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6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关于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白杨河发电厂、淄博工陶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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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6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关于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白杨河发电厂、淄博工陶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2024年8月26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关于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白杨河发电厂、淄博工陶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白杨河发电厂、淄博工 (略) 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6日-2024年8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博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博山 (略) 86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备注

1

华能博山池上光伏发电项目(重大变动)

升压站位移后中心坐标为 E:118°2′21.142″;N:36°21′46.109″;光伏场区主要位于中小峰村、七峪村、东池村、东台村、甘泉村、陡沟村、鹿疃村等村。

(略) 白杨河发电厂

山东量石 (略)

2023年12月, (略) 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对 (略) 白杨河发电厂华能博山池上光伏发电项目进行了批复(博环审字[2023]45号)。环评批复后,建设单位对项目选址及工艺设备进行了详细深化论证,对部分选址及工艺设备的方案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用地规模由环评批复的5200亩调整为6200亩,同时对项目升压站选址进行了调整。经对照《输变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辐射〔2016〕84号),属于“4.变电站、换流站、开关站、串补站站址位移超过500米”,变动内容属于重大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华能博山池上光伏发电项目(重大变动)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升压站位移后中心坐标为 E:118°2′21.142″;N:36°21′46.109″;光伏场区主要位于中小峰村、七峪村、东池村、东台村、甘泉村、陡沟村、鹿疃村等村。新建一座220 KV升压站,安装1×200 MVA(220/35 kV)主变,位于站区的西侧,规划容量为200 MW,总占地面积* m2,光伏场区占地面积为* m2,地类为园地;升压站占地面积9110 m2,拟定以220 kV 电压等级出线一回接入博山区东坡变电站。光伏电站共安装255.* MWp光伏组件,采用2.0 MW为一个方阵(共17个)、2.35 MW为一个方阵(共15个)、3.0 MW为一个方阵(共12个)、3.2 MW为一个方阵(共31个)的设计方案,每个方阵采用太阳能发电单元-升压变压器单元接线方式。2.0 MW方阵3848块光伏组件(容量2.* MWp)、6台组串式逆变器(320 kW)、1台2000 kVA容量的箱变组成一个光伏方阵,共有17个2.0MW 的方阵;2.35 MW方阵由4472块光伏组件(容量2.* Mwp)、7台组串式逆变器(320 kW)、1台2350 kVA容量的箱变组成一个光伏方阵,共有15个2.35MW的方阵;3.0 MW方阵由5722块光伏组件(容量3.* MWp)、9台组串式逆变器(320 kW)、1台3000kVA容量的箱变组成一个光伏方阵,共有12个3.0 MW的方阵;3.2 MW方阵由6396(6422)块光伏组件(容量4.* MWp)、10台组串式逆变器(320 kW)、1台3200kVA容量的箱变组成一个光伏方阵,共有31个3.2 MW的方阵;每个方阵通过1台(2000 kVA、2350 kVA、3000 kVA、3200 kVA)容量的双绕组升压变压器将逆变器输出升压至35kV后,汇集成8回35 k (略) 接入220 kV升压站35 kV侧母线。该项目光伏发电规模为200 MW,年发电量*.*度。该项目利于改善地区能源结构,提高清洁低碳能源占比。

该项目必须重点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以下要求:

