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生态园三郎桥A26地块安置房建设工程规划用地核实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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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生态园三郎桥A26地块安置房建设工程规划用地核实批前公示

温州生态园三郎桥A26地块安置房建设工程规划用地核实批前公示

申请人温州生 (略) 向我局提出申请,要求办理温州生态园三郎桥A26地块安置房建设工程规划用地核实确认书。该项目原已于2021年11月26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于2023年12月11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建字第*号)。地上建筑面积为*.6平方米㎡,地下室面积约*.2㎡;另架空层1933.2㎡(不计入总建筑面积),宗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安置房等其他住房用地兼容零售商业用地。现经核对资料和现场勘察,规划核实情况如下:

1、根据温 (略) 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2023-720),该项目建筑实测平面位置与经规划部门审批的总平图上的建筑位置进行校对,绝大部分差值小于0.1米,平面位置基本符合设计要求,最大值为0.14米,实测建筑总占地面积*.92㎡,建筑密度为28.1%。各楼层实测层高与设计层高基本一致,各楼总高度与设计总高度基本一致。

2、根据温 (略) 出具的《绿地测量成果报告》(2023-720),实测绿地总面积*.89㎡,绿地率35.32%。

3、根据温 (略) 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测量成果书》(2023-720),该项目房产面积实测地上总建筑面积*.56㎡(其中住宅*.3㎡,商业*.19㎡,物业管理用房1280.03㎡,基层社区文化活动室551.86㎡,社区医疗卫生站242.2㎡,公共文化设施用房169.91㎡,居家养老用房417.23㎡,配电间601.44㎡,变电所387.06㎡,开闭所223.8㎡,消控、监控室83.35㎡,广电机房35.33㎡,运营商机房57.04㎡基站机房24.56㎡,公厕132.42㎡,小区入口大堂、门卫144.02㎡,垃圾收集房100.08㎡,尾气井、地下室楼梯285.84㎡,架空层(计面积)163.9㎡);地下室建筑面积*.03㎡,另架空层1966.87㎡。

4、根据温 (略) 出具的《不动产测量报告(地籍)》(2023-720),实际用地面积*.59平方米。

5、根据温 (略) 出具的《停车位测量成果报告》(2023-720),实测机动车位1822个,均为地下机动车位;非机动车位3402个,均为地下非机动车位。

根据以上情况,拟同意该项目办理建设工程规划用地核实确认书,工程项目具体位置如附图所示。

凡是与本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园分局(温州大道1525号)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26日

(联系电话:*)

A26竣工图.pdf

批前公告报表.pdf

温州生态园三郎桥A26地块安置房建设工程规划用地核实批前公示

申请人温州生 (略) 向我局提出申请,要求办理温州生态园三郎桥A26地块安置房建设工程规划用地核实确认书。该项目原已于2021年11月26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于2023年12月11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建字第*号)。地上建筑面积为*.6平方米㎡,地下室面积约*.2㎡;另架空层1933.2㎡(不计入总建筑面积),宗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安置房等其他住房用地兼容零售商业用地。现经核对资料和现场勘察,规划核实情况如下:

1、根据温 (略) 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2023-720),该项目建筑实测平面位置与经规划部门审批的总平图上的建筑位置进行校对,绝大部分差值小于0.1米,平面位置基本符合设计要求,最大值为0.14米,实测建筑总占地面积*.92㎡,建筑密度为28.1%。各楼层实测层高与设计层高基本一致,各楼总高度与设计总高度基本一致。

2、根据温 (略) 出具的《绿地测量成果报告》(2023-720),实测绿地总面积*.89㎡,绿地率35.32%。

3、根据温 (略) 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测量成果书》(2023-720),该项目房产面积实测地上总建筑面积*.56㎡(其中住宅*.3㎡,商业*.19㎡,物业管理用房1280.03㎡,基层社区文化活动室551.86㎡,社区医疗卫生站242.2㎡,公共文化设施用房169.91㎡,居家养老用房417.23㎡,配电间601.44㎡,变电所387.06㎡,开闭所223.8㎡,消控、监控室83.35㎡,广电机房35.33㎡,运营商机房57.04㎡基站机房24.56㎡,公厕132.42㎡,小区入口大堂、门卫144.02㎡,垃圾收集房100.08㎡,尾气井、地下室楼梯285.84㎡,架空层(计面积)163.9㎡);地下室建筑面积*.03㎡,另架空层1966.87㎡。

4、根据温 (略) 出具的《不动产测量报告(地籍)》(2023-720),实际用地面积*.59平方米。

5、根据温 (略) 出具的《停车位测量成果报告》(2023-720),实测机动车位1822个,均为地下机动车位;非机动车位3402个,均为地下非机动车位。

根据以上情况,拟同意该项目办理建设工程规划用地核实确认书,工程项目具体位置如附图所示。

凡是与本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园分局(温州大道1525号)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26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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