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电子信息及泛半导体产业园东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如皋电子信息及泛半导体产业园东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规划概述
规划名称:如皋电子信息及泛半导体产业园(东区)开发建设规划(2024-2035)。
规划范围:北至334省道( (略) )、东至茅雉河、西至盐通高铁线、南至皋南河,规划面积为2977亩(1.98km2)。
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24-2035年。
产业定位:如皋电子信息及泛半导体产业园(东区)规划主导产业为激光智能制造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电子信息及泛半导体产业、合成生物产业。
基础设施规划:
①给水工程规划:规划区用水由长青沙水厂提供,水源为长江,现状如皋水厂作为应急水厂。供水主要由如城增压站、桃园增压站供应。
规 (略) 布置成环状。给水干 (略) 、 (略) 、 (略) 、 (略) 等敷设,管径为*毫米;给 (略) 敷设,管径为*毫米。
②排水工程规划:园区现状生产、生活污水接管至同源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略) 接管至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放至如泰运河。规划实施后,保留现状工业废水接管不变,新增工业废水按苏环办〔2023〕144号、苏污防攻坚指办〔2023〕2号等文件要求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接管至同源污水处理厂或东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排放至如泰运河。同源污水处理厂规划规模为*立方米/日,东部污水处理厂规划规模为*立方米/日,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尾水均排入如泰运河。
园区雨水工程新 (略) 设计重现期采用2-3年一遇,重要地区设计重现期采用5年一遇。依据茅雉河、皋南河、居住河作为排水边界,雨 (略) 敷设,以最短的距离靠重力流排入附近的河流、水体中。
③电力工程规划:规划保留现状220千伏金城变,110千伏如皋变、平明变,能够满足园区电力负荷需求。
④燃气工程规划:规划范围内已开通管道天然气,气源引自现状磨头高中压调压站,自334省道接入规划区,能够满足园区燃气需求。
⑤固废处置规划:本次规划范围内不设置垃圾转运站,生活垃圾经规划范围外垃圾转运站转运,送入如皋生活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理。规划范围内产生的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南通 (略) 等有资质单位处理。
二、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根据《202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本区域为不达标区,不达标因子为O3。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氯化氢、硫酸雾、*苯、二*苯、氨、硫化氢的监测值均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非*烷总烃监测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非*烷总烃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2)地表水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各如泰运河监测断面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II类标准,居住河、皋南河、茅雉河监测断面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V类标准。
(3)地下水
根据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对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的各分类标准,监测期间,园区所在区域地下水中除部分点位耗氧量、总大肠菌群达到IV类标准外,其余各监测点位所测各项指标监测值均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III类及以上标准要求。
(4)声环境
根据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的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5)土壤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所有监测点位各项指标监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32/T4712-2024)和《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相应筛选值。
(6)底泥
根据底泥环境现状监测结果,所测各项监测项目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对应土壤污染筛选值要求。
三、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1)大气环境
规划实施后园区主要大气污染物SO2、NOX、PM10、PM2.5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二类区环境质量标准;特征污染物VOCs、氯化氢、硫酸雾、*苯、二*苯、硫化氢叠加后的短期浓度均符合相关环境质量标准,总体来说区域环境影响可接受。
(2)地表水环境
从水量、水质角度分析,规划区产生的污废水具备接管可行性。通过外排水环境影响分析可知,规划区域新增废水正常排放的条件下,不会改变同源污水厂和东部污水厂排口所在如泰运河的环境功能。因此,规划区域发展过程中废水正常排放时,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
根据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园区规划末期声环境质量可满足功能区要求,在做好建筑施工噪声管理、企业合理布局绿化防护、加强交通噪声防治和管理等措施后,园区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均能达到相应声功能区标准。
(4)地下水环境
正常情况下,在采取分区域防渗后,入区企业生产及生活污水不会对区内地下水水质造成影响。通过典型情景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在非正常工况下污水站发生污废水泄漏后一般可以控制在入区企业范围内,影响可接受。
(5)土壤环境
园区在正常情况下对土壤环境影响可接受。
(6)生态环境
园区通过合理地规划与建设能在很大程度上减轻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基本保证人居生态环境质量不降低。
(7)环境风险评价
园区主要风险事故的类型是有毒物质泄漏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故障等,园区在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环境风险可控。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如皋电子信息及泛半导体产业园(东区)开发建设规划(2024-2035年)与上层位区域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保相关规划、政策及方案基本相协调,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完善,能够满足园区发展需求,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有限,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等前提下,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如皋电子信息及泛半导体产业园(东区)依据本轮规划发展具备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规划的实施将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为使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此公告征询可能受到如皋电子信息及泛半导体产业园(东区)发展影响的区内及周边地区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对《如皋电子信息及泛半导体产业园(东区)开发建设规划(2024-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2)认为规划实施所在地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公众认为集中区功能定位、布局是否合理等(如不合理,请注明原因);
(4)规划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希望以何种方式减缓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提出意见的公众请留姓名、详细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七、规划实施单位和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江苏省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江苏省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人:沙主任
联系电话:0513-*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开发区星湖大道1101号星湖101广场8号楼6层
联系人:姚工
联系电话:0513-*
电子邮箱:*@*juae.cn
八、公示时间
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网盘链接)附件1 如皋电子信息及泛半导体产业园(东区)开发建设规划(2024-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docx
