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景宁畲族自治县农村环境整治完成情况的公示
关于2024年景宁畲族自治县农村环境整治完成情况的公示
(略) 美丽丽水建设领导小组、土壤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2024年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我县对辖区内完成农村环境整治的两个行政村进行公示,现予以公示如下(名单):
序号 | 所在乡镇(街道) | 村庄名称 | 完成时间 |
1 | 沙湾镇 | 仙姑村 | 2024.08 |
2 | 梧桐乡 | 金林村 | 2024.08 |
一、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9月2日。
四、联系部门及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联系地址: (略) 景 (略) 15号(交通大楼);联系电话:0578-*。
(略) 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
2024年8月26日
(略) 美丽丽水建设领导小组、土壤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2024年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我县对辖区内完成农村环境整治的两个行政村进行公示,现予以公示如下(名单):
序号 | 所在乡镇(街道) | 村庄名称 | 完成时间 |
1 | 沙湾镇 | 仙姑村 | 2024.08 |
2 | 梧桐乡 | 金林村 | 2024.08 |
一、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9月2日。
四、联系部门及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联系地址: (略) 景 (略) 15号(交通大楼);联系电话:0578-*。
(略) 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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