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吉林大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硫酸铵浓缩废液综合利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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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吉林大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硫酸铵浓缩废液综合利用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26日我局拟对吉林 (略) 硫酸铵浓缩废液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6日—2024年8月27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 (略) 龙潭 (略) 10号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吉林 (略) 硫酸铵浓缩废液综合利用项目

(略) 吉林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 (略) 193号

吉林 (略)

吉林 (略)

吉林 (略) (略) 龙 (略) 193号,企业于2015年5月19日取得*吨/年硫酸、*吨/年硫酸铵、*吨/年磷酸项目环评批复文件, (略) 环建字〔2015〕19号,2017年4月28日仅对*吨/年硫酸、*吨/年硫酸铵的生产装置以及配套环保装置进行验收, (略) 环验(2017)33号,*吨/年磷酸项目装置未投产并已拆除,2022年12月26日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编号为*37U001V。本项目对沸腾炉进行技术改造,将现有硫酸铵生产项目三效蒸发工序中产生的硫酸铵浓缩废液处置方式由分离处理工艺改为由硫酸生产装置的沸腾炉进行协同焚烧处置,并将废液中硫元素回用于生产硫酸。

主体工程:硫铁矿制酸生产线焙烧工段中沸腾炉F201新增硫酸铵浓缩废液喷嘴、天然气喷嘴。储运工程:在硫酸装置的焙烧单元新建两个硫酸铵浓缩废液缓冲罐(容积为70m3、12m3)及其配套管线;硫酸铵浓缩废液储存于现有的稀硫酸铵储罐(容积为1700m3);2个5000m3的硫酸储罐利旧,液氨管线利旧,厂内不设液氨暂存设施;硫铁矿库利旧,用于储存硫酸生产装置产生的铁精粉;危险废物暂存间利旧。公用工程:脱盐水站、循环水站利旧。环保工程:沸腾炉F201新增SCNR喷氨系统,新增颗粒物、氮氧化物、CO的在线监测设备,其他环保设施利旧。生产用蒸汽及厂区供热依托硫酸生产区的余热锅炉提供。本项目无新增占地及劳动定员,年生产333天,每天工作24小时,四班三运制作业。本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48.*元。

环评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防治设施和措施简述(主要污染源采用的环保设施(措施)及效率、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放总量、排放去向,采用的主要环境风险防治措施):1、在非正常工况条件下,禁止焚烧硫酸铵浓缩废液。

2、加强建设期环境管理。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是建设沸腾炉配套设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生活污水管线,排入吉化污水处理厂处理;微量焊接烟尘无组织排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使用低噪声施工机械,禁止夜间施工,控制施工期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将项目建设对外界环境影响降至最低。落实施工期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发生环境污染和扰民事件。

3、本项目运营期无新增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及脱盐水站排污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后回用于厂区铁粉增湿、循环水补水及硫酸干吸,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生活污水管线,排入吉化污水处理厂处理,入网生活污水满足吉化污水处理厂协商标准以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A级标准;厂区现有污水站出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2024)中表1标准。

4、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天然气、废液焚烧产生的焚烧烟气。焚烧炉在炉内采用“3T+E”的燃烧控制技术控制一氧化碳排放浓度、设置SNCR喷氨进行脱硝,产生的焚烧烟气经旋风除尘+电除尘+湿法净化去除颗粒物及金属化合物后,进入电除雾器去除硫酸雾,然后经干燥塔干燥后,进入硫酸装置对二氧化硫进行两次转化及吸收(二氧化硫经转化吸收后形成硫酸储存于硫酸储罐中),最后经尾气氨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由现有80m高排气筒排放。沸腾炉焚烧产生的高温烟气在脱硝后进入余热锅炉,在余热锅炉中产生350℃的过热蒸汽,其中一部分用于空气预热器助燃,其余蒸汽并入企 (略) 。本项目采用固定顶罐储存,密闭管道输送,严格控制硫酸储罐微量硫酸雾的无组织排放、焚烧装置区未被转化吸收的微量的SO2无组织排放、硫酸铵浓缩废液储存罐区微量的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加强管理,确保二氧化硫、硫酸雾的排放浓度满足《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的排放限值,氮氧化物、颗粒物、金属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铜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排放浓度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表3排放限值;厂界污染物二氧化硫、硫酸雾排放满足《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8相关标准;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相关标准;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标准值。

