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国家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公告高审公字〔202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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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国家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公告高审公字〔2024〕7号

保定 (略) :

(略) 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调查,你公司因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根据《 (略) 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 (略) 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已于200 (略) 吊销。

因你公司被吊销已逾三年,根据《 (略) 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略) (略) 登记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不少于六十日。公告期限届满后,未有异议的,公司 (略) 登记。” (略) 登记的决定。现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略) 登记的决定,你公司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自送 (略) 未行使陈述权、申辩权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特此公告。

保定国家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8月21日


保定 (略) :

(略) 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调查,你公司因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根据《 (略) 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 (略) 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已于200 (略) 吊销。

因你公司被吊销已逾三年,根据《 (略) 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略) (略) 登记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不少于六十日。公告期限届满后,未有异议的,公司 (略) 登记。” (略) 登记的决定。现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略) 登记的决定,你公司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自送 (略) 未行使陈述权、申辩权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特此公告。

保定国家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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