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拟对浙江大康明医养服务有限公司浙江大康明医养院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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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拟对浙江大康明医养服务有限公司浙江大康明医养院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 (略) 项目

(略) (略) 马桥 (略) 北侧、 (略) 东侧

浙江大 (略)

(略) 计划总投资*万,购置位于马桥 (略) 北侧、 (略) 东侧的社会福利用地建设一座医养 (略) ,占地面积*m2(25.119亩)、总建筑面积*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m2),建成后共可容纳床位439张, (略) 床位312张、 (略) 床位127张,经营内容为老年医养、老年科养、居家养老、教育培训、智能护理、产品展示、研发及贸易等,内部设施均为配套设施,不为社会性开放设施。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污水处理站拟采用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且上层设有盖板及覆土,为密封式污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汽车尾气通过尾气井高空排放,食堂油烟收集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屋顶排放,垃圾收集废气无组织排放。

2、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医疗废水、喷淋废水、反冲洗废水、软水系统浓水一起进入污水处理站 (略) (略) ,最终送入海宁 (略) 处理后排入钱塘江。

3、噪声:选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防振、消声措施,以降低设备源强;地下车库出入口设置低噪声坡道,进出车辆低速行驶,降低车辆噪声源强,同时加强场界内绿化带。

4、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新风系统废滤料等一般固废委托有关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期间,按危废贮存要求妥善保管、封存,并做好相应场所的防渗、防漏工作;污泥清掏前应进行消毒监测达标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厨余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油脂资源化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3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7日

联系电话:0573-*;

通讯地址: (略) (略) 226号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207室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 (略) 项目

(略) (略) 马桥 (略) 北侧、 (略) 东侧

浙江大 (略)

(略) 计划总投资*万,购置位于马桥 (略) 北侧、 (略) 东侧的社会福利用地建设一座医养 (略) ,占地面积*m2(25.119亩)、总建筑面积*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m2),建成后共可容纳床位439张, (略) 床位312张、 (略) 床位127张,经营内容为老年医养、老年科养、居家养老、教育培训、智能护理、产品展示、研发及贸易等,内部设施均为配套设施,不为社会性开放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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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污水处理站拟采用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且上层设有盖板及覆土,为密封式污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汽车尾气通过尾气井高空排放,食堂油烟收集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屋顶排放,垃圾收集废气无组织排放。

2、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医疗废水、喷淋废水、反冲洗废水、软水系统浓水一起进入污水处理站 (略) (略) ,最终送入海宁 (略) 处理后排入钱塘江。

3、噪声:选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防振、消声措施,以降低设备源强;地下车库出入口设置低噪声坡道,进出车辆低速行驶,降低车辆噪声源强,同时加强场界内绿化带。

4、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新风系统废滤料等一般固废委托有关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期间,按危废贮存要求妥善保管、封存,并做好相应场所的防渗、防漏工作;污泥清掏前应进行消毒监测达标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厨余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油脂资源化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3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7日

联系电话:0573-*;

通讯地址: (略) (略) 226号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207室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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