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彭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8月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成都市彭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8月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略) 彭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8月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公众反馈意见时间(5个工作日):2024年8月2日-2024年8月8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略) (略) 桂花陶粒用粘土、陶粒用页岩项目 | (略) (略) 桂花镇 | (略) | 四川鑫 (略) | 一、项目位于 (略) (略) 桂花镇,备案号为:【2403-*-04-01-*】FGQB-0095 号,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总投资1260.*元,其中环保投资206.*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项目为新建矿山,开采方式拟采用自上而下、水平分层的露天开采,开采顺序为南采区至北采区,不进行矿石加工,不设矿石产品堆场。采矿区面积0.2322km2,开采标高为+683m~+640m,开采矿种为陶粒用页岩矿、陶粒用粘土矿。矿山生产台阶高度为6m,终了台阶高度为12m,建成后年开采规模为*吨,服务年限为15.8年。并修建 (略) 和配套公辅设施。 | 三、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做好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工作。此外项目运营过程中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安全生产运行。 (一)高度重视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废渣、噪声、扬尘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略) 移动机械和运输车辆管理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状况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要求。 (二)严格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进入预处理池(容积约10m3)处理后用于周边农林施肥,不外排;矿区内的初期雨水及临时表土堆场淋溶水经收集沟收集至各区域设置的二级沉淀池(南矿区2座二级沉淀池,容积均为300m3;北采区设置1座二级沉淀池,容积为700m3)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矿区降尘用水,多余雨水导排出矿区;矿区车辆轮胎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容积30m3)后回用于洗车。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须采取湿法作业,矿区内设置洒水车和雾炮机用于采剥、装卸、运输粉尘治理;对临时表土堆场采用人工洒水降尘,定期压实并 (略) 覆盖;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及限速措施,车辆进出厂须进行冲洗;定时对厂区、道路进行清扫、洒水。厂界无组织粉尘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四)强化噪声污染防治,落实各项噪声治理措施,确保噪声达标。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处置的环境管理要求;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统一收集至当地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严禁就地填埋。运营期开采表土堆存于临时表土堆场,用于后期土地复垦;初期雨水、淋溶水沉淀池沉渣收集后直接转运至表土堆场进行堆存,一并用于绿化覆土。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要求实施分区防渗,确保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不受污染。 (七)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与生态保护措施。加强对生态的管理工作,提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环境意识;按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八)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按照相关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并按相关规定报送有关部门备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九)开采严格按照“边开采,边复垦”的原则进行;剥离复垦表土暂存临时表土堆场,后期用于矿区土地复垦,定期压实,撒播草籽等,修建拦渣坝,避免因雨水冲刷等造成水土流失;施工范围不得超过矿区用地红线,减少植被破坏,加强宣传教育,杜绝捕杀、袭击动物等行为;闭矿期拆除临时构筑物、平整绿化,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对植被损毁区域进行复垦。 (十)严格落实闭矿期环境保护措施。矿山服务期满后,应严格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及土地复垦方案内容对矿区进行全面生态恢复,强化生态恢复过程中的管理和维护措施,恢复其土地原有功能;植被恢复应选择当地适生物种,确保生物安全。 | 项目于2024年7月2 (略) 人民 (略) 站进行了受理公示,未收到反馈意见 |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28-*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彭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8月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公众反馈意见时间(5个工作日):2024年8月2日-2024年8月8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略) (略) 桂花陶粒用粘土、陶粒用页岩项目 | (略) (略) 桂花镇 | (略) | 四川鑫 (略) | 一、项目位于 (略) (略) 桂花镇,备案号为:【2403-*-04-01-*】FGQB-0095 号,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总投资1260.*元,其中环保投资206.*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项目为新建矿山,开采方式拟采用自上而下、水平分层的露天开采,开采顺序为南采区至北采区,不进行矿石加工,不设矿石产品堆场。采矿区面积0.2322km2,开采标高为+683m~+640m,开采矿种为陶粒用页岩矿、陶粒用粘土矿。矿山生产台阶高度为6m,终了台阶高度为12m,建成后年开采规模为*吨,服务年限为15.8年。并修建 (略) 和配套公辅设施。 | 三、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做好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工作。此外项目运营过程中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安全生产运行。 (一)高度重视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废渣、噪声、扬尘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略) 移动机械和运输车辆管理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状况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要求。 (二)严格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进入预处理池(容积约10m3)处理后用于周边农林施肥,不外排;矿区内的初期雨水及临时表土堆场淋溶水经收集沟收集至各区域设置的二级沉淀池(南矿区2座二级沉淀池,容积均为300m3;北采区设置1座二级沉淀池,容积为700m3)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矿区降尘用水,多余雨水导排出矿区;矿区车辆轮胎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容积30m3)后回用于洗车。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须采取湿法作业,矿区内设置洒水车和雾炮机用于采剥、装卸、运输粉尘治理;对临时表土堆场采用人工洒水降尘,定期压实并 (略) 覆盖;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及限速措施,车辆进出厂须进行冲洗;定时对厂区、道路进行清扫、洒水。厂界无组织粉尘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四)强化噪声污染防治,落实各项噪声治理措施,确保噪声达标。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处置的环境管理要求;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统一收集至当地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严禁就地填埋。运营期开采表土堆存于临时表土堆场,用于后期土地复垦;初期雨水、淋溶水沉淀池沉渣收集后直接转运至表土堆场进行堆存,一并用于绿化覆土。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要求实施分区防渗,确保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不受污染。 (七)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与生态保护措施。加强对生态的管理工作,提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环境意识;按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八)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按照相关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并按相关规定报送有关部门备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九)开采严格按照“边开采,边复垦”的原则进行;剥离复垦表土暂存临时表土堆场,后期用于矿区土地复垦,定期压实,撒播草籽等,修建拦渣坝,避免因雨水冲刷等造成水土流失;施工范围不得超过矿区用地红线,减少植被破坏,加强宣传教育,杜绝捕杀、袭击动物等行为;闭矿期拆除临时构筑物、平整绿化,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对植被损毁区域进行复垦。 (十)严格落实闭矿期环境保护措施。矿山服务期满后,应严格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及土地复垦方案内容对矿区进行全面生态恢复,强化生态恢复过程中的管理和维护措施,恢复其土地原有功能;植被恢复应选择当地适生物种,确保生物安全。 | 项目于2024年7月2 (略) 人民 (略) 站进行了受理公示,未收到反馈意见 |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28-*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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