(一)该项目建设施工期间, (略) 、区政府关于无尘化施工要求进行施工作业。施工现场须采取围挡、喷淋、封闭、地面硬化等有效防止扬尘污染的措施,施工车辆经冲洗 (略) (略) 。建筑物料在装卸、使用、运输和堆放等过程要采取防风遮盖措施,防止二次扬尘发生,施工期废气排放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严格检查施工机械,防止油料泄漏;生活污水经临时收集池收集后,经由简易旱厕收集后定期清运,不得外排。建筑垃圾需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应定点堆存,少量的生活垃圾不得与建筑垃圾混合,拟全部运往处理场所集中处理。施工期建筑机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场地周围设置临时隔声声障,施工场界噪声需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要求;除抢修、抢险作业外,禁止夜间进行施工,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妥善处置施工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减轻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按照工程设计进行施工,严控光伏板最低沿与地面距离减少对项目区内地表植被的破坏。合理布设太阳能光伏板的位置和放置角度,降低光污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严禁超计划占地或越界施工,做 (略) 、临时占地、开挖边坡等的水土保持工作,设置截排水沟等工程防护措施,减轻水土流失影响。项目施工开挖产生的表土规范堆放于项目区内,并用于后期的绿化覆土及复耕,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及施工迹地进行清理。根据工程实施后区域环境条件及农光互补项目的有关政策要求,选择适应种植的当地物种,禁止引入外来物种,养护管理中优先选用有机肥和生物杀虫剂,进一步减轻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运营期食堂厨房油烟排放执行《山东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小型规模标准。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太阳能光伏组件清洗废水。其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分别处理后排入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后经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2020)城市绿化水质标准后作为站区地面抑尘、绿化使用,不外排。太阳能板组件清洗过程为间断性清洗,用于场区植被绿化,不外排。项目运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施要采用减震、消声、隔音措施并合理布局,运营期场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四)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旧蓄电池、废变压器油等属于危险废物,贮存条件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并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理,并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计划制定和申报登记,不得私拉乱倒。危险废物及暂存仓库标识牌应符合《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要求,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应满足《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要求。产生的废旧的光伏组件、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污泥等一般固体废弃物贮存及处理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集中收集,统一处理,综合利用,无法回收利用的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或联系相关厂家外卖,做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

(五)定期对升压站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确保升压站电磁环境及厂界噪声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须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频率为0.05kHz 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

(六)按照相关要求,编制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防范环境风险事故,确保项目安全运行。

(七)光伏电站服务期满后,及时对场址内废弃电池板、电力设备及其他构筑物进行拆除,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置,严禁弃置于场内,并做好场址内的场地清理、平整和生态恢复工作。

2

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产业化提升项目

(略) 博山区城东 (略) 60 号

淄博工 (略)

(略)

淄博工 (略) , (略) 博山区城东 (略) 60 号。企业拟投资建设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产业化提升项目。该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属于新建项目。该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备案证明,备案号:2209-*-89-01-*。占地面积 *m2,整体分两期建设:一期新建新等静压工厂,建筑面积 7400m2,购置等静压机、梭式窑、桥式切割机、搅拌磨、造粒塔等生产设备,生产规模为年产致密锆英石砖 1000 吨;二期新建常压烧结碳化硅工厂,建筑面积6000m2,购置真空烧结炉、远红外烘干箱、搅拌磨、造粒塔等生产设备,生产规模为年产常压烧结碳化硅 65 吨,注浆成型烧结碳化硅 55 吨。致密锆英石砖主要生产工艺:外购的锆英砂和钛白粉经配料、搅拌磨、造粒塔、等静压成型、梭式窑烧制、切割、研磨、精磨制得成品。常压烧结碳化硅生产工艺:碳化硅粉、碳化硼粉经配料、搅拌磨、造粒塔、等静压成型、烘干、烧成、切割、研磨、精磨制得成品。注浆成型烧结碳化硅生产工艺:碳化硅粉、碳化硼粉经配料、搅拌磨与配料、搅拌磨、注浆制模的石膏粉注浆成型、脱模、烘干、烧成、切割、研磨、精磨制得成品。

该项目必须重点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以下要求:

(一)项目依托现有厂房,无土建工程。项目运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现行的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该项目采用电等清洁能源,不得新建或使用直接燃煤设施,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淘汰的设备、产品和工艺,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