新增颗粒物、氮氧化物、CO的在线监测设备。

5、优先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

6、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除尘过程中产生的少量金属化合物进入铁精粉作为副产品外售处理;尾气处理工序产生的稀硫酸铵废液通过管线直接送至厂区内的硫酸铵生产装置区(设置硫酸铵储罐),

作为原料回用于硫酸铵生产。本项目不新增生活垃圾及废催化剂。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7、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2013)》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要求,厂区进行分区防渗,按照不同的防渗要求做好防渗工作。地上管道、储罐区采取重点防渗,硫酸生产装置区采取一般防渗。硫酸罐区设高1.6m高围堰,硫酸铵浓缩废液罐区设高1.2m高围堰,围堰、管道均作防渗、防腐处理。制定地下水和土壤跟踪监测计划,制定完善的监测制度和监控体系,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及土壤监测点位。落实地下水和土壤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8、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重新修订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应急预案,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

三级防控:一级防控为硫酸铵浓缩废液储罐围堤及硫酸罐区围堰;二级防控为雨排水总口设置截断/转换阀门及连通事故池的管线;三级防控依托厂区内现有5000m3事故池。

硫酸铵浓缩废液储罐已设液位计和高液位报警器,硫铵车间反应罐区域设置氨的有毒气体报警器、硫酸装置设置测二氧化硫的有毒气体报警器,液氨输送管线区域设置集散控制系统。

企业在试生产前须开展环境风险防范演练,在项目运行后应开展经常性环境风险防范演练,加强对企业员工环境风险意识教育和应急事故处理能力的培训。企业与吉林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 (略) 政府应急体系有效衔接,实现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预案联动。

9、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监测计划。

(略) 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26日我局拟对吉林 (略) 硫酸铵浓缩废液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6日—2024年8月27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 (略) 龙潭 (略) 10号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吉林 (略) 硫酸铵浓缩废液综合利用项目

(略) 吉林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 (略) 193号

吉林 (略)

吉林 (略)

吉林 (略) (略) 龙 (略) 193号,企业于2015年5月19日取得*吨/年硫酸、*吨/年硫酸铵、*吨/年磷酸项目环评批复文件, (略) 环建字〔2015〕19号,2017年4月28日仅对*吨/年硫酸、*吨/年硫酸铵的生产装置以及配套环保装置进行验收, (略) 环验(2017)33号,*吨/年磷酸项目装置未投产并已拆除,2022年12月26日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编号为*37U001V。本项目对沸腾炉进行技术改造,将现有硫酸铵生产项目三效蒸发工序中产生的硫酸铵浓缩废液处置方式由分离处理工艺改为由硫酸生产装置的沸腾炉进行协同焚烧处置,并将废液中硫元素回用于生产硫酸。

主体工程:硫铁矿制酸生产线焙烧工段中沸腾炉F201新增硫酸铵浓缩废液喷嘴、天然气喷嘴。储运工程:在硫酸装置的焙烧单元新建两个硫酸铵浓缩废液缓冲罐(容积为70m3、12m3)及其配套管线;硫酸铵浓缩废液储存于现有的稀硫酸铵储罐(容积为1700m3);2个5000m3的硫酸储罐利旧,液氨管线利旧,厂内不设液氨暂存设施;硫铁矿库利旧,用于储存硫酸生产装置产生的铁精粉;危险废物暂存间利旧。公用工程:脱盐水站、循环水站利旧。环保工程:沸腾炉F201新增SCNR喷氨系统,新增颗粒物、氮氧化物、CO的在线监测设备,其他环保设施利旧。生产用蒸汽及厂区供热依托硫酸生产区的余热锅炉提供。本项目无新增占地及劳动定员,年生产333天,每天工作24小时,四班三运制作业。本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48.*元。

