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闽侯特固门窗有限公司年生产3600m2木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福州闽侯特固门窗有限公司年生产3600m2木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我司已委托福建致诚 (略) 基本完成《福州 (略) 年生产3600m2木门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表》编制工作,即将报送环保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向公众公示福州 (略) 年生产3600m2木门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者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拨打以下电话向我们反映。
一、建设项目概况
福州 (略) 成立于2024年01月08日,公司位于 (略) 闽侯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一 (略) 3号(福州新 (略) 7#厂房3层),租用厂房面积3660m2。建设年产烤漆门板3600m2项目,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现有职工6人,年工作天数330天,每天单班制,每班10小时(年喷漆时长260天,每天喷漆时长3h)。公司于2024年7月建设完成年产烤漆门板3600m2生产线并调试运行。
福州 (略) 于2024年4月委托福建金瑞 (略) 编制了《福州 (略) 年生产3600m2木门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24年6 (略) 生态环境局以榕候环评[2024]40号对《福州 (略) 年生产3600m2木门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意见。
2024年8月1日福州星 (略) 委托福建致诚 (略) (略) 项目现有建设情况、环保设施运行状况、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有关内容等进行了现场踏勘,收集相关资料。根据《福州 (略) 年生产3600m2木门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意见,编制了《福州 (略) 年生产3600m2木门项目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方案。福建 (略) 于2024年8月8日、8月9日依监测方案对该项目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和有关技术资料编制监测报告。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州 (略)
联系人:韩总 电话:*
三、监测报告编辑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福建致诚 (略)
联系人:小翁 联系电话:*
固话:0591-*
四、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勘察与周边走访调查,项目施工已完成,无遗留环境问题。项目主要为在环评报告中①环评及批复中生产时长为330天,每天10小时,实际生产时长为330天,每天10小时(喷漆时长为260天,喷漆时长3h)。本项目变动不改变生产能力、生产规模,不新增排放污染物和污染物排放量,不会导致《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中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故本项目变动不属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中重大变更。
五、环保措施建设情况
项目建设过程中基本能按照环评报告表和环保主管部门批复意见建设各项环保设施。
1、废水:项目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喷漆水帘柜废 (略) (略) 的“混凝沉淀”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水帘柜水使用一定周期后按照危废交由福建深投 (略) 转运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 (略) (略) ,纳入闽侯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废气:项目设全密闭的两间喷漆房用于调漆、喷漆、晾干工序等产生的废气统一收集经喷淋柜+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引至15m排气筒排放(DA001)。
3、噪声: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噪声主要是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工作噪声。项目将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内,并安装有减振垫等降噪措施;项目噪声经墙体和距离衰减,降低了对厂界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4、固体废物:项目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布袋收集粉尘、边角料外售给菌菇厂家回收利用;项目已签订危废合同,但运营中暂未产生危险废物,后期运营中废活性炭、废UV光解灯、漆渣、喷淋柜更换的废液等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福建深投 (略) 转运处置;溶剂空桶统一收集后厂区暂存,在下批料到厂后前批由生产厂家回收。
六、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水排放口监测值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氨氮监测值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 B等级标准限值,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边界无组织颗粒物监测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中无组织浓度标准限值,非*烷总烃、*苯、二*苯、*酸*酯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3、4标准限值;非*烷总烃企业厂内监控点1h平均浓度值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中表3;厂区内监控点任意一次浓度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附录A表A.1标准限值(非*烷总烃,符合环评及验收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四侧厂界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标准,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
七、总结论
根据项目验收监测和现场调查结果,建设项目基本能执行环保有关政策法规,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能按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治理措施,环保治理设施基本按要求建设,设施能够正常运行,管理制度基本完善。主要污染物实现了达标排放,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九种不得提出验收合格意见的情形,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福州 (略)
2023年8月22日
我司已委托福建致诚 (略) 基本完成《福州 (略) 年生产3600m2木门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表》编制工作,即将报送环保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向公众公示福州 (略) 年生产3600m2木门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者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拨打以下电话向我们反映。
一、建设项目概况
福州 (略) 成立于2024年01月08日,公司位于 (略) 闽侯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一 (略) 3号(福州新 (略) 7#厂房3层),租用厂房面积3660m2。建设年产烤漆门板3600m2项目,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现有职工6人,年工作天数330天,每天单班制,每班10小时(年喷漆时长260天,每天喷漆时长3h)。公司于2024年7月建设完成年产烤漆门板3600m2生产线并调试运行。
福州 (略) 于2024年4月委托福建金瑞 (略) 编制了《福州 (略) 年生产3600m2木门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24年6 (略) 生态环境局以榕候环评[2024]40号对《福州 (略) 年生产3600m2木门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意见。
2024年8月1日福州星 (略) 委托福建致诚 (略) (略) 项目现有建设情况、环保设施运行状况、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有关内容等进行了现场踏勘,收集相关资料。根据《福州 (略) 年生产3600m2木门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意见,编制了《福州 (略) 年生产3600m2木门项目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方案。福建 (略) 于2024年8月8日、8月9日依监测方案对该项目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和有关技术资料编制监测报告。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州 (略)
联系人:韩总 电话:*
三、监测报告编辑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福建致诚 (略)
联系人:小翁 联系电话:*
固话:0591-*
四、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勘察与周边走访调查,项目施工已完成,无遗留环境问题。项目主要为在环评报告中①环评及批复中生产时长为330天,每天10小时,实际生产时长为330天,每天10小时(喷漆时长为260天,喷漆时长3h)。本项目变动不改变生产能力、生产规模,不新增排放污染物和污染物排放量,不会导致《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中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故本项目变动不属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中重大变更。
五、环保措施建设情况
项目建设过程中基本能按照环评报告表和环保主管部门批复意见建设各项环保设施。
1、废水:项目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喷漆水帘柜废 (略) (略) 的“混凝沉淀”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水帘柜水使用一定周期后按照危废交由福建深投 (略) 转运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 (略) (略) ,纳入闽侯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废气:项目设全密闭的两间喷漆房用于调漆、喷漆、晾干工序等产生的废气统一收集经喷淋柜+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引至15m排气筒排放(DA001)。
3、噪声: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噪声主要是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工作噪声。项目将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内,并安装有减振垫等降噪措施;项目噪声经墙体和距离衰减,降低了对厂界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4、固体废物:项目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布袋收集粉尘、边角料外售给菌菇厂家回收利用;项目已签订危废合同,但运营中暂未产生危险废物,后期运营中废活性炭、废UV光解灯、漆渣、喷淋柜更换的废液等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福建深投 (略) 转运处置;溶剂空桶统一收集后厂区暂存,在下批料到厂后前批由生产厂家回收。
六、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水排放口监测值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氨氮监测值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 B等级标准限值,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边界无组织颗粒物监测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中无组织浓度标准限值,非*烷总烃、*苯、二*苯、*酸*酯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3、4标准限值;非*烷总烃企业厂内监控点1h平均浓度值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中表3;厂区内监控点任意一次浓度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附录A表A.1标准限值(非*烷总烃,符合环评及验收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四侧厂界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标准,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
七、总结论
根据项目验收监测和现场调查结果,建设项目基本能执行环保有关政策法规,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能按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治理措施,环保治理设施基本按要求建设,设施能够正常运行,管理制度基本完善。主要污染物实现了达标排放,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九种不得提出验收合格意见的情形,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福州 (略)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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