(二)该项目营运期生产须在密闭车间内进行。该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致密锆英石砖配料、造粒投料工序粉尘,常压烧结碳化硅配料、造粒投料工序粉尘,注浆成型烧结碳化硅配料工序粉尘,致密锆英石砖造粒塔工序废气,常压烧结碳化硅造粒塔工序废气,致密锆英石砖梭式窑废气。致密锆英石砖配料工序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沿 1 根 15 米高排气筒 P1 排放;致密锆英石砖造粒投料工序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沿 1 根 15 米高排气筒 P2 排放;常压烧结碳化硅配料工序粉尘和注浆成型烧结碳化硅配料工序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沿 1 根 15 米高排气筒 P3 排放;常压烧结碳化硅造粒投料工序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沿 1 根 15 米高排气筒 P4 排放;致密锆英石砖造粒塔工序废气(颗粒物、SO2、NOx)经 15米高 P5 排气筒排放;注浆成型烧结碳化硅造粒塔工序废气经 15 米高 P6 排气筒排放;致密锆英石砖梭式窑废气(颗粒物、SO2、NOx)依托现有 SDS 干法脱硫设施+布袋除尘器,由 1#排气筒 DA021 排放。该项目有组织颗粒物、SO2、NOx、林格曼黑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 2相关要求(颗粒物:10 mg/m3、SO2:50 mg/m3、NOx:100 mg/m3、林格曼黑度:1级);无组织颗粒物、氨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 3(颗粒物:1 mg/m3、氨:1 mg/m3)。

(三)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 (略) (略) 排入葛洲坝水务淄博博山有限

公司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 (略) (略) 排入葛洲坝 (略) 进一步处理。总排口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

(四)项目营运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施要采用减震、消声、隔音措施并合理布局,厂界周围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标准要求。

(五)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固废:废包装袋、布袋除尘器收尘、切磨沉淀泥料。危险废物:废机油、机油桶、废催化剂。项目须严格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固废转移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仓库标识牌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2年1月1日)执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应满足《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要求。

(六)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 (略) ;排放不同种类污染物的废气在合并排放之前应分别设置规范的监测孔进行废气达标情况监控。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2024年8月26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关于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白杨河发电厂、淄博工陶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白杨河发电厂、淄博工 (略) 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6日-2024年8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博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博山 (略) 86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备注

1

华能博山池上光伏发电项目(重大变动)

升压站位移后中心坐标为 E:118°2′21.142″;N:36°21′46.109″;光伏场区主要位于中小峰村、七峪村、东池村、东台村、甘泉村、陡沟村、鹿疃村等村。

(略) 白杨河发电厂

山东量石 (略)

2023年12月, (略) 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对 (略) 白杨河发电厂华能博山池上光伏发电项目进行了批复(博环审字[2023]45号)。环评批复后,建设单位对项目选址及工艺设备进行了详细深化论证,对部分选址及工艺设备的方案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用地规模由环评批复的5200亩调整为6200亩,同时对项目升压站选址进行了调整。经对照《输变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辐射〔2016〕84号),属于“4.变电站、换流站、开关站、串补站站址位移超过500米”,变动内容属于重大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华能博山池上光伏发电项目(重大变动)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升压站位移后中心坐标为 E:118°2′21.142″;N:36°21′46.109″;光伏场区主要位于中小峰村、七峪村、东池村、东台村、甘泉村、陡沟村、鹿疃村等村。新建一座220 KV升压站,安装1×200 MVA(220/35 kV)主变,位于站区的西侧,规划容量为200 MW,总占地面积* m2,光伏场区占地面积为* m2,地类为园地;升压站占地面积9110 m2,拟定以220 kV 电压等级出线一回接入博山区东坡变电站。光伏电站共安装255.* MWp光伏组件,采用2.0 MW为一个方阵(共17个)、2.35 MW为一个方阵(共15个)、3.0 MW为一个方阵(共12个)、3.2 MW为一个方阵(共31个)的设计方案,每个方阵采用太阳能发电单元-升压变压器单元接线方式。2.0 MW方阵3848块光伏组件(容量2.* MWp)、6台组串式逆变器(320 kW)、1台2000 kVA容量的箱变组成一个光伏方阵,共有17个2.0MW 的方阵;2.35 MW方阵由4472块光伏组件(容量2.* Mwp)、7台组串式逆变器(320 kW)、1台2350 kVA容量的箱变组成一个光伏方阵,共有15个2.35MW的方阵;3.0 MW方阵由5722块光伏组件(容量3.* MWp)、9台组串式逆变器(320 kW)、1台3000kVA容量的箱变组成一个光伏方阵,共有12个3.0 MW的方阵;3.2 MW方阵由6396(6422)块光伏组件(容量4.* MWp)、10台组串式逆变器(320 kW)、1台3200kVA容量的箱变组成一个光伏方阵,共有31个3.2 MW的方阵;每个方阵通过1台(2000 kVA、2350 kVA、3000 kVA、3200 kVA)容量的双绕组升压变压器将逆变器输出升压至35kV后,汇集成8回35 k (略) 接入220 kV升压站35 kV侧母线。该项目光伏发电规模为200 MW,年发电量*.*度。该项目利于改善地区能源结构,提高清洁低碳能源占比。

