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4年8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平方米免漆板式定制家具项目 | (略) 德清县钟管 (略) 655号 | 浙江亨 (略) | 浙江亨 (略) 拟投资*元,租用浙江 (略) 7900平方米厂房,购置电子开料锯、CNC加工中心、封边机等设备,从事免漆板式定制家具的生产加工,建成后将具备年产*平方米免漆板式定制家具的生产能力。 | / |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①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清运。②废气:木加工粉尘设置3套中央集尘系统,各木加工设备的产尘点均设置集尘装置,粉尘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净化后于3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编号 DA001~DA003);封边、平贴废气产生量小,通过车间换气系统排出。③噪声: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在各高噪声设备设置减振、降噪装置,墙体隔声。④固废:本项目实施后各类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排入自然环境,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平方米免漆板式定制家具项目 | (略) 德清县钟管 (略) 655号 | 浙江亨 (略) | 浙江亨 (略) 拟投资*元,租用浙江 (略) 7900平方米厂房,购置电子开料锯、CNC加工中心、封边机等设备,从事免漆板式定制家具的生产加工,建成后将具备年产*平方米免漆板式定制家具的生产能力。 | / |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①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清运。②废气:木加工粉尘设置3套中央集尘系统,各木加工设备的产尘点均设置集尘装置,粉尘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净化后于3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编号 DA001~DA003);封边、平贴废气产生量小,通过车间换气系统排出。③噪声: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在各高噪声设备设置减振、降噪装置,墙体隔声。④固废:本项目实施后各类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排入自然环境,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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