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8月26日拟作出的古蔺煤田盐井河流域生态治理提升工程矿山生态修复、柏杨坝楼层陶坛库区项目二期等两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8月26日拟作出的古蔺煤田盐井河流域生态治理提升工程矿山生态修复、柏杨坝楼层陶坛库区项目二期等两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26日我局拟对古蔺煤田盐井河流域生态治理提升工程(矿山生态修复)、柏杨坝楼层陶坛库区项目(二期)等两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6日-2024年8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承办单位: (略) 古蔺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杨胜
联系电话:0830-*
通讯地址:古蔺县行政审批局综合类综合窗口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古蔺煤田盐井河流域生态治理提升工程(矿山生态修复) | (略) 古蔺县 | 古蔺县国有 (略) | 四川尚阳 (略) | 削坡平整5603m2,客土回填5600m3,土壤改良5600m3,植被重建面积9400m2,修建排水沟1617.9m, (略) 242.68m | 施工期: 废气:工程施工期大气污染物的来源,主要是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废气和汽车尾气。治理措施:容易产生粉尘的物料在临时存放时必须采取防风遮盖措施;注意洒水降尘;施工地需定期进行湿法清理;临时施工便道需定期进行打扫和洒水; (略) ;施工区域要设置围栏,以减小扬尘对附近敏感点的影响。 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员工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其中施工废水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等。治理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项目租用民房既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不直接外排。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或施工用水。 噪声:项目施工噪声源主要是施工机械产生的设备噪声。治理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降低设备声级、降低人为噪音。 固废: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治理措施:建筑垃圾除部分用于回收,剩余部分应及时清运到政府指定的地点处理。施工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 营运期:项目属于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属于以生态影响为主的建设项目,营运期无“三废”污染物产生。 | ||
2 | 柏杨坝楼层陶坛库区项目(二期) | (略) 古蔺县 | 四川 (略) | 四川尚阳 (略) | 项目二期实际用地面积为*.07m2。新建楼层陶坛酒库39栋,半敞开式酒库2个(中转库)、综合用房3个、消防及生活水池、泵房、停车场等附属设施;配套各酒库换气设备、抽酒设备、消防设备等。本项目最大储酒量16.*m3。 | 施工期: 废气:工程施工期大气污染物的来源,主要是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废气和汽车尾气。治理措施:容易产生粉尘的物料在临时存放时必须采取防风遮盖措施;注意洒水降尘;施工地需定期进行湿法清理;临时施工便道需定期进行打扫和洒水; (略) ;施工区域要设置围栏,以减小扬尘对附近敏感点的影响。 废水: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生活废水由临时厕所预处理后,可转运二郎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噪声:项目施工噪声源主要是施工机械产生的设备噪声。治理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降低设备声级、降低人为噪音。 固废: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治理措施:建筑垃圾除部分用于回收,剩余部分应及时清运到政府指定的地点处理。施工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 营运期: 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白酒装卸、存储呼吸废气。治理措施:储罐罐体应保持完好,不应有孔洞、缝隙。储罐附件开口(孔),除采样、计量、例行检查、维护和其他正常活动外,应密闭。企业应定期检查呼吸阀的定压是否符合设定要求。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若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记录并在60天内修复或排空储罐停止使用。如延迟修复或排空储罐,应将相关方案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基酒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储罐清洗废液。治理措施:罐体清洗废水进入活性炭回收池,回收池采用三级沉淀方式进行固液分离,转运至二郎污水处理站处理;回收池底部活性炭等杂质经收集脱水后转运至两河口热电车间掺烧。 噪声: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输送泵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及车辆交通噪声。治理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平面布置,合理布置噪声设备,采取吸声、消声、隔声、减震等措施减小噪声源强,加强设备的巡检和维护,保持设备运行状态良好,强化车辆管理,确保场界噪声达标。 固废:运营期间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陶坛及活性炭水池产生废活性炭等。治理措施:破损陶坛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活性炭回收池依托一期拟建三级沉淀方式进行固液分离,废液由槽车转运至二郎污水处理站处理,底部活性炭等杂质经收集后脱水后转运至两河口热电车间掺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26日我局拟对古蔺煤田盐井河流域生态治理提升工程(矿山生态修复)、柏杨坝楼层陶坛库区项目(二期)等两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6日-2024年8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承办单位: (略) 古蔺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杨胜
