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发改农经〔2024〕37号:关于扶绥县东门镇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易地搬迁安置点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扶发改农经〔2024〕37号:关于扶绥县东门镇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易地搬迁安置点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扶绥县东门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出具扶绥县东门镇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易地搬迁安置点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书批复的函》及初步设计文本等附件收悉。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经北京中设 (略) 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完善易地搬迁安置点的基础设施,改善搬迁群众的生活环境,增加当地群众收入,提高生活质量,结合我县实际,同意实施扶绥县东门镇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易地搬迁安置点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二、项目代码:2307-*-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扶绥县东门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新建易地搬迁安置点至东门镇初级中 (略) ,长度640米,路基宽度12米,其中安置点至 (略) 段路面宽度4米,近期为非机动车道, (略) 至镇初 (略) 面宽度实施8米,含6米车行道+单侧2米人行道。
(二)新建林场 (略) (略) 道路,长度375.55米,路基宽度6米,路面宽度5米,单车 (略) 。
(三)沿 (略) 东侧建设步道,宽度3米人行步道,实施长度272.470米;
(四)沿东门镇初级中学门口东侧塘梗建设步道,实施长度 183.111米,宽度3米人行步道。
(五)围绕县初级中学临近的鱼塘建设栏杆。
(六)鱼塘清淤,总面积约20亩。
主要建设内容: (略) 工程(含挡墙、涵洞、鱼塘清淤)、交通工程等。
五、同意 (略) 、交通工程等各项设计。请项目业主落实好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有关事宜。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958.*元,其中第一部分工程费用830.*元,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3.*元,预备费45.66 万万元。发放劳务报酬291.*元(其中发放易地搬迁脱贫户群众工资70.*元),占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6.49%。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及业主多渠道自筹。
七、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
请据此批复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现行的管理规定及程序,抓紧开展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尽快开工建设。
附:扶绥县东门镇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易地搬迁安置点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总概算表
(扶绥县发展和改革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扶绥县纪委监委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扶绥县同正大道642号人力资源大厦A座县纪委监委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邮编:*)
扶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26日
关联文件:
扶绥县东门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出具扶绥县东门镇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易地搬迁安置点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书批复的函》及初步设计文本等附件收悉。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经北京中设 (略) 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完善易地搬迁安置点的基础设施,改善搬迁群众的生活环境,增加当地群众收入,提高生活质量,结合我县实际,同意实施扶绥县东门镇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易地搬迁安置点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二、项目代码:2307-*-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扶绥县东门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新建易地搬迁安置点至东门镇初级中 (略) ,长度640米,路基宽度12米,其中安置点至 (略) 段路面宽度4米,近期为非机动车道, (略) 至镇初 (略) 面宽度实施8米,含6米车行道+单侧2米人行道。
(二)新建林场 (略) (略) 道路,长度375.55米,路基宽度6米,路面宽度5米,单车 (略) 。
(三)沿 (略) 东侧建设步道,宽度3米人行步道,实施长度272.470米;
(四)沿东门镇初级中学门口东侧塘梗建设步道,实施长度 183.111米,宽度3米人行步道。
(五)围绕县初级中学临近的鱼塘建设栏杆。
(六)鱼塘清淤,总面积约20亩。
主要建设内容: (略) 工程(含挡墙、涵洞、鱼塘清淤)、交通工程等。
五、同意 (略) 、交通工程等各项设计。请项目业主落实好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有关事宜。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958.*元,其中第一部分工程费用830.*元,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3.*元,预备费45.66 万万元。发放劳务报酬291.*元(其中发放易地搬迁脱贫户群众工资70.*元),占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6.49%。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及业主多渠道自筹。
七、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
请据此批复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现行的管理规定及程序,抓紧开展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尽快开工建设。
附:扶绥县东门镇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易地搬迁安置点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总概算表
(扶绥县发展和改革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扶绥县纪委监委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扶绥县同正大道642号人力资源大厦A座县纪委监委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邮编:*)
扶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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