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食品产业园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征求意见
浦城食品产业园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征求意见
浦城食品产业园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征求意见
一、调整范围
本次规划修改范围主要分 (略) 北侧,G322国道以西, (略) 以东, (略) 西南 (略) 东侧。共计10个地块(如下图),总用地面积约*.14平方米(403.19亩)。其中:
05-E-19-3号地块,红线范围3577.76 平方米(5.37亩);
05-E-21号地块,红线范围4224.79 平方米(6.34亩);
05-E-22号地块,红线范围7238.67 平方米(10.86亩);
05-E-23号地块,红线范围2735.95平方米(4.10亩);
06-A-07号地块,红线范围*.69平方米(81.69亩);
06-A-10号地块,红线范围4976.55平方米(7.46亩);
06-A-11号地块,红线范围*.70平方米(127.10亩);
06-A-16号地块,红线范围*.47平方米(27.77亩);
06-A-17地块,红线范围*.06平方米(94.31亩);
06-B-01号地块,红线范围*.50平方米(38.18亩)。
图1:调整范围现状用地图 |
二、调整的必要性
1、从实际需求来看
(1)集约土地需要:浦城由于地形限制,适宜建设的空间有限,工业用地更是紧张,改变土地用途可以更有效地利用资源,这对土地资源有 (略) 尤其重要。
(2)市场化发展需要: (略) 场需求发生变化,工业用地需求增加,居住用地需求降低,通过重新规划和合理配置土地资源, (略) 场变化、为产业发展提供支撑。
(3)污水处理实际需要:浦城县污水处理厂已经扩容完成,能够满足规划区的污水处理需求,经管委会对接了解,园区不需建设独立的污水处理厂。
2、从经济效益来看
(1)增加经济产值:新增工业用地可以吸引投资,提高工业产值,促进经济持续增长。
(2)产业集中发展:规划区具有一定产业基础,新增产业用地,有利于实现集聚效应,提高企业运行成本、提高 (略) 场竞争能力。
3、从政策支持来看
(1)响应政策指引:贯彻落实《浦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浦城十四五规划中提出加快构建绿色工业体系,明确支持发展食品加工业,加强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建设,变更土地用途将有助于实现这些政策目标。
(2)符合上位规划:在浦城县国土空间规划中,规划区属于食品产业园区,主导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次规划的调整符合上位规划对该片区的定位。
4、从社会环境效益来看
(1)规避环境影响:规划区现存一生物质发电厂,虽然规划居住用地与该电厂有足够安全距离,但仍然受到一些影响,变更为工业用地可规避这一问题。
(2)带动周边地区发展:规划区位处城乡结合位置,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工业发展可以带动周边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交通、水、电等,从而提升整个片区的发展质量。
三、调整的可行性
(1)未改变控规单元的主导用地性质,用地性质调整可行。
(2)未降低单元控规确定的“五线”和“三大设施”的控制要求。
(3)市政基础设施可承载。
(4)工业用地指标调整合理可行。
四、调整内容
(1)界线调整
06-A-17号地块:依据《浦城县食品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原地块用地性质为农村宅基地(0703)。将原06-A-17地块划分为两个地块,西侧地块编号为06-A-17-1,地块面积0.46公顷,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1402),东侧地块编号为06-A-17-2,地块面积5.83公顷,用地性质不变为农村宅基地(0703)。
(2)用地性质调整
05-E-19-3号、05-E-21号地块:依据《浦城县食品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原地块用地性质为广场用地(1403)。调整后的用地性质:公园绿地(1401),同时对该用地进行规划建设指标调整。
05-E-22号、05-E-23地块:依据《浦城县食品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原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1402)。调整后的用地性质:公园绿地(1401),同时对该用地进行规划建设指标调整。
06-A-07号地块:依据《浦城县食品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原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0901)。调整后的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同时对该用地进行规划建设指标调整。
06-A-10号地块:依据《浦城县食品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原地块用地性质为幼儿园用地(*)。调整后的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同时对该用地进行规划建设指标调整。
06-A-11号、06-A-16号地块:依据《浦城县食品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原地块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0701)。调整后的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同时对该用地进行规划建设指标调整。
06-B-01号地块:依据《浦城县食品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原地块用地性质为排水用地(1302)。调整后的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同时对该用地进行规划建设指标调整。
公示时间:自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12日。公示期限内,市民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书面意见反馈至浦城县自然资源局。
通讯地址:浦 (略) 256号邮编:*
联系人:浦城县自然资源局规划股
联系电话:0599-*
浦城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6日
