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4年8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吨硅酸铝、岩棉制品搬迁项目 | (略) 德清县钟 (略) 20号 | 德清 (略) | 德清 (略) 项目租赁德清县 (略) 2000平方米厂房进行整体搬迁,拟租赁烘箱、环保设备等设备,完成后产品、产量、产能均不新增。 该项目已由德清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出具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文号为2303-*-07-02-*。 | / |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营运期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标纳管至浙江德清 (略) 处理。 2)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由散热器+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通过不低于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裁切粉尘经除尘设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固废:各类固废能够得到妥善处理,不排放,对当地环境无影响。 4)噪声:风机等强噪声设备安装减震片、设置隔声罩等措施进行减震降噪;生产时关闭车间门窗;平时加强设备的管理维护,减少人为噪声的产生,夜间不进行生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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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吨硅酸铝、岩棉制品搬迁项目 | (略) 德清县钟 (略) 20号 | 德清 (略) | 德清 (略) 项目租赁德清县 (略) 2000平方米厂房进行整体搬迁,拟租赁烘箱、环保设备等设备,完成后产品、产量、产能均不新增。 该项目已由德清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出具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文号为2303-*-07-02-*。 | / |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营运期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标纳管至浙江德清 (略) 处理。 2)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由散热器+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通过不低于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裁切粉尘经除尘设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固废:各类固废能够得到妥善处理,不排放,对当地环境无影响。 4)噪声:风机等强噪声设备安装减震片、设置隔声罩等措施进行减震降噪;生产时关闭车间门窗;平时加强设备的管理维护,减少人为噪声的产生,夜间不进行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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