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水务局关于准予大理州永平县龙门博南中型灌区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大理白族自治州水务局关于准予大理州永平县龙门博南中型灌区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永平县水务局:
你单位于2024年8月13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永平县龙门博南中型灌区建设工程(项目代码:2212-*-04-01-*)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的申请,本机关于2023年8月19日依法受理。依据《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经组织审查,该项目实施方案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大理州永平县龙门博南中型灌区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和《大理州水务局关于大理州永平县龙门博南中型灌区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审批意见》。
??????????????????????????????????????????????????????????????????????????????????2024年8月19日
大理白族自治州水务局关于云南省大理州
永平县龙门博南中型灌区建设工程
实施方案的审批意见
《云南省大理州永平县龙门博南中型灌区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评审意见》(诚咨发〔2024〕002号)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基本同意云南省大理州永平县龙门博南中型灌区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工程建设任务为解决灌区农业灌溉和城乡供水问题,为保障永平县居民粮食安全,促进乡村振兴发展。灌区设计灌溉面积5.*亩,其中:保灌面积3.*亩,改善灌溉面积1.*亩,新增灌溉面积0.*亩,全部自流灌溉。灌区共划分4个灌片,各灌片灌溉面积分别为:玉皇阁灌片2.*亩、大碱塘灌片1.*亩、梅花铺灌片0.*亩、卓潘河灌片1.*亩。
二、龙门博南中型灌区主要建设内容为灌溉管道工程。其中:新建玉皇阁水库西干渠输水管道延长线9.587公里,大碱塘水库东干渠输水管道延长线2.352公里,卓潘河水库输水管道22.602公里,包含新建输水隧洞637米。
三、灌区工程规模为中型,项目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5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45s,对应的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工程地震设防烈度为Ⅶ度。
四、工程建设仅涉及临时占地,征占地补充337.*元。
五、工程建设应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要求完成相关专题报批,取得许可批复。
六、按2024年4月份价格水平,审定工程概算总投资为7786.*元。该工程资金筹措意见为:遵循“两手发力”的总要求,按照现行政策努力筹措资金,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全力落实地方配套资金, (略) 场化、法治化的原则,落实水价标准和收费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引入 (略) 场主体,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七、永平县龙门博南中型灌区要先行落实地方投资;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认真组织工程建设;严格控制建设规模、标准和投资,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及其他有关规定,加强质量和安全管理;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移民安置方案,做好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切实保障移民合法权益。
八、工程建成后要及时组织验收,落实管理机构、人员和维护经费,保障工程长期可靠运行和稳定发挥效益。工程竣工验收由州水务局或州水务局委托主持。
永平县水务局:
你单位于2024年8月13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永平县龙门博南中型灌区建设工程(项目代码:2212-*-04-01-*)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的申请,本机关于2023年8月19日依法受理。依据《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经组织审查,该项目实施方案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大理州永平县龙门博南中型灌区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和《大理州水务局关于大理州永平县龙门博南中型灌区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审批意见》。
??????????????????????????????????????????????????????????????????????????????????2024年8月19日
大理白族自治州水务局关于云南省大理州
永平县龙门博南中型灌区建设工程
实施方案的审批意见
《云南省大理州永平县龙门博南中型灌区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评审意见》(诚咨发〔2024〕002号)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基本同意云南省大理州永平县龙门博南中型灌区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工程建设任务为解决灌区农业灌溉和城乡供水问题,为保障永平县居民粮食安全,促进乡村振兴发展。灌区设计灌溉面积5.*亩,其中:保灌面积3.*亩,改善灌溉面积1.*亩,新增灌溉面积0.*亩,全部自流灌溉。灌区共划分4个灌片,各灌片灌溉面积分别为:玉皇阁灌片2.*亩、大碱塘灌片1.*亩、梅花铺灌片0.*亩、卓潘河灌片1.*亩。
二、龙门博南中型灌区主要建设内容为灌溉管道工程。其中:新建玉皇阁水库西干渠输水管道延长线9.587公里,大碱塘水库东干渠输水管道延长线2.352公里,卓潘河水库输水管道22.602公里,包含新建输水隧洞637米。
三、灌区工程规模为中型,项目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5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45s,对应的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工程地震设防烈度为Ⅶ度。
四、工程建设仅涉及临时占地,征占地补充337.*元。
五、工程建设应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要求完成相关专题报批,取得许可批复。
六、按2024年4月份价格水平,审定工程概算总投资为7786.*元。该工程资金筹措意见为:遵循“两手发力”的总要求,按照现行政策努力筹措资金,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全力落实地方配套资金, (略) 场化、法治化的原则,落实水价标准和收费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引入 (略) 场主体,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七、永平县龙门博南中型灌区要先行落实地方投资;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认真组织工程建设;严格控制建设规模、标准和投资,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及其他有关规定,加强质量和安全管理;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移民安置方案,做好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切实保障移民合法权益。
八、工程建成后要及时组织验收,落实管理机构、人员和维护经费,保障工程长期可靠运行和稳定发挥效益。工程竣工验收由州水务局或州水务局委托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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