该项目必须重点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以下要求:

(一)该项目建设施工期间, (略) 、区政府关于无尘化施工要求进行施工作业。施工现场须采取围挡、喷淋、封闭、地面硬化等有效防止扬尘污染的措施,施工车辆经冲洗 (略) (略) 。建筑物料在装卸、使用、运输和堆放等过程要采取防风遮盖措施,防止二次扬尘发生,施工期废气排放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严格检查施工机械,防止油料泄漏;生活污水经临时收集池收集后,经由简易旱厕收集后定期清运,不得外排。建筑垃圾需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应定点堆存,少量的生活垃圾不得与建筑垃圾混合,拟全部运往处理场所集中处理。施工期建筑机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场地周围设置临时隔声声障,施工场界噪声需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要求;除抢修、抢险作业外,禁止夜间进行施工,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妥善处置施工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减轻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按照工程设计进行施工,严控光伏板最低沿与地面距离减少对项目区内地表植被的破坏。合理布设太阳能光伏板的位置和放置角度,降低光污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严禁超计划占地或越界施工,做 (略) 、临时占地、开挖边坡等的水土保持工作,设置截排水沟等工程防护措施,减轻水土流失影响。项目施工开挖产生的表土规范堆放于项目区内,并用于后期的绿化覆土及复耕,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及施工迹地进行清理。根据工程实施后区域环境条件及农光互补项目的有关政策要求,选择适应种植的当地物种,禁止引入外来物种,养护管理中优先选用有机肥和生物杀虫剂,进一步减轻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运营期食堂厨房油烟排放执行《山东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小型规模标准。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太阳能光伏组件清洗废水。其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分别处理后排入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后经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2020)城市绿化水质标准后作为站区地面抑尘、绿化使用,不外排。太阳能板组件清洗过程为间断性清洗,用于场区植被绿化,不外排。项目运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施要采用减震、消声、隔音措施并合理布局,运营期场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四)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旧蓄电池、废变压器油等属于危险废物,贮存条件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并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理,并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计划制定和申报登记,不得私拉乱倒。危险废物及暂存仓库标识牌应符合《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要求,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应满足《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要求。产生的废旧的光伏组件、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污泥等一般固体废弃物贮存及处理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集中收集,统一处理,综合利用,无法回收利用的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或联系相关厂家外卖,做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

(五)定期对升压站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确保升压站电磁环境及厂界噪声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须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频率为0.05kHz 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

(六)按照相关要求,编制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防范环境风险事故,确保项目安全运行。

(七)光伏电站服务期满后,及时对场址内废弃电池板、电力设备及其他构筑物进行拆除,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置,严禁弃置于场内,并做好场址内的场地清理、平整和生态恢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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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产业化提升项目

