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区“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参评对象进行公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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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区“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参评对象进行公示的公告

为进一步有序有力有效打造“清风系列”品牌,引导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履职尽责,激发“二次创业、再次腾飞”内生动力,助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略) 选树“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工作要求,经广泛动员、组织申报、审核把关等程序,现将2024年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拟选树“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本公示发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对上述评选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4年8月28日(星期三)之前以信函、电话、来访等方式向区管委会办公室或区纪检监察工委纪检监察室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信函应署真实姓名,如有诬告情况,将追究反映人责任。

反映方式:

1. 区管委会办公室(长兴岛经济技术开 (略) 600号,邮编:*,联系电话:0411-*)。

2. 区纪检监察工委纪检监察室(长兴岛经济技术开 (略) 600号,邮编:*,联系电话:0411-*)。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纪检监察工委纪检监察室

                       2024年8月23日



为进一步有序有力有效打造“清风系列”品牌,引导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履职尽责,激发“二次创业、再次腾飞”内生动力,助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略) 选树“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工作要求,经广泛动员、组织申报、审核把关等程序,现将2024年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拟选树“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本公示发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对上述评选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4年8月28日(星期三)之前以信函、电话、来访等方式向区管委会办公室或区纪检监察工委纪检监察室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信函应署真实姓名,如有诬告情况,将追究反映人责任。

反映方式:

1. 区管委会办公室(长兴岛经济技术开 (略) 600号,邮编:*,联系电话:0411-*)。

2. 区纪检监察工委纪检监察室(长兴岛经济技术开 (略) 600号,邮编:*,联系电话:0411-*)。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纪检监察工委纪检监察室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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