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白草坪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白草坪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白草坪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8月26日-2024年8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88-*
传真:0888-*
通讯地址: (略) 古 (略)
邮编:*
项目名称 | 白草坪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建设地点 | (略) 宁蒗县西川乡、西布河乡 |
建设单位 | 三峡云能发电(宁蒗)有限公司 |
评价单位 | 北京中咨 (略) |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为 (略) 宁蒗县西川乡、西布河乡,坐标范围为东经E100°39"53.920"~100°48"41.681",北纬N26°59′50.462"~27°06"46.492"。项目总投资估算*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5.*元,占总投资的0.63%。项目总用地面积为64.3303hm2,其中永久占地1.02hm2,临时占地63.3103hm2。项目服务年限25年。项目设计装机交流侧容量40MW(直流侧容量49.*MWp),新建14个光伏发电子阵、134台逆变器、14台箱式变压器、直埋敷 (略) 、1座220kV升压站以及相应公辅工程、环保工程等。 | |
主要环保措施: 施工期: 1、 环境空气:加强施工管理,对临时堆场、运输车辆采取遮盖措施;定期对施工场地、 (略) 进行维护清扫、洒水降尘等。 2、 生态环境:优化选址选线,严格限制施工活动范围;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工程结束后,临时占用部分将进行植被恢复,尽量采用乡土物种恢复,永久占用植被面积有限,且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占地进行绿化恢复。另外,临近滇西北高山峡谷生物多样性维护与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的光伏阵列区布置光伏板时退让1~2m,严格施工管理,禁止破坏用地红线外植被,做好施工期动物保护措施,禁止随意倾倒施工废水、做好水土保持措施等。 3、地表水环境: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村庄,施工区不设食宿,生活污水为少量洗手废水及如厕粪污水,施工废水及洗手废水由升压站临时沉淀池收集处理后用于施工工序和洒水降尘,不外排;如厕粪污水由旱厕收集处理,施工结束后无害化填埋处理。 4、声环境:施工期需采用低噪机械,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布置,加强施工管理,对主要噪声源设置隔声挡板等措施减小噪声的影响;在临近牧民临时居住点一侧施工时应采取临时声屏障措施,并尽量采用人工施工方式;项目夜间不施工;运输车辆在 (略) 段时减慢车速,禁止鸣笛。 5、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垃圾采取分类收集,能利用部分外售收购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集中收集后按照当地管理部门要求清运至指定地点倾倒和填埋;施工期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周边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点。 6、电磁环境:对平行跨导线的相序排列避免同相布置,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牢固各连接处,在设备的高压导电部件上设置不同形状和数量的均压环(或罩),以改善电场分布,并将导体和瓷件表面的电场控制在一定数值内,使它们在额定电压下,不发生电晕放电;采用管型母线,有效降低站内电磁影响。 营运期: 1、 环境空气: 运营期升压站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于高于屋顶1.5m处排放;汽车尾气、污水处理设施异味产生量少,经大气稀释、扩散。 2、 生态环境:严格执行《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林规〔2021〕5号),具备自然恢复条件的,以自然恢复植被为主,不采取开挖补种、更替树种、除草等人工干预措施。项目区内未设计建设的空地区域,不得破坏原有植被和损毁地表,建设单位可在不影响光伏复合项目运营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制定绿化方案,适度补植补种乡土树种、草种。 3、 地表水环境:升压站设食宿,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收集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再经1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标准后暂存于中水回用池内,定期回用于升压站绿化、道路洒水,不外排;光伏组件清洗不使用任何清洁剂,每季度清洗一次,清洗废水用作光伏板下方植被的生长用水或自然蒸发,不外排。 4、 声环境:采取优化施工布置,采用低噪声机械、对强噪声设备进行一定的隔声及减振处理。 5、 固体废物:运营期日常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及隔油池油污经垃圾桶分类收集,定期运至附近村镇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可回收塑料、废纸集中收集后外售至废品回收站;化粪池污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清掏用作周边农肥;运营期意外报废的废光伏板收集暂存于升压站仓库,最终由专业的回收厂家收购处理。运维产生的废铅酸蓄电池、废机油及含有抹布收集暂存于升压站危废暂存间,最终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事故状态下箱变事故油经旁设的事故油池收集,升压站主变事故油经下方新建主变集油坑收集后并暂存于主变事故油池,光伏区箱变事故油由箱变事故油池收集暂存,产生的主变及箱变事故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6、 电磁环境:对变电站内设备进行定期巡查和检修,保障正常运行,防止由于运行故障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在电力设施重点保护区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并做好警示宣传工作,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图文标志,标明严禁攀登、线下高位操作应有防护措施等安全注意事项。 7、 土壤及地下水环境: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箱变事故油池、升压站危废暂存间、主变事故油坑、主变事故油池作为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10-10cm/s。升压站其余区域为作为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硬化。同时,加强管理,防止跑冒滴漏。 8、?环境风险:定期对员工进行技术及安全、环保知识培训,严格要求各岗位员工按章操作,严禁违章操作,提高员工安全、环保意识;配备相应消防物资;设置1座不小于10m3的事故应急池,用于暂存项目区事故时的废水;严格执行分区防渗措施;加强光伏阵列区巡查运维工作,确保箱式变压器不出现变压油跑、冒、滴、漏现象,每个箱式变压器旁设置1个事故油池,升压站新建主变下方设置集油坑并连通至主变事故油池,通过事故油池防止变压器油进入外环境。 |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26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白草坪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8月26日-2024年8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88-*