联系电话:0830-*
通讯地址:古蔺县行政审批局综合类综合窗口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古蔺煤田盐井河流域生态治理提升工程(矿山生态修复) | (略) 古蔺县 | 古蔺县国有 (略) | 四川尚阳 (略) | 削坡平整5603m2,客土回填5600m3,土壤改良5600m3,植被重建面积9400m2,修建排水沟1617.9m, (略) 242.68m | 施工期: 废气:工程施工期大气污染物的来源,主要是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废气和汽车尾气。治理措施:容易产生粉尘的物料在临时存放时必须采取防风遮盖措施;注意洒水降尘;施工地需定期进行湿法清理;临时施工便道需定期进行打扫和洒水; (略) ;施工区域要设置围栏,以减小扬尘对附近敏感点的影响。 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员工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其中施工废水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等。治理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项目租用民房既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不直接外排。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或施工用水。 噪声:项目施工噪声源主要是施工机械产生的设备噪声。治理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降低设备声级、降低人为噪音。 固废: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治理措施:建筑垃圾除部分用于回收,剩余部分应及时清运到政府指定的地点处理。施工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 营运期:项目属于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属于以生态影响为主的建设项目,营运期无“三废”污染物产生。 | ||
2 | 柏杨坝楼层陶坛库区项目(二期) | (略) 古蔺县 | 四川 (略) | 四川尚阳 (略) | 项目二期实际用地面积为*.07m2。新建楼层陶坛酒库39栋,半敞开式酒库2个(中转库)、综合用房3个、消防及生活水池、泵房、停车场等附属设施;配套各酒库换气设备、抽酒设备、消防设备等。本项目最大储酒量16.*m3。 | 施工期: 废气:工程施工期大气污染物的来源,主要是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废气和汽车尾气。治理措施:容易产生粉尘的物料在临时存放时必须采取防风遮盖措施;注意洒水降尘;施工地需定期进行湿法清理;临时施工便道需定期进行打扫和洒水; (略) ;施工区域要设置围栏,以减小扬尘对附近敏感点的影响。 废水: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生活废水由临时厕所预处理后,可转运二郎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噪声:项目施工噪声源主要是施工机械产生的设备噪声。治理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降低设备声级、降低人为噪音。 固废: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治理措施:建筑垃圾除部分用于回收,剩余部分应及时清运到政府指定的地点处理。施工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 营运期: 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白酒装卸、存储呼吸废气。治理措施:储罐罐体应保持完好,不应有孔洞、缝隙。储罐附件开口(孔),除采样、计量、例行检查、维护和其他正常活动外,应密闭。企业应定期检查呼吸阀的定压是否符合设定要求。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若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记录并在60天内修复或排空储罐停止使用。如延迟修复或排空储罐,应将相关方案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基酒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储罐清洗废液。治理措施:罐体清洗废水进入活性炭回收池,回收池采用三级沉淀方式进行固液分离,转运至二郎污水处理站处理;回收池底部活性炭等杂质经收集脱水后转运至两河口热电车间掺烧。 噪声: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输送泵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及车辆交通噪声。治理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平面布置,合理布置噪声设备,采取吸声、消声、隔声、减震等措施减小噪声源强,加强设备的巡检和维护,保持设备运行状态良好,强化车辆管理,确保场界噪声达标。 固废:运营期间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陶坛及活性炭水池产生废活性炭等。治理措施:破损陶坛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活性炭回收池依托一期拟建三级沉淀方式进行固液分离,废液由槽车转运至二郎污水处理站处理,底部活性炭等杂质经收集后脱水后转运至两河口热电车间掺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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