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楚钒钛磁铁选矿厂尾矿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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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楚钒钛磁铁选矿厂尾矿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8月,受新疆顺正 (略) 委托,新疆 (略) 承担了“巴楚钒钛磁铁选矿厂尾矿库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工程名称:巴楚钒钛磁铁选矿厂尾矿库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地理位置: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巴楚县瓦吉里塔格钒钛磁铁矿矿区;

主要工程内容:新建尾矿库一座,尾矿库总坝高98m,总库容约*m3,有效库容约*m3,服务年限约为13.06年;尾矿库设计等别为三等库,采用“库中”式尾矿干堆筑坝法。

生产规模为:新建尾矿库总库容约*m3,服务年限约为13.06年。

项目总投资:*.*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顺正 (略) ;

建设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巴楚 (略) (略) 门面房;

建设单位联系人:刘西海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 (略)

联系人:王怡欢

联系电话:*

四、公众 (略) 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 (略) 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提出对本项目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尽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对于公众提交的个人信息,我公司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

六、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新疆顺正 (略)

2024年8月26日


信息来源:http://**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8月,受新疆顺正 (略) 委托,新疆 (略) 承担了“巴楚钒钛磁铁选矿厂尾矿库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工程名称:巴楚钒钛磁铁选矿厂尾矿库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地理位置: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巴楚县瓦吉里塔格钒钛磁铁矿矿区;

主要工程内容:新建尾矿库一座,尾矿库总坝高98m,总库容约*m3,有效库容约*m3,服务年限约为13.06年;尾矿库设计等别为三等库,采用“库中”式尾矿干堆筑坝法。

生产规模为:新建尾矿库总库容约*m3,服务年限约为13.06年。

项目总投资:*.*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顺正 (略) ;

建设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巴楚 (略) (略) 门面房;

建设单位联系人:刘西海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 (略)

联系人:王怡欢

联系电话:*

四、公众 (略) 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 (略) 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提出对本项目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尽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对于公众提交的个人信息,我公司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

六、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新疆顺正 (略)

2024年8月26日


信息来源: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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