传真:0888-*
通讯地址: (略) 古 (略)
邮编:*
项目名称 | 白草坪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建设地点 | (略) 宁蒗县西川乡、西布河乡 |
建设单位 | 三峡云能发电(宁蒗)有限公司 |
评价单位 | 北京中咨 (略) |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为 (略) 宁蒗县西川乡、西布河乡,坐标范围为东经E100°39"53.920"~100°48"41.681",北纬N26°59′50.462"~27°06"46.492"。项目总投资估算*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5.*元,占总投资的0.63%。项目总用地面积为64.3303hm2,其中永久占地1.02hm2,临时占地63.3103hm2。项目服务年限25年。项目设计装机交流侧容量40MW(直流侧容量49.*MWp),新建14个光伏发电子阵、134台逆变器、14台箱式变压器、直埋敷 (略) 、1座220kV升压站以及相应公辅工程、环保工程等。 | |
主要环保措施: 施工期: 1、 环境空气:加强施工管理,对临时堆场、运输车辆采取遮盖措施;定期对施工场地、 (略) 进行维护清扫、洒水降尘等。 2、 生态环境:优化选址选线,严格限制施工活动范围;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工程结束后,临时占用部分将进行植被恢复,尽量采用乡土物种恢复,永久占用植被面积有限,且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占地进行绿化恢复。另外,临近滇西北高山峡谷生物多样性维护与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的光伏阵列区布置光伏板时退让1~2m,严格施工管理,禁止破坏用地红线外植被,做好施工期动物保护措施,禁止随意倾倒施工废水、做好水土保持措施等。 3、地表水环境: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村庄,施工区不设食宿,生活污水为少量洗手废水及如厕粪污水,施工废水及洗手废水由升压站临时沉淀池收集处理后用于施工工序和洒水降尘,不外排;如厕粪污水由旱厕收集处理,施工结束后无害化填埋处理。 4、声环境:施工期需采用低噪机械,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布置,加强施工管理,对主要噪声源设置隔声挡板等措施减小噪声的影响;在临近牧民临时居住点一侧施工时应采取临时声屏障措施,并尽量采用人工施工方式;项目夜间不施工;运输车辆在 (略) 段时减慢车速,禁止鸣笛。 5、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垃圾采取分类收集,能利用部分外售收购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集中收集后按照当地管理部门要求清运至指定地点倾倒和填埋;施工期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周边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点。 6、电磁环境:对平行跨导线的相序排列避免同相布置,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牢固各连接处,在设备的高压导电部件上设置不同形状和数量的均压环(或罩),以改善电场分布,并将导体和瓷件表面的电场控制在一定数值内,使它们在额定电压下,不发生电晕放电;采用管型母线,有效降低站内电磁影响。 营运期: 1、 环境空气: 运营期升压站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于高于屋顶1.5m处排放;汽车尾气、污水处理设施异味产生量少,经大气稀释、扩散。 2、 生态环境:严格执行《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林规〔2021〕5号),具备自然恢复条件的,以自然恢复植被为主,不采取开挖补种、更替树种、除草等人工干预措施。项目区内未设计建设的空地区域,不得破坏原有植被和损毁地表,建设单位可在不影响光伏复合项目运营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制定绿化方案,适度补植补种乡土树种、草种。 3、 地表水环境:升压站设食宿,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收集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再经1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标准后暂存于中水回用池内,定期回用于升压站绿化、道路洒水,不外排;光伏组件清洗不使用任何清洁剂,每季度清洗一次,清洗废水用作光伏板下方植被的生长用水或自然蒸发,不外排。 4、 声环境:采取优化施工布置,采用低噪声机械、对强噪声设备进行一定的隔声及减振处理。 5、 固体废物:运营期日常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及隔油池油污经垃圾桶分类收集,定期运至附近村镇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可回收塑料、废纸集中收集后外售至废品回收站;化粪池污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清掏用作周边农肥;运营期意外报废的废光伏板收集暂存于升压站仓库,最终由专业的回收厂家收购处理。运维产生的废铅酸蓄电池、废机油及含有抹布收集暂存于升压站危废暂存间,最终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事故状态下箱变事故油经旁设的事故油池收集,升压站主变事故油经下方新建主变集油坑收集后并暂存于主变事故油池,光伏区箱变事故油由箱变事故油池收集暂存,产生的主变及箱变事故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6、 电磁环境:对变电站内设备进行定期巡查和检修,保障正常运行,防止由于运行故障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在电力设施重点保护区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并做好警示宣传工作,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图文标志,标明严禁攀登、线下高位操作应有防护措施等安全注意事项。 7、 土壤及地下水环境: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箱变事故油池、升压站危废暂存间、主变事故油坑、主变事故油池作为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10-10cm/s。升压站其余区域为作为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硬化。同时,加强管理,防止跑冒滴漏。 8、?环境风险:定期对员工进行技术及安全、环保知识培训,严格要求各岗位员工按章操作,严禁违章操作,提高员工安全、环保意识;配备相应消防物资;设置1座不小于10m3的事故应急池,用于暂存项目区事故时的废水;严格执行分区防渗措施;加强光伏阵列区巡查运维工作,确保箱式变压器不出现变压油跑、冒、滴、漏现象,每个箱式变压器旁设置1个事故油池,升压站新建主变下方设置集油坑并连通至主变事故油池,通过事故油池防止变压器油进入外环境。 |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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