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峪口矿区垃圾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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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峪口矿区垃圾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 (略) 经济技术开 (略) 下峪口矿区垃圾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项向公众告知如下,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 (略) 经济技术开 (略) 下峪口矿区垃圾处理站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龙门镇镇区南4公里高速出口南500米

(3)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1座垃圾处理站,总占地面积240亩(*m2),工程建设内 (略) 工程、填埋库区防渗层、垃圾坝、填埋气及渗滤液导排系统、渗滤液处理系统、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项目设计最大日处理生活垃圾100t,垃圾填埋库容*m3,服务年限15年,建成后能够满足下峪口矿区生活垃圾和固体废物垃圾的处理和填埋。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查阅方式及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 (略) 络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04sv

2、向建设单位索要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居民、企业事业单位等公众。主要包括西原村、西王村、东王村、西贾村、东贾村、大池埝村等。公众可以就本项目在建设及生产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通过如下链接获取,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

链接:http://**

提取码:04sv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建议,同时留下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联系方式等),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经济技术开 (略)

联系人及电话:康主任 *

通讯地址: (略) 龙门 (略) 西段经开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办公楼三楼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西安 (略)

联系人及电话:李工 *

通讯地址: (略) 雁塔区万科汇智中心*室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信件以邮戳为准)。

, (略)

《 (略) 经济技术开 (略) 下峪口矿区垃圾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项向公众告知如下,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 (略) 经济技术开 (略) 下峪口矿区垃圾处理站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龙门镇镇区南4公里高速出口南500米

(3)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1座垃圾处理站,总占地面积240亩(*m2),工程建设内 (略) 工程、填埋库区防渗层、垃圾坝、填埋气及渗滤液导排系统、渗滤液处理系统、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项目设计最大日处理生活垃圾100t,垃圾填埋库容*m3,服务年限15年,建成后能够满足下峪口矿区生活垃圾和固体废物垃圾的处理和填埋。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查阅方式及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 (略) 络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04sv

2、向建设单位索要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居民、企业事业单位等公众。主要包括西原村、西王村、东王村、西贾村、东贾村、大池埝村等。公众可以就本项目在建设及生产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通过如下链接获取,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

链接:http://**

提取码:04sv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建议,同时留下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联系方式等),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经济技术开 (略)

联系人及电话:康主任 *

通讯地址: (略) 龙门 (略) 西段经开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办公楼三楼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西安 (略)

联系人及电话:李工 *

通讯地址: (略) 雁塔区万科汇智中心*室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信件以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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