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2024年第二批采矿权评估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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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2024年第二批采矿权评估项目的公告

金自然资源矿评告[2024]2-1号

根据《甘肃省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有关法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略) 自然资源局拟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矿业权项目的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项目及费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说明

评估费用

(略) 九洞湾石灰石矿(外围)详查

金自然资源矿评[2024]2-1-1号

属采矿权延续项目

*元

(略) 东大山芨岭北白云岩矿详查

金自然资源矿评[2024]2-1-2号

属采矿权新设项目

*元

(略) 宁龙景石灰石矿(外围)详查

金自然资源矿评[2024]2-1-3号

属采矿权新设项目

*元

二、评估机构报名要求

1.报名单位必须是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

2.申报材料齐全(提供内容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3.近两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4.主要评估师有3年以上评估经历且从事过相同或相近矿种矿业权评估(附实际业绩证明材料);

5.参与评估的评估人员组成中至少含地质类、采矿类、经济类专业背景;

6.参与评估的主要评估师应评估过相同或类似矿种(本次评估矿种是石灰石岩、白云岩矿);

7.出具满足报名要求的承诺函(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三、报名所需资料

有意报名的评估机构,以信函、邮递方式提交报名表、承诺书原件以及从事过相关矿种矿权评估的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到达的时间以金昌邮戳为准。

四、时间安排

2024年8月26日-9月2日,项目公布、评估机构报名时间;

2024年9月9日-9月16日,网上公示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评估机构名单,同时公布摇号的具体时间、地点;

评估机构欲派代表(每个机构限额1人)观摩摇号过程的,请随报名材料或电 (略) 自然资源局。

五、其他

1.中选评估机构应在收到中选结果书面通知后的5个工作 (略) 自然资源局签订《委托评估合同》, (略) 自然资源局矿管科负责向中选评估机构提供评估所需相关资料,评估所需其他资料由评估机构收集补充。

2.中选评估机构放弃承担评估项目,必须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书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自然资源局2年内将不再接受其报名参选。被放弃的评估项目由备选评估机构承担。

3.评估报告质量将影响该评估机构再次参加选择的可能。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 (略) 金川 (略) 12号( (略) 自然资源局417室)

邮 编:*

联 系 人:薛燕

电 话:0935-*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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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自然资源矿评告[2024]2-1号

根据《甘肃省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有关法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略) 自然资源局拟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矿业权项目的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项目及费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说明

评估费用

(略) 九洞湾石灰石矿(外围)详查

金自然资源矿评[2024]2-1-1号

属采矿权延续项目

*元

(略) 东大山芨岭北白云岩矿详查

金自然资源矿评[2024]2-1-2号

属采矿权新设项目

*元

(略) 宁龙景石灰石矿(外围)详查

金自然资源矿评[2024]2-1-3号

属采矿权新设项目

*元

二、评估机构报名要求

1.报名单位必须是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

2.申报材料齐全(提供内容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3.近两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4.主要评估师有3年以上评估经历且从事过相同或相近矿种矿业权评估(附实际业绩证明材料);

5.参与评估的评估人员组成中至少含地质类、采矿类、经济类专业背景;

6.参与评估的主要评估师应评估过相同或类似矿种(本次评估矿种是石灰石岩、白云岩矿);

7.出具满足报名要求的承诺函(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三、报名所需资料

有意报名的评估机构,以信函、邮递方式提交报名表、承诺书原件以及从事过相关矿种矿权评估的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到达的时间以金昌邮戳为准。

四、时间安排

2024年8月26日-9月2日,项目公布、评估机构报名时间;

2024年9月9日-9月16日,网上公示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评估机构名单,同时公布摇号的具体时间、地点;

评估机构欲派代表(每个机构限额1人)观摩摇号过程的,请随报名材料或电 (略) 自然资源局。

五、其他

1.中选评估机构应在收到中选结果书面通知后的5个工作 (略) 自然资源局签订《委托评估合同》, (略) 自然资源局矿管科负责向中选评估机构提供评估所需相关资料,评估所需其他资料由评估机构收集补充。

2.中选评估机构放弃承担评估项目,必须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书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自然资源局2年内将不再接受其报名参选。被放弃的评估项目由备选评估机构承担。

3.评估报告质量将影响该评估机构再次参加选择的可能。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 (略) 金川 (略) 12号( (略) 自然资源局417室)

邮 编:*

联 系 人:薛燕

电 话:0935-*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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