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河北沧州经济开发区行政执法协调联络办公室沧州经济开发区于庄站东侧线路迁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辐射类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关于对河北沧州经济开发区行政执法协调联络办公室沧州经济开发区于庄站东侧线路迁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辐射类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行政审批局对河北沧州经济开发区行政执法协调联络办公室沧州经济开发区于庄 (略) 迁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辐射类)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具体内容见附表。
公告期:8月26日-8月30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田璐???
联系电话:0317-*
附件: (略) 行政审批局8月2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情况表
??????????????????????????? (略) 行政审批局
???????????????????????????2024年8月26日
附件:
(略) 行政审批局8月2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辐射类)审批决定情况表
序号 | 文件名称 | 批复时间 | 批复文号 |
1 | 关于河北沧州经济开发区行政执法协调联络办公室沧州经济开发区于庄 (略) 迁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辐射类)的批复 | 2024年8月26日 | 沧审批辐表〔2024〕37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行政审批局对河北沧州经济开发区行政执法协调联络办公室沧州经济开发区于庄 (略) 迁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辐射类)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具体内容见附表。
公告期:8月26日-8月30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田璐???
联系电话:0317-*
附件: (略) 行政审批局8月2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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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6日
附件:
(略) 行政审批局8月2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辐射类)审批决定情况表
序号 | 文件名称 | 批复时间 | 批复文号 |
1 | 关于河北沧州经济开发区行政执法协调联络办公室沧州经济开发区于庄 (略) 迁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辐射类)的批复 | 2024年8月26日 | 沧审批辐表〔2024〕3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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