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承接青海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登记表2024年8月26日-西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协同处理一般工业固废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承接青海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登记表2024年8月26日-西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协同处理一般工业固废项目
序号 | 环评单位名称 | 环评工程师姓名 | 环评工程师证书号 | 环评工程师联系电话 | 建设项目名称 | 项目建设地点、内容及规模 | 环评类型(书/表) | 时间 |
1 | 青海 (略) | 李兴盛 | *008 | * | 西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协同处理一般工业固废项目 | 本项目建设 (略) 大通县长宁镇黑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厂区内; 本项目依托工程现有4台750t/d生活垃圾焚烧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在保证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基础上,掺烧与生活垃圾性质相似的或满足生活垃圾焚烧入炉要求的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城镇生活污水厂(仅处理生活污水)污泥、光伏板生产厂污泥(一般固废)、一般工业固废( (略) 各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具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可燃性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塑料、废纸、废木材、废纤维及过期中草药材(可燃)、中草药材煎煮提取产生的一般固废药渣等)。本项目不改变现有工程的处理规模,依托垃圾焚烧炉掺烧一般固体废物总处理规模不超过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规模的20%,分别为污水处理厂污泥10%,光伏板生产厂污泥5%,其他一般固废5%,结合项目冬季及夏季生活垃圾接收处理量,分别为:冬季(11月至翌年4月)1920t/d,夏季(5月至10月)2220t/d,则掺烧污水处理厂污泥、光伏厂污泥及一般固废总量分别为:污水处理厂污泥冬季192t/d,夏季222t/d;光伏板污泥冬季96t/d,夏季111t/d;其他一般固废冬季96t/d,夏季111t/d。年合计掺烧处理量分别为:污水处理厂污泥*t/a,光伏厂污泥*t/a,其他一般固废*t/a,即掺烧污泥及其他一般固废总计为*t/a。 | 报告书 | 2024.08.26 |
序号 | 环评单位名称 | 环评工程师姓名 | 环评工程师证书号 | 环评工程师联系电话 | 建设项目名称 | 项目建设地点、内容及规模 | 环评类型(书/表) | 时间 |
1 | 青海 (略) | 李兴盛 | *008 | * | 西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协同处理一般工业固废项目 | 本项目建设 (略) 大通县长宁镇黑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厂区内; 本项目依托工程现有4台750t/d生活垃圾焚烧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在保证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基础上,掺烧与生活垃圾性质相似的或满足生活垃圾焚烧入炉要求的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城镇生活污水厂(仅处理生活污水)污泥、光伏板生产厂污泥(一般固废)、一般工业固废( (略) 各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具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可燃性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塑料、废纸、废木材、废纤维及过期中草药材(可燃)、中草药材煎煮提取产生的一般固废药渣等)。本项目不改变现有工程的处理规模,依托垃圾焚烧炉掺烧一般固体废物总处理规模不超过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规模的20%,分别为污水处理厂污泥10%,光伏板生产厂污泥5%,其他一般固废5%,结合项目冬季及夏季生活垃圾接收处理量,分别为:冬季(11月至翌年4月)1920t/d,夏季(5月至10月)2220t/d,则掺烧污水处理厂污泥、光伏厂污泥及一般固废总量分别为:污水处理厂污泥冬季192t/d,夏季222t/d;光伏板污泥冬季96t/d,夏季111t/d;其他一般固废冬季96t/d,夏季111t/d。年合计掺烧处理量分别为:污水处理厂污泥*t/a,光伏厂污泥*t/a,其他一般固废*t/a,即掺烧污泥及其他一般固废总计为*t/a。 | 报告书 | 2024.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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