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3日拟作出核技术应用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审批意见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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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3日拟作出核技术应用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审批意见公开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1

迁建项目(辐射专项)

(略)

(略) 天宁区雕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京 (略)

(略) 发展要求,服务患者,医 (略) 区计免楼(2号楼)3楼同位素室项目搬迁 (略) 以南、 (略) 以 (略) 区(凤凰世纪广场3号楼)1楼新建核医学科内。原有治疗场所许可的核素131I的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2.22×108Bq,年用量为4.44×1010Bq,迁建后核素131I的日等效最大操作量、年用量不变,为*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略) 内(凤凰世纪广场3号楼)1楼2间DR室新增2台DR(型号未定,最大管电压150kV,最大管电流1000mA)、1间CT室新增1台CT(型号未定,最大管电压140kV,最大管电流1000mA);2楼1间口腔CBCT室新增1台口腔CBCT(型号未定,最大管电压120kV,最大管电流30mA)、1间牙片机室新增1台牙片机(型号未定,最大管电压80kV,最大管电流10mA);3楼1间DR室新增1台DR(型号未定,最大管电压150kV,最大管电流1000mA)。 (略) 区3号楼1楼1台DR、1台全景机、1台牙片机报废,医院需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报废手续。

主要环境影响:

X射线、γ射线等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执行辐射防护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等相关规定。

(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功能区域布置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非密封放射性同位素转让须及时到生态环境部门办理审批与备案手续。

(三)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本项目确定的辐射工作人员职业照射剂量约束值取5mSv/a;公众成员剂量约束值取0.1mSv/a。

(四)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辐射安全防护与环保管理机构或指定一名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负责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五)定期检查辐射工作场所工作指示灯、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确保正常工作。

(六)配备环境辐射剂量检测仪,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进行巡测。每年请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周边辐射环境监测1~2次。

(七)做好放射性废水衰变池和专用管道的防腐、防渗、耐酸碱腐蚀,放射性废水排放满足《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 1188-2021)中相关规定。

(八)放射性固体废物按半衰期分批分类暂存,达到贮存期且经监测满足清洁解控标准后,按危险废物分类管理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

通讯地址: (略) (略) 17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核管局,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1

迁建项目(辐射专项)

(略)

(略) 天宁区雕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京 (略)

(略) 发展要求,服务患者,医 (略) 区计免楼(2号楼)3楼同位素室项目搬迁 (略) 以南、 (略) 以 (略) 区(凤凰世纪广场3号楼)1楼新建核医学科内。原有治疗场所许可的核素131I的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2.22×108Bq,年用量为4.44×1010Bq,迁建后核素131I的日等效最大操作量、年用量不变,为*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略) 内(凤凰世纪广场3号楼)1楼2间DR室新增2台DR(型号未定,最大管电压150kV,最大管电流1000mA)、1间CT室新增1台CT(型号未定,最大管电压140kV,最大管电流1000mA);2楼1间口腔CBCT室新增1台口腔CBCT(型号未定,最大管电压120kV,最大管电流30mA)、1间牙片机室新增1台牙片机(型号未定,最大管电压80kV,最大管电流10mA);3楼1间DR室新增1台DR(型号未定,最大管电压150kV,最大管电流1000mA)。 (略) 区3号楼1楼1台DR、1台全景机、1台牙片机报废,医院需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报废手续。

主要环境影响:

X射线、γ射线等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执行辐射防护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等相关规定。

(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功能区域布置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非密封放射性同位素转让须及时到生态环境部门办理审批与备案手续。

(三)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本项目确定的辐射工作人员职业照射剂量约束值取5mSv/a;公众成员剂量约束值取0.1mSv/a。

(四)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辐射安全防护与环保管理机构或指定一名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负责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五)定期检查辐射工作场所工作指示灯、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确保正常工作。

(六)配备环境辐射剂量检测仪,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进行巡测。每年请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周边辐射环境监测1~2次。

(七)做好放射性废水衰变池和专用管道的防腐、防渗、耐酸碱腐蚀,放射性废水排放满足《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 1188-2021)中相关规定。

(八)放射性固体废物按半衰期分批分类暂存,达到贮存期且经监测满足清洁解控标准后,按危险废物分类管理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

通讯地址: (略) (略) 17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核管局,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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