调整为*.16平方米。其中地上规定建筑面积由*平方米调整为*平方米,地下规定建筑面积(全部为商业)由500平方米调整为0平方米,地上核增建筑面积由5635.14平方米调整为5602.06平方米,地下核增建筑面积由*.69平方米调整为*.10平方米。绿地面积/折算绿地面积由480.82/480.82平方米改为99.94/961.64平方米,无障碍车位数由2辆调整为4辆。
二、公示地点
(一)项目现场
地址: (略) 南山区粤海后海中心区海德二道以南, (略) 以西
(二)网上展示
(略) 规划和自 (略) 站
http://**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 (略) 站
http://**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4日。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4年9月4日)之前通过以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1.至我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建筑设计科,注明“建筑工匠大厦项目总平面图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收发文室电话:0755-*。
3.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ttp://**.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附件:建筑工匠大厦项目总平面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4年8月21日
(联系人:薛工,电话: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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