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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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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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青海孟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你局《关于上报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循孟管〔2024〕82号)收悉,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项目

二、项目主管单位

循化县人民政府

三、项目监管单位

循化县财政局

四、项目实施单位

青海孟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五、项目建设地点

青海孟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六、项目建设性质

新建

七、项目建设期限

2024年1月—12月

八、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元,全部为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九、项目建设内容

宣传培训费4.*元、购置办公器材0.*元、监测设备0.*元。

十、相关要求

1.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内容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确需变更的,须报县政府审批。

2.切实履行项目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项目实施基本程序,规范组织实施;项目监管单位要全过程跟踪监管督导,确保项目实施程序完整、合法合规。

3.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和要求,专款专用,杜绝项目资金截留、挤占、挪用,并协同相关部门做好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发挥效益。

此复。

2024年8月19日

青海孟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你局《关于上报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循孟管〔2024〕82号)收悉,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项目

二、项目主管单位

循化县人民政府

三、项目监管单位

循化县财政局

四、项目实施单位

青海孟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五、项目建设地点

青海孟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六、项目建设性质

新建

七、项目建设期限

2024年1月—12月

八、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元,全部为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九、项目建设内容

宣传培训费4.*元、购置办公器材0.*元、监测设备0.*元。

十、相关要求

1.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内容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确需变更的,须报县政府审批。

2.切实履行项目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项目实施基本程序,规范组织实施;项目监管单位要全过程跟踪监管督导,确保项目实施程序完整、合法合规。

3.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和要求,专款专用,杜绝项目资金截留、挤占、挪用,并协同相关部门做好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发挥效益。

此复。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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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青海孟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你局《关于上报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循孟管〔2024〕82号)收悉,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项目

二、项目主管单位

循化县人民政府

三、项目监管单位

循化县财政局

四、项目实施单位

青海孟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五、项目建设地点

青海孟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六、项目建设性质

新建

七、项目建设期限

2024年1月—12月

八、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元,全部为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九、项目建设内容

宣传培训费4.*元、购置办公器材0.*元、监测设备0.*元。

十、相关要求

1.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内容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确需变更的,须报县政府审批。

2.切实履行项目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项目实施基本程序,规范组织实施;项目监管单位要全过程跟踪监管督导,确保项目实施程序完整、合法合规。

3.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和要求,专款专用,杜绝项目资金截留、挤占、挪用,并协同相关部门做好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发挥效益。

此复。

2024年8月19日

青海孟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你局《关于上报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循孟管〔2024〕82号)收悉,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项目

二、项目主管单位

循化县人民政府

三、项目监管单位

循化县财政局

四、项目实施单位

青海孟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五、项目建设地点

青海孟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六、项目建设性质

新建

七、项目建设期限

2024年1月—12月

八、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元,全部为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九、项目建设内容

宣传培训费4.*元、购置办公器材0.*元、监测设备0.*元。

十、相关要求

1.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内容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确需变更的,须报县政府审批。

2.切实履行项目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项目实施基本程序,规范组织实施;项目监管单位要全过程跟踪监管督导,确保项目实施程序完整、合法合规。

3.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和要求,专款专用,杜绝项目资金截留、挤占、挪用,并协同相关部门做好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发挥效益。

此复。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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