环评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防治设施和措施简述(主要污染源采用的环保设施(措施)及效率、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放总量、排放去向,采用的主要环境风险防治措施):1、在非正常工况条件下,禁止焚烧硫酸铵浓缩废液。

2、加强建设期环境管理。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是建设沸腾炉配套设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生活污水管线,排入吉化污水处理厂处理;微量焊接烟尘无组织排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使用低噪声施工机械,禁止夜间施工,控制施工期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将项目建设对外界环境影响降至最低。落实施工期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发生环境污染和扰民事件。

3、本项目运营期无新增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及脱盐水站排污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后回用于厂区铁粉增湿、循环水补水及硫酸干吸,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生活污水管线,排入吉化污水处理厂处理,入网生活污水满足吉化污水处理厂协商标准以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A级标准;厂区现有污水站出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2024)中表1标准。

4、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天然气、废液焚烧产生的焚烧烟气。焚烧炉在炉内采用“3T+E”的燃烧控制技术控制一氧化碳排放浓度、设置SNCR喷氨进行脱硝,产生的焚烧烟气经旋风除尘+电除尘+湿法净化去除颗粒物及金属化合物后,进入电除雾器去除硫酸雾,然后经干燥塔干燥后,进入硫酸装置对二氧化硫进行两次转化及吸收(二氧化硫经转化吸收后形成硫酸储存于硫酸储罐中),最后经尾气氨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由现有80m高排气筒排放。沸腾炉焚烧产生的高温烟气在脱硝后进入余热锅炉,在余热锅炉中产生350℃的过热蒸汽,其中一部分用于空气预热器助燃,其余蒸汽并入企 (略) 。本项目采用固定顶罐储存,密闭管道输送,严格控制硫酸储罐微量硫酸雾的无组织排放、焚烧装置区未被转化吸收的微量的SO2无组织排放、硫酸铵浓缩废液储存罐区微量的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加强管理,确保二氧化硫、硫酸雾的排放浓度满足《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的排放限值,氮氧化物、颗粒物、金属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铜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排放浓度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表3排放限值;厂界污染物二氧化硫、硫酸雾排放满足《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8相关标准;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相关标准;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标准值。

新增颗粒物、氮氧化物、CO的在线监测设备。

5、优先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

6、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除尘过程中产生的少量金属化合物进入铁精粉作为副产品外售处理;尾气处理工序产生的稀硫酸铵废液通过管线直接送至厂区内的硫酸铵生产装置区(设置硫酸铵储罐),

作为原料回用于硫酸铵生产。本项目不新增生活垃圾及废催化剂。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7、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2013)》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要求,厂区进行分区防渗,按照不同的防渗要求做好防渗工作。地上管道、储罐区采取重点防渗,硫酸生产装置区采取一般防渗。硫酸罐区设高1.6m高围堰,硫酸铵浓缩废液罐区设高1.2m高围堰,围堰、管道均作防渗、防腐处理。制定地下水和土壤跟踪监测计划,制定完善的监测制度和监控体系,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及土壤监测点位。落实地下水和土壤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8、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重新修订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应急预案,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

三级防控:一级防控为硫酸铵浓缩废液储罐围堤及硫酸罐区围堰;二级防控为雨排水总口设置截断/转换阀门及连通事故池的管线;三级防控依托厂区内现有5000m3事故池。

硫酸铵浓缩废液储罐已设液位计和高液位报警器,硫铵车间反应罐区域设置氨的有毒气体报警器、硫酸装置设置测二氧化硫的有毒气体报警器,液氨输送管线区域设置集散控制系统。

企业在试生产前须开展环境风险防范演练,在项目运行后应开展经常性环境风险防范演练,加强对企业员工环境风险意识教育和应急事故处理能力的培训。企业与吉林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 (略) 政府应急体系有效衔接,实现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预案联动。

9、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监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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