(略) 博山区城东 (略) 60 号

淄博工 (略)

(略)

淄博工 (略) , (略) 博山区城东 (略) 60 号。企业拟投资建设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产业化提升项目。该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属于新建项目。该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备案证明,备案号:2209-*-89-01-*。占地面积 *m2,整体分两期建设:一期新建新等静压工厂,建筑面积 7400m2,购置等静压机、梭式窑、桥式切割机、搅拌磨、造粒塔等生产设备,生产规模为年产致密锆英石砖 1000 吨;二期新建常压烧结碳化硅工厂,建筑面积6000m2,购置真空烧结炉、远红外烘干箱、搅拌磨、造粒塔等生产设备,生产规模为年产常压烧结碳化硅 65 吨,注浆成型烧结碳化硅 55 吨。致密锆英石砖主要生产工艺:外购的锆英砂和钛白粉经配料、搅拌磨、造粒塔、等静压成型、梭式窑烧制、切割、研磨、精磨制得成品。常压烧结碳化硅生产工艺:碳化硅粉、碳化硼粉经配料、搅拌磨、造粒塔、等静压成型、烘干、烧成、切割、研磨、精磨制得成品。注浆成型烧结碳化硅生产工艺:碳化硅粉、碳化硼粉经配料、搅拌磨与配料、搅拌磨、注浆制模的石膏粉注浆成型、脱模、烘干、烧成、切割、研磨、精磨制得成品。

该项目必须重点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以下要求:

(一)项目依托现有厂房,无土建工程。项目运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现行的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该项目采用电等清洁能源,不得新建或使用直接燃煤设施,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淘汰的设备、产品和工艺,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

(二)该项目营运期生产须在密闭车间内进行。该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致密锆英石砖配料、造粒投料工序粉尘,常压烧结碳化硅配料、造粒投料工序粉尘,注浆成型烧结碳化硅配料工序粉尘,致密锆英石砖造粒塔工序废气,常压烧结碳化硅造粒塔工序废气,致密锆英石砖梭式窑废气。致密锆英石砖配料工序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沿 1 根 15 米高排气筒 P1 排放;致密锆英石砖造粒投料工序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沿 1 根 15 米高排气筒 P2 排放;常压烧结碳化硅配料工序粉尘和注浆成型烧结碳化硅配料工序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沿 1 根 15 米高排气筒 P3 排放;常压烧结碳化硅造粒投料工序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沿 1 根 15 米高排气筒 P4 排放;致密锆英石砖造粒塔工序废气(颗粒物、SO2、NOx)经 15米高 P5 排气筒排放;注浆成型烧结碳化硅造粒塔工序废气经 15 米高 P6 排气筒排放;致密锆英石砖梭式窑废气(颗粒物、SO2、NOx)依托现有 SDS 干法脱硫设施+布袋除尘器,由 1#排气筒 DA021 排放。该项目有组织颗粒物、SO2、NOx、林格曼黑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 2相关要求(颗粒物:10 mg/m3、SO2:50 mg/m3、NOx:100 mg/m3、林格曼黑度:1级);无组织颗粒物、氨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 3(颗粒物:1 mg/m3、氨:1 mg/m3)。

(三)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 (略) (略) 排入葛洲坝水务淄博博山有限

公司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 (略) (略) 排入葛洲坝 (略) 进一步处理。总排口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

(四)项目营运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施要采用减震、消声、隔音措施并合理布局,厂界周围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标准要求。

(五)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固废:废包装袋、布袋除尘器收尘、切磨沉淀泥料。危险废物:废机油、机油桶、废催化剂。项目须严格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固废转移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仓库标识牌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2年1月1日)执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应满足《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要求。

(六)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 (略) ;排放不同种类污染物的废气在合并排放之前应分别设置规范的监测孔进行废气达标情况监控。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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