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4年8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对2024年8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51-*
通讯地址: (略) (略) 99号新站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工程建设类综合窗口
邮 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 |
1 | 高效钙钛矿薄膜太阳电池中试线项目 | (略) 新站高新区 | 合肥京 (略) | 安徽 (略) | 项目拟建于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略) 3166号,系租赁合肥京 (略) 3号建筑楼4层进行建设。项目建筑面积*平方米,建设1条玻璃尺寸1.2m*2.4m的钙钛矿 (略) ,开展工艺技术扩大尺寸研发及关键产品研发,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钙钛矿太阳电池500MW。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代码:2404-*-04-01-* | (一)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产生的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POU设备废水及喷淋塔废水依托在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汇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接入于湾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二)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焊接废气、调配钙钛矿前驱液的废气经覆膜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与涂布制备钙钛矿层废气、层压废气、Sams调配涂布成膜废气一并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浓缩+RTO焚烧”处理;制备空穴修饰层废气、电子传输层ALD钝化后废气采用“POU废气处理设施(等离子尾气处理器)+二级碱喷淋塔”处理;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排气筒高度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项目颗粒物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排放限值;非*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排放限值;厂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中表A.1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6排放限值;氮氧化物、铅及其化合物、非*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四)落实固体废弃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其收集、贮存和转移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规定。一般工业固废按规定处置。 (五)应按照《报告书》意见,落实相应地下水和土壤防渗措施,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影响。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项目运营期各环节环境风险防范,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在运行中全面落实。 (七)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加强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 (八)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污染治理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严格按照《报告书》相关要求进行落实。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51-*
通讯地址: (略) (略) 99号新站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工程建设类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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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 |
1 | 高效钙钛矿薄膜太阳电池中试线项目 | (略) 新站高新区 | 合肥京 (略) | 安徽 (略) | 项目拟建于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略) 3166号,系租赁合肥京 (略) 3号建筑楼4层进行建设。项目建筑面积*平方米,建设1条玻璃尺寸1.2m*2.4m的钙钛矿 (略) ,开展工艺技术扩大尺寸研发及关键产品研发,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钙钛矿太阳电池500MW。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代码:2404-*-04-01-* | (一)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产生的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POU设备废水及喷淋塔废水依托在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汇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接入于湾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二)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焊接废气、调配钙钛矿前驱液的废气经覆膜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与涂布制备钙钛矿层废气、层压废气、Sams调配涂布成膜废气一并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浓缩+RTO焚烧”处理;制备空穴修饰层废气、电子传输层ALD钝化后废气采用“POU废气处理设施(等离子尾气处理器)+二级碱喷淋塔”处理;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排气筒高度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项目颗粒物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排放限值;非*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排放限值;厂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中表A.1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6排放限值;氮氧化物、铅及其化合物、非*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四)落实固体废弃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其收集、贮存和转移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规定。一般工业固废按规定处置。 (五)应按照《报告书》意见,落实相应地下水和土壤防渗措施,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影响。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项目运营期各环节环境风险防范,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在运行中全面落实。 (七)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加强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 (八)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污染治理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严格按照《报告书》相关要求进行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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