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京鄂同普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扩建项目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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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京鄂同普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扩建项目拟批准公示

项目名称
武汉 (略) (略) 扩建项目
项目代码
2407-*-04-05-*
建设内容及规模

武汉 (略) (略) 于2018 (略) 硚口区行政审批局于出具的关于 (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并于2019年通过了竣工环保验收。项目原有床位30张,项目拟在现有病房内进行病床的增设,计划将床位扩建至80张。

建设地点
湖北省- (略) -硚口区 (略) 硚 (略) 特1号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广场南侧写字楼1-9层、18层
建设性质
扩建
行业类别
社会事业/卫生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
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总投资(万元)
200
环保投资(万元)
5
建设单位名称
武汉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硚口区长丰 (略) 特1号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广场南侧写字楼1-9层、18层
邮政编码
*
环评单位名称
英威尔曼环境技术(武汉) (略)
是否受理
受理时间
2024-08-27
公告开始日期
2024-08-27
公告结束日期
2024-09-02
公示类型
批前公示
公示内容

武汉 (略) (略) :你公司委托英威尔曼环境技术(武汉) (略) 编制的《武汉 (略)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助力经济“开门红”和“再续精彩”若干举措的通知》(武环〔2022〕31号)有关要求,该项目(项目代码:2407-*-04-05-*)实行告知承诺制,我局对《报告表》不作实质性审查,直接出具审批意见。根据你公司承诺和《报告表》结论,你公司可以按《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以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建设,项目实施 (略) 自行承担。你公司应当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止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成后,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督检查,按程序开展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你公司应当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 (略) ,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在建设项目产生实际污染物排放之前,你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排污许可管理规定办理排污许可手续,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的环境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三大队(硚口)负责。若本批复自生效之日起5年后项目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经我局重新审核;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公众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武汉 (略) (略) 扩建项目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硚口区分局 电话:027-*通讯地址: (略) 硚 (略) 6号生态环境局硚口区分局2楼; (略) 硚口区解放大道213号硚口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公示部门
保康县环境保护局
公众参与说明

暂无内容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附件)
依法公开的环评文件全本
项目名称
武汉 (略) (略) 扩建项目
项目代码
2407-*-04-05-*
建设内容及规模

武汉 (略) (略) 于2018 (略) 硚口区行政审批局于出具的关于 (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并于2019年通过了竣工环保验收。项目原有床位30张,项目拟在现有病房内进行病床的增设,计划将床位扩建至80张。

建设地点
湖北省- (略) -硚口区 (略) 硚 (略) 特1号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广场南侧写字楼1-9层、18层
建设性质
扩建
行业类别
社会事业/卫生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
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总投资(万元)
200
环保投资(万元)
5
建设单位名称
武汉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硚口区长丰 (略) 特1号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广场南侧写字楼1-9层、18层
邮政编码
*
环评单位名称
英威尔曼环境技术(武汉) (略)
是否受理
受理时间
2024-08-27
公告开始日期
2024-08-27
公告结束日期
2024-09-02
公示类型
批前公示
公示内容

武汉 (略) (略) :你公司委托英威尔曼环境技术(武汉) (略) 编制的《武汉 (略)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助力经济“开门红”和“再续精彩”若干举措的通知》(武环〔2022〕31号)有关要求,该项目(项目代码:2407-*-04-05-*)实行告知承诺制,我局对《报告表》不作实质性审查,直接出具审批意见。根据你公司承诺和《报告表》结论,你公司可以按《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以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建设,项目实施 (略) 自行承担。你公司应当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止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成后,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督检查,按程序开展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你公司应当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 (略) ,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在建设项目产生实际污染物排放之前,你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排污许可管理规定办理排污许可手续,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的环境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三大队(硚口)负责。若本批复自生效之日起5年后项目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经我局重新审核;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公众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武汉 (略) (略) 扩建项目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硚口区分局 电话:027-*通讯地址: (略) 硚 (略) 6号生态环境局硚口区分局2楼; (略) 硚口区解放大道213号硚口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公示部门
保康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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