浦城食品产业园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征求意见
一、调整范围
本次规划修改范围主要分 (略) 北侧,G322国道以西, (略) 以东, (略) 西南 (略) 东侧。共计10个地块(如下图),总用地面积约*.14平方米(403.19亩)。其中:
05-E-19-3号地块,红线范围3577.76 平方米(5.37亩);
05-E-21号地块,红线范围4224.79 平方米(6.34亩);
05-E-22号地块,红线范围7238.67 平方米(10.86亩);
05-E-23号地块,红线范围2735.95平方米(4.10亩);
06-A-07号地块,红线范围*.69平方米(81.69亩);
06-A-10号地块,红线范围4976.55平方米(7.46亩);
06-A-11号地块,红线范围*.70平方米(127.10亩);
06-A-16号地块,红线范围*.47平方米(27.77亩);
06-A-17地块,红线范围*.06平方米(94.31亩);
06-B-01号地块,红线范围*.50平方米(38.18亩)。
图1:调整范围现状用地图 |
二、调整的必要性
1、从实际需求来看
(1)集约土地需要:浦城由于地形限制,适宜建设的空间有限,工业用地更是紧张,改变土地用途可以更有效地利用资源,这对土地资源有 (略) 尤其重要。
(2)市场化发展需要: (略) 场需求发生变化,工业用地需求增加,居住用地需求降低,通过重新规划和合理配置土地资源, (略) 场变化、为产业发展提供支撑。
(3)污水处理实际需要:浦城县污水处理厂已经扩容完成,能够满足规划区的污水处理需求,经管委会对接了解,园区不需建设独立的污水处理厂。
2、从经济效益来看
(1)增加经济产值:新增工业用地可以吸引投资,提高工业产值,促进经济持续增长。
(2)产业集中发展:规划区具有一定产业基础,新增产业用地,有利于实现集聚效应,提高企业运行成本、提高 (略) 场竞争能力。
3、从政策支持来看
(1)响应政策指引:贯彻落实《浦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浦城十四五规划中提出加快构建绿色工业体系,明确支持发展食品加工业,加强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建设,变更土地用途将有助于实现这些政策目标。
(2)符合上位规划:在浦城县国土空间规划中,规划区属于食品产业园区,主导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次规划的调整符合上位规划对该片区的定位。
4、从社会环境效益来看
(1)规避环境影响:规划区现存一生物质发电厂,虽然规划居住用地与该电厂有足够安全距离,但仍然受到一些影响,变更为工业用地可规避这一问题。
(2)带动周边地区发展:规划区位处城乡结合位置,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工业发展可以带动周边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交通、水、电等,从而提升整个片区的发展质量。
三、调整的可行性
(1)未改变控规单元的主导用地性质,用地性质调整可行。
(2)未降低单元控规确定的“五线”和“三大设施”的控制要求。
(3)市政基础设施可承载。
(4)工业用地指标调整合理可行。
四、调整内容
(1)界线调整
06-A-17号地块:依据《浦城县食品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原地块用地性质为农村宅基地(0703)。将原06-A-17地块划分为两个地块,西侧地块编号为06-A-17-1,地块面积0.46公顷,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1402),东侧地块编号为06-A-17-2,地块面积5.83公顷,用地性质不变为农村宅基地(0703)。
(2)用地性质调整
05-E-19-3号、05-E-21号地块:依据《浦城县食品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原地块用地性质为广场用地(1403)。调整后的用地性质:公园绿地(1401),同时对该用地进行规划建设指标调整。
05-E-22号、05-E-23地块:依据《浦城县食品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原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1402)。调整后的用地性质:公园绿地(1401),同时对该用地进行规划建设指标调整。
06-A-07号地块:依据《浦城县食品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原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0901)。调整后的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同时对该用地进行规划建设指标调整。
06-A-10号地块:依据《浦城县食品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原地块用地性质为幼儿园用地(*)。调整后的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同时对该用地进行规划建设指标调整。
06-A-11号、06-A-16号地块:依据《浦城县食品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原地块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0701)。调整后的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同时对该用地进行规划建设指标调整。
06-B-01号地块:依据《浦城县食品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原地块用地性质为排水用地(1302)。调整后的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同时对该用地进行规划建设指标调整。
公示时间:自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12日。公示期限内,市民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书面意见反馈至浦城县自然资源局。
通讯地址:浦 (略) 256号邮编:*
联系人:浦城县自然资源局规划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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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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