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芦淞区建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公示
株洲市芦淞区建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 (略) 芦淞区建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芦淞区建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芦淞区港口街52号 |
建设单位 | (略) 芦淞区建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 (略) 芦淞区港口街52号,占地面积1590m2,总建筑面积4848.2m2。一栋7层综合大楼,住院医疗部设置床位20张;修养所住房部设置床位60张;一栋3层行政楼。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影响 1、水环境: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和医疗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综合医疗废水(含医疗废水、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化粪池,再经自建污水处理站(调节池+沉淀池+消毒池(二氧化氯)) (略) (略) 接入龙泉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入建宁港,汇入湘江。废水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预处理标准(总磷、氨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的B等级标准)。 2、大气环境: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煎药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和、医疗废物暂存间异味、医疗废气、备用发电机尾气、食堂油烟。医院中医科涉及少量中药的煎煮,医院严格控制煎药时间段,并定时对中药煎煮区进行消毒和强制通风,呈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采用封闭式地埋结构并定期喷洒除臭剂,恶臭呈无组织排放;医疗废物暂存间异味,医院封闭房间,加强清洁及消毒;备用发电机尾气,年使用频率较低,时间较短,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采用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经处理后高于屋顶排放。经上述措施后无组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能够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控制标准;食堂油烟能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油烟排放浓度(≤2.0mg/m3)的要求。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社会生活噪声、设备运行噪声和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包括职工及病人生活噪声;设备噪声主要为中央空调运行噪声;交通噪声主要为出入本项目附近的车辆行驶噪声。通过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距离衰减和加强管理等降噪措施后其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很小,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中药渣、一般废包装材料、医疗废物。生活垃圾、中药渣经集中收集后交给环卫部门处理;一般性废包装材料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 (略) 处理;医疗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水处理站污泥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 |
初审: 向芳 复审: 潘志飞 终审: 文峰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 (略) 芦淞区建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芦淞区建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芦淞区港口街52号 |
建设单位 | (略) 芦淞区建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 (略) 芦淞区港口街52号,占地面积1590m2,总建筑面积4848.2m2。一栋7层综合大楼,住院医疗部设置床位20张;修养所住房部设置床位60张;一栋3层行政楼。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影响 1、水环境: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和医疗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综合医疗废水(含医疗废水、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化粪池,再经自建污水处理站(调节池+沉淀池+消毒池(二氧化氯)) (略) (略) 接入龙泉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入建宁港,汇入湘江。废水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预处理标准(总磷、氨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的B等级标准)。 2、大气环境: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煎药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和、医疗废物暂存间异味、医疗废气、备用发电机尾气、食堂油烟。医院中医科涉及少量中药的煎煮,医院严格控制煎药时间段,并定时对中药煎煮区进行消毒和强制通风,呈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采用封闭式地埋结构并定期喷洒除臭剂,恶臭呈无组织排放;医疗废物暂存间异味,医院封闭房间,加强清洁及消毒;备用发电机尾气,年使用频率较低,时间较短,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采用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经处理后高于屋顶排放。经上述措施后无组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能够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控制标准;食堂油烟能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油烟排放浓度(≤2.0mg/m3)的要求。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社会生活噪声、设备运行噪声和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包括职工及病人生活噪声;设备噪声主要为中央空调运行噪声;交通噪声主要为出入本项目附近的车辆行驶噪声。通过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距离衰减和加强管理等降噪措施后其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很小,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中药渣、一般废包装材料、医疗废物。生活垃圾、中药渣经集中收集后交给环卫部门处理;一般性废包装材料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 (略) 处理;医疗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水处理站污泥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 |
初审: 向芳 复审: 潘志飞 终审: 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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