一、规划概述
规划名称:如皋电子信息及泛半导体产业园(东区)开发建设规划(2024-2035)。
规划范围:北至334省道( (略) )、东至茅雉河、西至盐通高铁线、南至皋南河,规划面积为2977亩(1.98km2)。
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24-2035年。
产业定位:如皋电子信息及泛半导体产业园(东区)规划主导产业为激光智能制造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电子信息及泛半导体产业、合成生物产业。
基础设施规划:
①给水工程规划:规划区用水由长青沙水厂提供,水源为长江,现状如皋水厂作为应急水厂。供水主要由如城增压站、桃园增压站供应。
规 (略) 布置成环状。给水干 (略) 、 (略) 、 (略) 、 (略) 等敷设,管径为*毫米;给 (略) 敷设,管径为*毫米。
②排水工程规划:园区现状生产、生活污水接管至同源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略) 接管至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放至如泰运河。规划实施后,保留现状工业废水接管不变,新增工业废水按苏环办〔2023〕144号、苏污防攻坚指办〔2023〕2号等文件要求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接管至同源污水处理厂或东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排放至如泰运河。同源污水处理厂规划规模为*立方米/日,东部污水处理厂规划规模为*立方米/日,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尾水均排入如泰运河。
园区雨水工程新 (略) 设计重现期采用2-3年一遇,重要地区设计重现期采用5年一遇。依据茅雉河、皋南河、居住河作为排水边界,雨 (略) 敷设,以最短的距离靠重力流排入附近的河流、水体中。
③电力工程规划:规划保留现状220千伏金城变,110千伏如皋变、平明变,能够满足园区电力负荷需求。
④燃气工程规划:规划范围内已开通管道天然气,气源引自现状磨头高中压调压站,自334省道接入规划区,能够满足园区燃气需求。
⑤固废处置规划:本次规划范围内不设置垃圾转运站,生活垃圾经规划范围外垃圾转运站转运,送入如皋生活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理。规划范围内产生的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南通 (略) 等有资质单位处理。
二、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根据《202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本区域为不达标区,不达标因子为O3。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氯化氢、硫酸雾、*苯、二*苯、氨、硫化氢的监测值均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非*烷总烃监测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非*烷总烃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2)地表水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各如泰运河监测断面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II类标准,居住河、皋南河、茅雉河监测断面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V类标准。
(3)地下水
根据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对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的各分类标准,监测期间,园区所在区域地下水中除部分点位耗氧量、总大肠菌群达到IV类标准外,其余各监测点位所测各项指标监测值均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III类及以上标准要求。
(4)声环境
根据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的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5)土壤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所有监测点位各项指标监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32/T4712-2024)和《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相应筛选值。
(6)底泥
根据底泥环境现状监测结果,所测各项监测项目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对应土壤污染筛选值要求。
三、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1)大气环境
规划实施后园区主要大气污染物SO2、NOX、PM10、PM2.5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二类区环境质量标准;特征污染物VOCs、氯化氢、硫酸雾、*苯、二*苯、硫化氢叠加后的短期浓度均符合相关环境质量标准,总体来说区域环境影响可接受。
(2)地表水环境
从水量、水质角度分析,规划区产生的污废水具备接管可行性。通过外排水环境影响分析可知,规划区域新增废水正常排放的条件下,不会改变同源污水厂和东部污水厂排口所在如泰运河的环境功能。因此,规划区域发展过程中废水正常排放时,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
根据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园区规划末期声环境质量可满足功能区要求,在做好建筑施工噪声管理、企业合理布局绿化防护、加强交通噪声防治和管理等措施后,园区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均能达到相应声功能区标准。
(4)地下水环境
正常情况下,在采取分区域防渗后,入区企业生产及生活污水不会对区内地下水水质造成影响。通过典型情景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在非正常工况下污水站发生污废水泄漏后一般可以控制在入区企业范围内,影响可接受。
(5)土壤环境
园区在正常情况下对土壤环境影响可接受。
(6)生态环境
园区通过合理地规划与建设能在很大程度上减轻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基本保证人居生态环境质量不降低。
(7)环境风险评价
园区主要风险事故的类型是有毒物质泄漏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故障等,园区在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环境风险可控。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如皋电子信息及泛半导体产业园(东区)开发建设规划(2024-2035年)与上层位区域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保相关规划、政策及方案基本相协调,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完善,能够满足园区发展需求,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有限,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等前提下,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如皋电子信息及泛半导体产业园(东区)依据本轮规划发展具备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规划的实施将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为使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此公告征询可能受到如皋电子信息及泛半导体产业园(东区)发展影响的区内及周边地区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对《如皋电子信息及泛半导体产业园(东区)开发建设规划(2024-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2)认为规划实施所在地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公众认为集中区功能定位、布局是否合理等(如不合理,请注明原因);
(4)规划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希望以何种方式减缓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提出意见的公众请留姓名、详细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七、规划实施单位和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江苏省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江苏省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人:沙主任
联系电话:0513-*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开发区星湖大道1101号星湖101广场8号楼6层
联系人:姚工
联系电话:0513-*
电子邮箱:*@*juae.cn
八、公示时间
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网盘链接)附件1 如皋电子信息及泛半导体产业园(东区)开发建设规划(2024-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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