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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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溪市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文件要求, (略) 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更新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陈文强 (略) (略) 长

联系电话:0774-*

职责: (略) 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刘永德 (略) 水利局局长

联系电话:0774-*

职责:作为行业管理部门,要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的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规模以上集中供水工程)

职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好管理人员,做好日常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等工作。

四、 (略) 农村饮水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

监督电话:0774-*

电子邮箱:*@*63.com

五、 (略) 集中式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责任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1)

附件1: (略) 集中式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责任公示(2024年)-千人以上工程133个.xlsx

20 (略) 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表(280个).xlsx


(略) 水利局

2024年8月14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文件要求, (略) 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更新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陈文强 (略) (略) 长

联系电话:0774-*

职责: (略) 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刘永德 (略) 水利局局长

联系电话:0774-*

职责:作为行业管理部门,要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的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规模以上集中供水工程)

职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好管理人员,做好日常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等工作。

四、 (略) 农村饮水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

监督电话:0774-*

电子邮箱:*@*63.com

五、 (略) 集中式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责任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1)

附件1: (略) 集中式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责任公示(2024年)-千人以上工程133个.xlsx

20 (略) 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表(280个).xlsx


(略) 水利局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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