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铭中医医院项目拟审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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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铭中医医院项目拟审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朝阳区南 (略) 1号楼2层1-1-(2)
公示时间:2024-08-30
受理时间:2024-08-19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本项目煎药机煎药过程处于密闭状态,煎药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对煎药异味集中收集,煎药异味由集气管道引至裙楼楼顶“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污水处理设施封闭运行,定期杀菌消毒、喷洒除臭剂。废水:项目产生医疗污水和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再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略) (略) ,最终排入北京北 (略) 北小河再生水厂进一步处理。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污水泵、牙科电动空压机、负压机、中央空调机组、煎药废气处理装置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室内墙体隔声,设置基础减振,废气处理风机安装隔声罩,管道采用软管连接等治理措施。固体废物:(1)危险废物:①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分类收集,消毒后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分区暂存(不超过2天),定期委托具有医疗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②污泥定期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抽运、安全处置;③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废*醇、次氯酸钠消毒片和消毒泡腾片内包装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2)一般固体废物:①中药药渣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②无害的医药外包装物定期交物资回收部门处理;③处理煎药废气产生的废活性炭由设备供应商定期负责更换;④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设备供应商定期负责更换。(3)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日产日清。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在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联系人:孟令瀚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国环首衡(北京) (略)
审批部门: (略) 朝阳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朝阳 (略) 5号朝阳区生态环境局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知铭(北京) (略)

建设地点: (略) 朝阳区南 (略) 1号楼2层1-1-(2)
公示时间:2024-08-30
受理时间:2024-08-19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本项目煎药机煎药过程处于密闭状态,煎药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对煎药异味集中收集,煎药异味由集气管道引至裙楼楼顶“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污水处理设施封闭运行,定期杀菌消毒、喷洒除臭剂。废水:项目产生医疗污水和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再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略) (略) ,最终排入北京北 (略) 北小河再生水厂进一步处理。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污水泵、牙科电动空压机、负压机、中央空调机组、煎药废气处理装置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室内墙体隔声,设置基础减振,废气处理风机安装隔声罩,管道采用软管连接等治理措施。固体废物:(1)危险废物:①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分类收集,消毒后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分区暂存(不超过2天),定期委托具有医疗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②污泥定期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抽运、安全处置;③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废*醇、次氯酸钠消毒片和消毒泡腾片内包装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2)一般固体废物:①中药药渣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②无害的医药外包装物定期交物资回收部门处理;③处理煎药废气产生的废活性炭由设备供应商定期负责更换;④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设备供应商定期负责更换。(3)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日产日清。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在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联系人:孟令瀚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国环首衡(北京) (略)
审批部门: (略) 朝阳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朝阳 (略) 5号朝阳区生态环境局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知铭(北京)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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